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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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天津市河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的安排意见
索   引  号 :
11120105000156718E/2020-0033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8〕238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津政发〔2016〕2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同时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津发改规划〔2018〕166号)文件部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就我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坚持新发展理念,对标党的十九大明确的新目标新部署,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以及区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新要求,聚焦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主要目标任务,聚焦“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天津的实施,聚焦高质量发展之路和发挥“四大优势”、打好“五场硬仗”,聚焦着力打造品质实力之城、创新活力之城、文化魅力之城、生态宜居之城、平安幸福之城,扎实推进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新河北建设;全面评估“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成效,总结提炼推进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深入剖析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确保如期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

  二、评估重点

  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要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基础上,立足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突出发展理念转变、发展质量提升、体制机制创新和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等重点、难点和关键点,着重在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主要目标实现情况、重大战略任务实施情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重大改革任务推进情况、创新驱动战略落实情况、构建符合区域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情况、扩大开放构建开放发展新格局情况、优化营商环境情况、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全区社会建设情况等方面开展评估。

  三、评估目的

  通过评估《天津市河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实施情况,总结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绩,总结经验、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注重挖掘深层次矛盾的风险隐患,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明确规划实施后半程的重点任务和要求。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就《规划纲要》运行提出的监督建议,强化目标实施的科学合理性,提高目标实现的保障水平,确保全面完成《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搞好《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各项工作,成立区《规划纲要》中期评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协调推动本次评估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副书记、区长李新担任,副组长由副区长金强担任。区政府各委、办、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委主任张进同志担任。

  五、工作安排

  《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定于8月底前完成。

  第一阶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对《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职责、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确定中期评估课题提纲,全面推进搞好中期评估工作(5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由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能和在“十三五”规划期间承担的目标任务,就《规划纲要》实施两年半以来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估和总结,撰写形成本部门、本单位《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评估报告(7月15日前完成,详见附件1、附件2)。

  第三阶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形成的“十三五”规划评估报告进行全面汇总、分析和提炼,拟定形成全区《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7月底前)。

  第四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区委、区政府汇报《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情况,同时审议《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经修改后上报区人大常委会,并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后通过(7月底至9月)。

  六、评估方法

  为全面掌握“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进展情况,深入了解规划实施的成效和问题,客观反映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的意见建议,需要多主体、多维度开展评估。

  (一)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坚持以自评估为主,持续推进评估工作创新,不断提升自评估的质量和效率。同时,通过定向委托或公开招标,适当开展第三方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检验自评估质量的重要参考。

  (二)综合评估和专题评估相结合。深入开展综合性、系统性评估,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以及区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要求,结合区情实际,选取一些重大专题,采取定向委托、公开招标等合作形式,部署开展专题评估。

  (三)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逐项对照本部门、本单位确定的“十三五”时期工作目标,评估进度、评估质量、评估效益,纵向与全市目标相比较,横向与兄弟区相比较,及时预警规划运行存在的问题,及时化解,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四)过程评估和效果评估相结合。综合运用文献梳理、调研访谈等方式,评估围绕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以及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所开展的主要工作、采取的具体措施及落实情况。加强对规划实施所取得的实际成效、人民满意程度,以及中长期发展影响等的评估。

  (五)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相结合。对规划目标任务实施情况进行定性描述,对可量化的指标,运用科学评价方法,统筹利用统计数据和大数据等非统计数据资源,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量监测分析,形成量化评估结果。

  七、规划调整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党的十九大精神,综合研判“十三五”中后期国内外形势变化带来的影响,结合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深入研究论证是否需要对本部门、本单位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调整修订。确需调整的,务必报经分管区领导同意,履行相关程序后,在本部门、本单位“十三五”规划专项评估报告中予以体现。

  八、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明确的新目标新部署。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以及区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新要求,聚焦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主要目标任务,把《规划纲要》评估过程作为完善发展思路、推动规划落实、促进加快发展的过程。同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能,把中央和市、区委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体现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各方面。

  (二)高度重视和搞好中期评估工作。搞好《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既是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监督的法定方式。通过搞好中期评估,有利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查找不足,优化和完善规划运行质量,保障“十三五”规划预定目标加快实现。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把本单位“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和重要位置,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成立相应的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本着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把握前瞻性、增强预期性、提高保障性的原则,认真予以抓好落实。

  (三)认真做好调研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对照《规划纲要》中承担的主要任务和发展指标,认真搞好分析评估,评估报告要体现两年半以来的总体完成情况、工作特点、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预测到2020年底任务和指标完成情况。有关指标数据要求截止到2018年6月底数据,用数据说明各年度任务落实情况、同比增长情况、累计完成情况,并做出分析比较。结合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提出优化完善《规划纲要》的建议。

  (四)严格评估时限和程序。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和程序实施评估。中期评估报告形成后要经本部门、本单位领导班子审议,并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送,正式形成的评估报告于7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天津市河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

  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综合类课题提纲

  2.《天津市河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

  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专项课题提纲

  2018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天津市河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

  综合类课题提纲

  1.河北区全方位深化改革(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思路及推进举措。(区委研究室、区政府研究室)

  2.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总体思路及对策措施。(区政府研究室、区发改委)

  3.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阶段成效及“十三五”后半程工作思路举措。(区发改委总负责,区合作交流办、区商务委、区楼宇办配合完成)

  4.河北区城市总体规划发展现状及空间布局研究。(责任单位:区规划分局)

  5.河北区海河、北运河、新开河综合开发改造情况及前景分析报告。(区建委总负责,区规划分局、区房管局、区合作交流办、区楼宇办、城投公司配合完成)

  6.河北区地铁建设及产城融合发展情况分析报告。(区建委总负责,区商务委、城投公司、区规划分局配合完成)

  7.结合落实“天津八条”和河北区“八项优化”举措,河北区制定优惠扶持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情况及分析评估报告。(区发改委总负责,区科委、区商务委、区金融办、区园区管委会配合完成)

  8.河北区依法治区建设进展情况及分析评估报告。(区综治办总负责,区司法局、公安河北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配合完成)

  9.河北区大意风区总体发展布局及产业功能定位。(区楼宇办总负责,区合作交流办、意风区管委会、区商务委、区金融办、区房管局、区规划分局配合完成)

  10.河北区张兴庄产业园综合开发改造设计及功能区布局研究。(区园区管委会总负责,城投公司、区规划分局配合完成)

  附件2

  《天津市河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

  专项课题提纲

  1.河北区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情况及分析评估报告。(分析国内生产总值[GDP ]和城市居民人均收入情况,责任单位:区统计局)

  2.河北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及收入结构分析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3.河北区提升产业承载能力情况及分析评估报告。(含重点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4.河北区完善城市功能,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及分析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区建委)

  5.河北区高端服务业发展情况及分析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区楼宇办)

  6.河北区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及分析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区房管局)

  7.河北区保障房建设进展情况及分析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区建委、内环公司)

  8.河北区房屋征收及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分析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区房管局)

  9.河北区拓展发展空间,实施土地整理及出让情况分析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区城投公司)

  10.河北区电子商务、商贸服务业发展情况及分析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11.河北区金融业发展情况及分析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12.河北区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情况及科技事业、科技产业发展情况分析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区科委)

  13.河北区创意产业发展情况及分析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区科委)

  14.提升产业园区发展水平,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分析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区园区管委会)

  15.河北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及分析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局)

  16.河北区经济扩能增量,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分析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17.河北区国有资产运营、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情况及分析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区国资委)

  18.河北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深化环卫体制改革情况及分析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区市容园林委)

  19.河北区生态城区建设及环境保护情况分析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20.河北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审批效能建设进展情况及分析评估报告。(含“双万双服促发展”政策包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区审批局)

  21.河北区促进中小学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分析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22.河北区计划生育事业、卫生事业及医联体建设情况分析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区卫计委)

  23.河北区体育事业发展情况及分析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区体育局)

  24.河北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情况及分析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25.河北区公务员队伍建设、人才利用情况及分析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26.河北区创建和谐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及分析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区总工会)

  27.河北区和谐社区建设进展情况及分析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28.河北区民政事业发展情况及分析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29.河北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及分析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区残联)

  30.河北区安全生产情况及分析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31.河北区妇女儿童和青少年事业发展情况及分析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区妇联、团区委)

  32.河北区文明城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分析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区文明办)

  33.河北区依法行政建设进展情况及分析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区法制办)

  34.河北区人防事业发展情况及分析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区人防办)

  35.河北区市场监管事业发展情况及分析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36.河北区国防动员建设进展情况及分析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区武装部)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检委

  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29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