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
招商引资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三年
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8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实现高质量发展的
三年行动计划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招商引资工作在推进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作用,以创新竞进之势,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推进全区产业结构调整与经济转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以及区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的要求,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及市委提出的“五个现代化天津”发展目标和中心城区要聚集高新技术、打造高端业态的要求,围绕重大实体项目、智能科技、现代高端服务业,提升区域资源高效使用程度,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进区域高质量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8年—2020年三年行动中,力争:
1.实现100个高质量项目、10个特色载体平台;
2.培养30名专家型招商人才、5名领军型招商人才;
3.招商基础性工作完备;
4.新增项目形成留区税收5亿元。
三、主要任务
加快转变招商方式,创新招商思路,加大招商力度,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开展精准招商,确保招商引资工作不断上水平。
1.锁定重点区域。以“天津之外都是外”的更加开放态度,借助京津冀协同发展契机,抢抓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借重向南开放资源,加强与长江经济带、珠江三角洲的战略互动,挖掘区域特色优势,吸引境外投资,引入高质量项目。
2.聚焦重点产业。围绕区域龙头企业,做强航运、电力、铁路三大产业。挖掘用好区域资源,培育壮大科技创新、创意设计、生物医药、商贸商业、现代金融、服务外包六个新兴产业。以招强引链、产业集聚,实现特色发展。
3.瞄准重点企业。针对重大实体经济项目、智能科技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推介。其中:
重大实体经济项目符合以下标准之一:在津新设立企业总部、地区总部、职能性总部(包括研发、采购、结算中心等);国际、国内、民营500强企业;主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国内专业领域排名前3位企业;新注册的企业或新增的投资项目年纳税额地方留成部分超过300万元。
智能科技项目符合以下标准之一:主要投资者(出资比例超过50%或相对控股)拥有一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或服务处于国内或行业内领先地位;属于《天津市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总体行动计划和十大专项行动计划》的企业。
现代服务业项目符合以下标准之一:主要投资者(出资比例超过50%或相对控股)属于行业内排名前5位企业;拥有开创性或国内领先的商业模式或知名品牌;新注册的企业或新增的投资项目年纳税额地方留成部分超过100万元。
4.打造重点载体。加强对现有楼宇、园区的统一管理指导和项目入驻经营全过程服务,形成项目集中入驻、产业集群发展、功能集成建设、资源集约利用,培育更多特色载体平台(载体中主导产业项目空间面积和企业数量占比超过50%)。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河北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区领导担任,成员为相关委、办、局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合作交流办,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合作交流办主任担任。
2.完善用好政策。用足用好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好区级政策性扶持资金和奖励资金,确保按时兑付。结合重点发展产业方向,有针对性地调整和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逐步实现区域政策向产业政策过渡。对重大项目在不突破国家政策规定下实行一事一议。
3.加强督查考核。将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并纳入区绩效考核。实行周会商、月例会、季通报、年考核,项目信息在周会商时进行登记并首问负责。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的单位在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年终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并在职务晋升中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