
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
河北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我区中医药可持续发展,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协调推进中医药在医疗、教育、科研、健康服务、文化等领域的发展,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建立河北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我区中医药工作,对全区中医药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按照天津市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推进各项工作的进步;协调解决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难点问题;指导、督促、检查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办、区科技局、区体育局、区医保局、区人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市规划资源局河北分局、区统计局共16个部门组成。区卫生健康委为牵头单位。
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区政府分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分管中医药工作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召集人;区卫生健康委分管中医药工作负责同志及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见附件)。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调整的,由继任的有关负责同志接替联席会议成员位置,履行联席会议成员责任和义务,不再发文确认。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联席会议交办的相关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由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的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报区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中医药工作有关问题,制定政策执行的措施和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河北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河北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刘冬云 副区长
召 集 人:刘永玺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慧英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成 员:边冬梅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祁 伟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谭 浩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寇志强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秀吉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滕海彦 区政务服务办副主任
袁 明 区科技局副局长
刘金贵 区体育局副局长
赵 欢 区医保局副局长
杨 靖 区人社局副局长
郭 敏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吕家华 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献红 区统计局副局长
李福强 市规划资源局河北分局副局长
李 静 区商务局副局长
孙志炜 区民政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