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北区关于
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北区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北区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8〕1号),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我市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8〕39号)精神,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充分利用学校体育设施资源,更好地满足广大青少年学生和人民群众就近便利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需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多方参与。进一步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以政府为主导,以学校为主体,加强部门协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公共体育资源的效益。
(二)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分批分阶段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有序开放,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服务管理模式。
(三)坚持校内优先、安全为重。学校体育场馆要首先保证本校师生的教育教学需要和日常活动需求,优先向青少年学生和社会组织开放。以确保校园安全为前提,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职责,形成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的安全保障机制。
(四)坚持服务公众、体现公益。明确服务对象,完善服务条件,健全服务规范,立足公益,积极探索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多元化的成本补偿机制。
二、工作目标
1.2018-2020年,面向社会开放经过改造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中小学体育场。2018年开放第二中学体育场;2019年开放月牙河小学体育场;2020年开放第三十五中学、第七十八中学、第九十三中学、第二实验小学、大江路小学体育场。
2.基本建立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评价科学的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制度体系,形成政府、部门、学校和社会力量相互衔接的开放工作推进机制。
三、开放管理
(一)开放范围。
年份 |
学校 |
免费体育场 |
可收费体育场 |
体育馆 |
2018年 |
第二中学 |
田径场 |
足球场、篮球场 |
不开放(需翻修) |
2019年 |
月牙河小学 |
田径场 |
足球场、篮球场 |
无 |
2020年 |
第三十五中学 |
田径场 |
篮球场 |
不开放(教学区域) |
第七十八中学 |
田径场 |
不设收费场地 |
不开放(教学区域) | |
第九十三中学 |
田径场 |
不设收费场地 |
无 | |
第二实验小学 |
田径场 |
足球场 |
不开放(教学区域) | |
大江路小学 |
田径场 |
足球场 |
无 |
注:第二中学游泳馆游泳池严重漏水,导致水池外循环系统不能运行,达不到池水需能外溢的要求,需重新翻建游泳池;体育馆照明、线路、地板、中央空调系统均需更新或重装。以上两项工程改造难度大、时间紧、资金投入大,二中游泳馆和体育馆不向社会开放。第三十五中学、第七十八中学、第二实验小学体育馆均在教学区域内,不能改造成独立区域,不符合开放条件,三所学校体育馆不向社会开放。
(二)开放对象。
本校及学区内学生,学校周边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
(三)开放时间。
年份 |
学校 |
开放免费体育场 时间段 |
开放可收费体育场 时间段 |
2018年 |
第二中学 |
周一至周日18:00-20:00 |
周六、周日8:00-17:00 |
2019年 |
月牙河小学 |
周一至周五19:00---21:00 |
周六、周日8:00-- 17:00;19:00---21:00 |
2020年 |
第三十五中学 |
周一至周五19:00—20:00; 周六、周日8:00—19:00 |
周一至周五 19:00—20:00; 周六、周日8:00—19:00 |
第七十八中学 |
周一至周五19:00-21:00 周日7:00-22:00 |
不设收费体育场 | |
第九十三中学 |
周一到周五18:30-20:30, 周六、周日12:00-20:30 |
不设收费体育场 | |
第二实验小学 |
周一至周五18:00—20:00 |
周六、周日 9:00—17:00 | |
大江路小学 |
周一至周五18:00-20:30 |
周六、周日8:00—17:00 |
(四)开放要求。
1.确定开放的学校,免费向社会开放学校室外操场、田径场跑道,有偿向社会开放足球场和封闭篮球场。由学校招标采购运营单位,场馆运营单位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并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
2.社区居民需持有效身份证件或居住证明,学生凭学生证到所在社区办理校园健身电子智能卡后,刷卡进出免费开放的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健身。单位、社会团体需要集体前往学校参加健身或比赛,须经学校同意,在约定时间开展活动。
3.开放体育场馆的学校应在学校门口公布场馆开放时段、区域、项目、容量、收费标准、管理须知等,学校将开放体育场馆的名称、服务项目、地址、联系人等信息报区教育局备案。
4.开放期间,管理人员应教育引导健身人员自觉遵守开放场地设施管理规定,健身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扰乱管理秩序或者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严禁携带宠物和危险物品等进入健身场所,严禁开展易对锻炼人员产生干扰和意外伤害的活动。
四、组织实施
(一)有关部门。
1.区发改委负责指导开放体育场馆学校确定有偿开放场馆收费标准。
2.公安河北分局负责制定开放场馆学校的具体安保方案,加强体育场馆开放时段治安巡查,做好体育场馆开放后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依法处理因学校体育场馆开放而引发的纠纷警情以及违法犯罪行为,并对其他突发事件依法妥善处置。
3.区财政局负责统筹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所需资金。
4.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开放场馆参与管理的学校人员费用发放的政策监督。
5.区安监局负责依法组织有关部门对开放场馆学校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
6.区综治办负责加强开放体育场馆的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将校园安保纳入平安建设总体规划,加强推动落实、督促检查。
7.区教育局做好调研,根据文件要求做好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条件评估,确定开放体育场馆名录,指导、督促名录范围内的中小学校按照规定有序开放体育场馆,督查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情况,与体育局合作,共同对中小学体育场馆开放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业务培训。
8.区体育局负责培训和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志愿者,鼓励社区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参与经营管理学校体育场馆。指导学校检修维护体育设施,指导居民正确使用体育设施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安排社会体育指导员主动服务开放体育场馆,积极鼓励热爱公益事业、具有专业特长的社区居民参与体育场馆开放工作的志愿服务,发挥其在活动组织、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优势。
(二)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
1.与辖区内中小学校签订体育场馆资源共享协议,并公布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时段、区域、项目、容量、收费标准、管理须知等。
2.根据签订协议学校体育场馆容量,负责为辖区内居民办理校园健身电子智能卡,并与居民签署安全协议书。
3.负责做好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宣传工作,教育辖区内居民爱护公共设施,遵守相关规定。
(三)中小学校。
1.积极创造条件将符合区域内居民需求、符合安全要求的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做好学校体育场馆突发事故紧急处置预案,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2.与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学校体育场馆资源共享协议。
3.负责落实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的管理、设施维修更新、卫生保洁、秩序维护、专项责任保险等工作。组织相关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场馆开放服务工作。探索建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专业组织运营的模式。
4.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对场馆开放期间所发生问题和纠纷及时进行处理和调解,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影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河北区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
称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促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施工作的重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施工作中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刘冬云 副区长
副组长:仲 旭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柯伟 区教育局局长
周晋民 区体育局局长
成 员:区发改委、公安河北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安监局、区综治办、区教育局、区体育局的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柯伟兼任。办公室负责对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施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管理,对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督查,定期走访、了解情况,分析在开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做好引导和协调工作,定期召开交流会,交流经验、总结教训、改进管理。
各开放学校要成立校级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有关部门职责。
(二)确保经费投入。
市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对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所需分隔工程、场地照明、智能电子门禁系统安装(以下简称三项工程)费用给予一次性补助。区财政设立中小学学校体育场馆开放专项资金,区财政统筹使用自有财力和市对区财政教育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体育场馆开放管理人员、运营、场地设施更新维护、专项责任保险、分隔工程、场地照明、智能电子门禁系统安装维护等费用。按区财政投入三项工程建设70%的资金为基准,区政府2018年需投入246.7万元,2019年需投入250.7万元,2020年需投入1333.25万元。按区财政投入三项工程建设50%的资金为基准,区政府2018年需投入235.5万元,2019年需投入243.5万元,2020年需投入1297.75万元。开放学校可统筹使用学校公用经费用于体育场馆开放工作。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参与管理的学校人员费用不纳入绩效工资。
(三)推进风险防控和安保机制建设。
开放场馆学校与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学校体育场馆资源共享协议,鼓励引导参与开放共享场馆设施活动的人员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部门、区公安部门、体育场馆开放学校要制定具体场馆的安保实施方案和突发事故紧急处置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场馆开放学校购买专项责任保险,在开放时段发生的因场馆设施原因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四)加强场馆开放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区教育、体育部门要对中小学体育场馆开放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积极鼓励热爱公益事业、且具有专业特长的社区居民参与体育馆场馆开放工作的志愿服务工作。
(五)加强考核检查。
区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考核机制,指导、督查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工作,采取区自查、群众监督和抽查检查等形式督促工作落实。区政府公布辖区内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监督电话26288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