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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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5000156718E/2021-0003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河北政发〔2021〕2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综合政务\政务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运行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河北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

现将《河北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2127

(此件主动公开)


河北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天津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依据《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河北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市、区相关部署要求,坚持改革创新、依法依规、廉洁高效、诚实守信原则,持续打造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力和城区吸引力,深入推进河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1.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加快推进“一网通办”进程,落实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等登记事项“一网通办”,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流程网上办。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落实经营范围自主申报制度。(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区委网信办、公安河北分局、区税务局、社保河北分中心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2.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等应用。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网上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以及招投标、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落实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通互认互用,实行企业登记“跨省通办”。免费为更多市场主体发放税务UKey,扩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应用领域。(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区委网信办、公安河北分局、区税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3.简化注销企业手续。通过“一网通办”实现企业注销全流程涉及部门间数据互通共享。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允许企业撤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清算组备案和债权人公告。(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税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4.提高项目开工建设效率。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区域评估、联合测绘等改革措施,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备案到取得施工许可证不超过60天。深化施工图审查改革,对功能单一的社会投资厂房、普通仓库项目,进一步扩大新建、扩建单体建筑取消施工图审查实施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审批和重大变更审批政策。(区住房建设委、区政务服务办、市规划资源局河北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强化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梳理公布“四免”事项和“免申即享”事项清单。(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公安河北分局、区委网信办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6.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落实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成服务,减少申请人等候时间。围绕“办成一件事”,实行高频事项“场景审批”。落实中介超市管理规定,推广使用扩大应用范围。(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区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7.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落实政务热线服务质量标准,应用便民专线新版综合系统平台。(区政务服务办、区网格中心牵头,区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8.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配合做好市级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工作,提升“跨省通办”事项数量,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区税务局、公安河北分局、区委网信办、各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9.完善“政务一网通”平台功能。配合推动政务信息资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专网互通共享,实现业务协同。(区政务服务办、区委网信办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10.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并常态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监管机制。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部门联合抽查的全流程管理。(区市场监管局、区委网信办牵头,区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11.增加网上办理就业登记渠道。利用人社网厅办理就业登记模块,用人单位可在网上办理就业登记。加大对新业态、新技术、新工艺企业支持力度,支持国家职业标准不能满足培训需求的企业,自主开展项目定制培训。(区人社局负责)

(二)打造富有活力的市场环境。

12.优化纳税服务。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落实税收征管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减税降费政策,优化办税流程,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进一步简并申报次数。除特殊、复杂事项外,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办”。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8个工作日。(区税务局牵头,区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13.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优化获得信贷服务,加快天津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天津市“线上银税互动服务平台”、中国银联云闪付APP“e融”平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推广应用。(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局、区税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14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银企撮合,推动商业银行实行差异化定价策略,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发挥市融资担保发展基金作用,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再担保。(金融局牵头,区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15.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企业抢抓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机遇,利用资本市场助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加强与海河产业基金合作,推动金融科技、智能科技、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区金融局牵头,区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16.深化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改革。在全市统一的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实现交易、金融、信用、监管数据共享和服务协同。(区住房建设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7.优化招标采购服务。完善招标投标工程担保制度,试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和投标、履约、农民工工资等保险。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投标,减少招标投标层级。合理设置资质要求。实行区级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区住房建设委、区财政局牵头,区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18.强化招标采购监管。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扩展招标采购业务监管点,利用大数据监管模型,提升监管平台自动预警功能。完善招标投标信用监管制度,构建信用评价和应用体系,实行信用保证金减免制度。(区住房建设委、区财政局牵头,区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19.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实施创新型载体培育行动计划,建成更多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平台。持续增加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整合科技资源,加强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推动创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为相关企业提供工业设计、模型加工、中试生产、产品推广等全链条服务。(区科技局牵头,区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20.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清理不符合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的规章制度,解决招商引资、行业管理等领域政策冲突问题。(区司法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合作交流办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21.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落实政务诚信评价指标,加强政务诚信监测评价和公务员诚信教育。开展行业信用评价,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完善公共信用评价机制,扩大信用报告应用领域。(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22.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组织落实天津市高价值专利项目培育工作,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支持、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政策举措。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形成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法院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23.提高合同执行率。优化法院服务,通过社会化专业服务平台实现法院文书送达一体式集约化,推动法院与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对接共享,大幅提升法院文书送达到达率。推动法院与行业调解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对接,增加入驻法院的调解平台和调解员数量。加大“分调裁审”力度,不断提高“分调裁审”占收案总数的比例。(区法院牵头,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24.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对金融类等涉民营企业相关案件设立专门法庭进行集中、一体化审理。利用完善终本案件管理平台,有效衔接财产核查与恢复执行立案,对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全程留痕、实时监管。(区法院负责)

25.加大对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健全公司诉讼案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分类处理信访、举报、投诉,加强与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共同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区法院、区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提高办理企业破产便利度。优化企业破产程序、配套机制。深化府院联动,解决企业破产程序中出资人调整、职工权益保护、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信用修复、企业注销等问题。完善破产审判配套机制,探索有效识别破产清算与重整机制,审查甄别采取退出或者重整方式清理企业债务。分级动态管理破产管理人,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并加强业绩考核。(区法院牵头,区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打造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

27.加大人才引育力度。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升级版,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有针对性地引进区域发展亟需的各类人才,对领军型企业引进的急需型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区人社局牵头,区教育局、公安河北分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28.提高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完善文体设施空间布局,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资源向基层和社区倾斜。(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9.统筹配置教育资源。持续完善基于学龄人口动态发展趋势的各级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提升优质教育资源的供给能力和利用水平。有计划地增加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区教育局负责)

30.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与市属三甲医院互动互补,深入推进医联体建设,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辐射带动区属医院医疗、科研和管理水平提升。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签约履约质量,提高常见多发病诊疗能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中医药诊疗服务能力。(区卫生健康委负责)

31.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精准发放居家养老补贴,推进“互联网+养老”,提升老人家食堂、养老院等服务质量。(区民政局负责)

32.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生态环境重点领域治理水平,实施对大气污染物常态化监控,强化源头控制。更新应急减排清单,全面推进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支持企业提升改造。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建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机制。(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33.提升城市综合立体交通便利度。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重点易涝区域排水系统改造,配合推进地铁站点建设,提升地铁周边配套服务功能。(区住房建设委牵头,市规划资源局河北分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扛起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营商环境真正摆到位,亲自筹划、合力推动、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一项接着一项抓,一年接着一年干,通过三年接续奋斗,进一步优化河北区营商环境。

(二)注重形成合力。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主动作为,积极与上级条口、与相关部门主动对接协调重点、难点任务,合力推动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共同完成改革任务。

(三)狠抓落地见效。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抓细、抓实,区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计划,逐项细化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狠抓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要紧密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围绕本行业、本领域工作特点,主动与市级部门共同推进营商环境建设。

(四)纳入督查考核。区政务服务办依据本计划,会同区有关部门制定年度责任清单,并报区人民政府审定。区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督查推动落实力度,后续将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全区绩效考核范围。


附件:河北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

附件


河北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

改革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1.优化企业开办服务

积极落实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等登记事项“一网通办”,将公积金登记、员工参保登记纳入企业开办流程,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流程网上办。

区市场监管局

区委网信办、区政务服务办、公安河北分局、区税务局、社险河北中心等区级有关单位

2

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工作要求积极落实企业开办智慧审批事项,按照规范化、标准化、就近办的原则,在企业名称、经营范围自主申报的基础上,通过智能核验实现智慧审批。

区委网信办、公安河北分局、区税务局等区级有关单位

3

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电子系统中的应用,免费为更多市场主体发放税务UKey。推广电子印章、电子发票应用。

区委网信办、区政务服务办、公安河北分局、区税务局等

区级有关单位

4

推广简易注销改革。

区税务局等区级有关单位

5


2.提高项目开工建设效率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申请项目备案到取得施工许可证不超过60天。

区政务服务办、  区住房建设委

区人防办、市规划资源局河北分局等区级有关单位

6

对新建、扩建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不含地下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既有房屋建筑内部改造的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提高抗震设防等级要求的房屋建筑工程除外),不再强制实行施工图审查,建设单位可自愿选择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制。全年实现开工230万平方米,竣工65万平方米。推动609席厂、35中一期地块挂牌出让。

区住房建设委

区人防办、市规划资源局河北分局、区政务服务办等

区级有关单位

7

加大年度重点项目实施力度,形成投产达产一批、开工建设一批、储备申报一批的良性循环。推进国网电商国家级能源工业互联网实验室、天津市能源大数据中心平台等项目建设,打造一批具有科技含量的亮点项目。加快推动远洋二期等项目建设,隆升家园、财富佳苑等项目竣工,国印雅苑等项目开工。

区发展改革委

区住房建设委、区政务服务办、区人防办、市规划资源局河北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城投公司等区级有关单位

8

提高规划编制科学性,全面推行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将工程建设项目全部纳入策划生成范围。

市规划资源局河北分局

区发展改革委等区级有关单位

9

在土地供应前,委托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将结果提供给企业共享,建设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评估和审批。

区城投公司

市规划资源局河北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区楼宇办等

区级有关单位

10

落实建设用地审批、规划许可阶段“联合测绘”操作规程,推进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阶段联合测绘工作开展。

市规划资源局河北分局

区级有关单位

11

运用联合审批系统,强化与各审批部门协同办理。落实市政公共服务设施接入工程并联审批。

区政务服务办、  区住房建设委

市规划资源局河北分局、

区城市管理委、区人防办等

区级有关单位

12

3.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继续推进承诺审批,行政相对人通过信用承诺制办理的事项,在未补齐或未核查的情况下,主动提出注销行政审批决定的,不能再次采用信用承诺制办理同一事项。全面落实“容缺受理”机制,“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

区政务服务办

区级有关单位

13

强化审管信息共享。审批机关在承诺制事项办结后,应立即通过“天津市政务一网通权力运行与监管绩效系统”等审批系统,将申请材料、承诺书和审批结果等相关信息推送并告知监管机关。监管机关在收到事项办结信息后立即启动监管工作并将监管问题及时反馈审批机关。

区级有关单位

14

强化政务服务事项管理,落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年度版本制度。梳理公布第一批“四免”事项和“免申即享”事项清单。

区级有关单位

15

落实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成服务。围绕“一件事”开展流程再造,推动场景式审批服务落实落地。

各街道办事处

16

运用网上中介超市功能,推广使用扩大应用范围。

区级有关单位

17

加强部门和街道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持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积极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持续优化老年人办事服务。

区税务局、公安河北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

18

按照市级统一部署,提升“跨省通办”事项数量。

区税务局、公安河北分局、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

19

提升政务服务全程电子化应用水平,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实现除特殊事项外均可网上办理。

区级有关单位

20

4.完善市场监管机制

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化平台,落实随机抽查系统功能,实现抽查事项清单管理、执法人员库管理、检查对象库管理、随机匹配、检查结果管理、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并常态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监管机制,推动全区各监管部门使用同一平台。

区市场监管、

区司法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委网信办

区级有关单位

21

加强“互联网”系统建设,完成区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精细化梳理、检查实施清单完备度订正等工作。推动各部门监管事项目录、综合监管、风险预警、监管APP等子系统的应用。

区委网信办

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单位

22

5.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

利用人社网厅办理就业登记模块,用人单位可在网上办理就业登记

区人社局

区级有关单位

23

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落实援企稳岗等政策,强化对重点人群的就业帮扶,新增就业完成率达到100%,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24

6.优化纳税服务

加快推进增值税、消费税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合并申报。

区税务局

区财政局等区级有关单位

25

严格落实除个别特殊、复杂事项外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

区级有关单位

26

将办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时间压缩至8个工作日。

27

7.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

配合海关及市级相关部门推进“两步申报”、“提前申报”等通关业务模式,促进通关效率提升。

区商务局

区级有关单位

28

8.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

做好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培育,推动我区更多企业上市和挂牌,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区金融局

区级有关单位

29

加强银企撮合,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30

加强金融招商,新引进金融机构,完善区域金融服务功能。

31

9.深化政府采购和招标   投标改革

配合建立市、区两级统一的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扩展交易平台功能,健全完善“一窗接件、综合受理、统一流程、全程监督”运行服务机制。

区住房建设委、区财政局

区级有关单位

32

强化招标采购监管,建立预警监测及类罪研判机制,精准打击围标串标等不法行为。

33

履行监管平台数据标准,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全流程电子化事中事后监管。将交易平台采集的相关信息和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34

出台政府采购领域负面清单,在区级范围内推行采购意向公开。

区财政局

区级有关单位

35

完善招标投标工程担保制度,对适合由保函、保险替代的各类保证金,将保函、保险的替代率提高10%

区住房建设委

区级有关单位

36

10.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

坚持引育结合,梯度培育、精准扶持“雏鹰”“瞪羚”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区科技局

区级有关单位

37

深化“津英汇”品牌特色活动,重点聚焦科技型企业,搭建资本与技术对接平台,促进创新要素融合聚集。探索设立科技引导基金,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的合作,加强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38

强化智能科技产业引领。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加快构建智能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39

实施创新示范工程,推出一批重点企业应用场景清单。

区发展改革委

区合作交流办等区级有关单位

40

11.着力培育和发展数字经济

大力引进云计算、大数据等智能科技类企业,推动智能交通、智能安防体系建设,支持人工智能及衍生的各类“智能+”产业发展。

区科技局

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金融局等

区级有关单位

41

推进政府治理数字化,深化“智慧城市”大数据建设,推动全区政务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开放共享。

区委网信办

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应急局、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单位

42

12.持续提升市场开放度

完成内资到位额79亿元,实际使用外资完成市下达的目标。

区合作交流办、 区商务局

区级有关单位

43

依托高端商务楼宇和洋楼资源,大力发展高附加值、高知识含量、高层次的服务业,重点发展总部经济。

区楼宇办

意风区管委会等区级有关单位

44

高标准打造意风区商圈、大悲院商圈,形成区域消费升级新地标。支持首店经济、网红经济、体验经济等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升级打造意式风情街市级精品夜间经济示范街区2.0版。

区商务局

意风区管委会等区级有关单位

45

构筑现代金融产业高地。打造海河金融街区,做大做强数智金融法庭金融纠纷一站式化解品牌,促进亚投行项目发挥更大影响力,鼓励金融创新,瞄准新金融业态,吸引相关金融产业集聚。

区金融局

区级有关单位

46

13.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

统筹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的规章制度。

区司法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办

等区级有关单位

47

在制定与企业直接相关的、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时,除依法需要保密外,牵头起草部门要加强政策制定的调研论证和实施后的第三方评估

区发展改革委

区级有关单位

48

14.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政务诚信监测工作,落实《天津市公务员诚信手册》。

区委组织部(公务员局)等

区级有关单位

49

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行业信用监管,推行事前信用承诺、应用信用报告、分级分类监管、信用修复等措施。

区发展改革委    

区级有关单位

50

15.加强知识产权创造、  保护和运用

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大力推进质量强区、质量强企和品牌建设。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工程。

区市场监管局

区级有关单位

51

16.提高合同执行率

通过社会化专业服务平台,提高送达工作一体式集约化水平。

区法院

区级有关单位

52

对接各类行业调解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增加我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入驻调解员数量。

53

加大“分调裁审”工作力度,提高“分调裁审”案件占全市法院收案总数的比例。

54

利用专业化审判团队和一体化办案平台,对小额消费类金融案件进行集约化审理。

55

17.加大对中小投资者    保护力度

积极开展投资者宣传教育,将价值投资理念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倡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继续举办投资者教育走进校园等活动。

区教育局

56

健全公司诉讼案件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分类处理信访、举报、投诉,加强与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共同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区司法局

57

严格落实天津高院有关破产审判配套机制建设,探索破产清算与重整有效识别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合议庭对破产案件的专业化审判优势。

区级有关单位

58

18.加大人才引育力度

落实“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升级版,以“高精尖缺”为导向,鼓励高层次人才打包人才团队,加大“项目+团队”引才力度,推动领军人才引进。

区人社局

区级有关单位

59

依托各类引才活动,搭建人才引进和项目对接平台,大力引进重点产业人才。畅通高校毕业生引进绿色通道,为应届毕业生来津留津提供引进落户手续办理一站式服务。

区教育局、公安河北分局等有关单位

60

19.提高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

完成545处雨污混接点及44处合流制小区改造工程。新建3座换热站,新增供热面积27.61万平方米。

区住房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级有关单位

61

有序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采取“城市针灸式”疗法,打造致安里等一批魅力特色街区。继续支持有条件小区加装电梯,更好满足老年人需求。夯实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职能,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区住房建设委

区级有关单位

62

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精准发放居家养老补贴,推进“互联网+养老”,提升老人家食堂、养老院等服务质量。

区民政局

63

优化教育资源空间布局,启动义务教育资源建设三年计划,建成第二实验小学中铁国际校区,实施育婴里第三小学扩建、四十八中学迁址新建项目,对中小学C级校舍进行加固维修。建设天津城市职业学院附属幼儿园。持续抓好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全面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打造职业教育品牌。

区教育局

64

提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全科门诊建设,做实做强第四级医疗网。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优化智慧门诊服务,推动医疗数据深度融合,提升二级医疗机构信息化水平。

区卫生健康委

65

着力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推动街居两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层公共文化场馆建设。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提升天津市社区文化艺术节等文化品牌。举办“美丽河北”文化旅游节、旅游推介会,不断扩大区域文化旅游品牌影响力。积极推进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开展梁启超旧居修缮工作。挖掘传承和发展各类非遗资源。

区文化和旅游局

66

加强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综合开发利用区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体育服务中心,打造品牌赛事活动。完成全民健身路径新建与更新工作。

区体育局

67

20.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水污染防治,强化对海河、新开河等沿河生态保护治理,全面加强污染源管控力度,打造沿河生态带。深入落实“河(湖)长制”要求,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水质断面考核稳定达标。

区住房建设委

各街道办事处、区生态环境局等区级有关单位

68

加快土壤污染防治,强化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深入开展环境执法,铁腕治污,严惩环境违法行为,构建多方参与的环境保护治理体系。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单位

69

推进大运河核心区绿廊公园建设提升,做好道路林荫绿廊和街头街心小片绿地设计等工作,提升整体景观效果。新建提升绿化面积11.9万平方米。

区城市管理委

各街道办事处、区文化和旅游局等区级有关单位

70

抓好大气污染防治,确保全年PM2.5平均浓度持续改善。

区生态环境局

区级有关单位

71

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机制,更新发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资源局河北分局等

区级有关单位

72

21.提升城市综合立体交通便利度

启动镇宁道、国印地块配套道路建设,东四经路、席厂下坡、联合农具厂配套道路竣工。启动地铁47号线河北区段房屋征收。持续推进绿色交通改善工程及地铁接驳工程。

区住房建设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河北分局等

区级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