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政务公开  >  政策一点通  >  河北区文件  >  区政府办公室
名    称 :
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区打击传销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50001567269/2020-0135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河北政办〔2017〕42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区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北区打击传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88

(此件主动公开)

  

  

河北区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传销严重扰乱地方经济秩序,危害社会稳定,侵害群众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社会危害性极大。打击传销工作已被纳入平安天津建设,成为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我区涉及传销的举报数量居高不下,传销活动呈现蔓延态势,打击传销工作形势非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我区打击传销工作,按照天津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区目前是无传销区,为了有效遏制传销违法活动在我区复燃的势头,维护我区良好形象,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打击取缔隐藏较深、手段较新、影响较大的传销违法窝点,对传销违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压缩传销活动的生存空间。

二、组织机构

成立河北区打击治理传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推动。

  长:区长李新

副组长:副区长杨秉魁、刘彤

成员单位:河北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公安河北分局、区综治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商务委、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房管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新闻中心、10个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李强任办公室主任,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赵波、公安河北分局副局长谢勇任副主任。

三、责任分工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1.统一组织、领导、推动全区的打击传销工作,对全区的打击传销工作进度进行督察、督办、验收,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各尽其责,统一行动;各类信息情况的收集汇总工作。

2.监督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对打击传销行动出现的推诿扯皮、包庇纵容传销活动、阻挠妨碍执法或向传销人员通风报信的问题线索,严肃依法依纪进行问责。

(二)区市场监管局

1.依法对传销行为予以认定,做好对传销窝点和人员的摸排登记,按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对涉嫌传销行为依法进行调查询问,依法查封、扣押、没收用于传销的有关资料、物品,对构成传销的依法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深入组织开展无传销街道无传销社区无传销学校等创建活动。

(三)公安河北分局

1.依法对传销行为予以认定,做好对传销窝点和人员的摸排登记,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开展对非法传销活动的清理打击行动,对阻挠执法、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人依法处理。

2.对涉嫌犯罪的传销人员立案侦查,固定证据,深挖传销组织上线和幕后组织策划者,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对经侦查认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3.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严格对外来人员进行身份核查,对经警告后仍旧将房屋提供给传销人员的房主依法处理。

(四)各街道办事处

1.街道办事处组织综合执法、居委会和社区部门组成不少于10人的街打传队(名单按要求上报区打传办,分管综合治理的街领导任队长),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传销窝点的排查和依法清理工作;联合民政、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做好传销窝点取缔和传销人员遣散工作;遇有重大传销窝点,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共同取缔。

2.领导小组做好集中清理传销工作的后勤保障服务。

(五)区房管局

加强对房屋出租户的管理教育,查询为传销人员提供活动场所的房主信息,对未备案的出租户予以行政处罚。

(六)区综合执法局

协调指导各街综合执法大队对辖区内容留传销人员的非法违章建筑,依法强制拆除。

(七)区委宣传部

组织区新闻中心和新媒体介绍传销的表现、特点、危害,号召广大群众自觉抵制、揭发传销活动;协调区外新闻媒体,做好正面宣传报道工作。

(八)区财政局

为打击治理传销提供经费保障。

(九)区民政局

做好未成年人和被救助传销人员的遣散工作。

(十)其他打传工作联席会议单位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打传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

(一)健全打传队联动机制。在建立街打传队的基础上,通过定期与不定期巡查机制,密切掌握传销人员活动情况,随时发现,随时清理,防止传销活动在我区蔓延成势。

(二)健全办案协调考评机制。区综治办将防范治理传销工作及效果纳入年度《综治目标责任书》,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沟通,充分有效利用法律法规,切实加大打击传销犯罪惩处力度。

(三)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由区和街两级财政负责为打击治理传销提供经费和物质保障。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方案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决不允许出现推诿扯皮,确保我区打击传销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2.行动中一旦出现重大突发事件,要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防止处置不当引发事端。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