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区“政务一网通”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现将《河北区“政务一网通”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18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北区“政务一网通”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化我区“放管服”改革,以大数据的思维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通过网上服务倒逼网下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现制定“政务一网通”改革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围绕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天津的实施,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要求,把握智能化和大数据时代的特点和规律,加快构建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内容齐全、功能集成、办事便捷高效、网上网下融合的“一站式”服务,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办、群众办事零跑腿,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
(二)改革目标。
坚决打通信息孤岛,推进数据整合共享。通过推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深度融合,打造智慧政府,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使群众和企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做到最多跑一次或一次都不跑,实现“办事服务一次结、执法监管一次清、咨询投诉一号通”,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使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明显增强。到2018年底,“政务一网通”事项占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90%以上,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
(三)实施范围。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政务一网通”服务。
1.实施各类事项“五减”改革。梳理“政务一网通”事项,开展减事项、减要件、减环节、减证照、减时限的“五减”改革,编制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明确“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范围,做到部门间事项、要件和权限等相关事宜同步协同精简。进一步清理取消区、街道及基层单位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供的各类办事证明材料,编制证明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区审批局会同区编办牵头,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落实)
2.推动落实“一标通用”标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推动落实服务内容和服务事项地方标准,按照办事要素指标,围绕一事项一标准、一流程一规范,形成标准统一、流程统一、服务统一、结果统一的标准化体系,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各个环节,落实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区审批局牵头,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落实)
3.制定“一表申报”表单。将群众和企业办理各类事项的申请材料最大限度地整合成一张(一套)表格,实现申请材料表格化、申请表格数据化。加强区、街道两级政务服务管理,建立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按层级对事项开展动态调整、在线发布和办理指导。(区审批局牵头,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落实)
4.推行“一次办结”服务。将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面向群众和企业服务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一次办结”范围。完善办事流程,简化内部程序,将简单事项的决定权下放到窗口,完善现场审批、立等可取办理机制,减少自由裁量权,推行企业信用承诺审批制。凡是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来即办,做到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受理、一次性审核、一次性决定、一次性出具决定文书或证照结果。(区审批局牵头,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落实)
5.提高网上办理事项占比。推行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梳理公布网上办理事项清单,统一网上网下审批服务流程,能够网上审批服务的事项要100%实现网上办理功能,原则上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并不断提高实际发生的网上办理占比率。打通制约网上办事的堵点、难点,推动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服务。通过引导群众和企业线上申请、快递寄送申请材料与办事结果,实现事项咨询、申报、预审、受理、审查、办结、反馈等环节全程网上办理。(区审批局会同区委网信办牵头,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落实)
(二)全面构建“政务一网通”系统。
1.实时自动归集用好政务服务大数据。按照即将出台的天津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制定统一的数据分类、分级、交付标准,从源头上提高数据质量。按照“一数一源、多源采集、集中管理”的原则,将各部门管理和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实时自动归集整合,互联互通共享,打通数据流转壁垒,并保证数据完整性。对各类服务实现动态跟踪研判,最大限度挖掘和发挥好数据价值,梳理群众和企业需求,提出应用建议,为服务政府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区委网信办牵头,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落实)
2.打造“政务一网通”办事平台。协助市网信办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市域范围内网络全覆盖。对接融合区、各部门、各单位办事系统。在“政务一网通”平台网上市民中心栏目中,将区各部门已有的网上便民办事内容统一组织纳入。(区委网信办牵头,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落实)
3.打通信息孤岛。加快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统一明确各部门信息共享的种类、标准、范围、流程,加快推进部门信息联通共用。组织协助市级部门打通人力社保、建筑、民政、教育、卫生计生、公安、市场监管以及各街级服务中心等部门的系统网络,整合政府部门信息资源,建成人口库、法人库、空间地理库、信用信息库、电子证照库,建设共享交换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和统一网上支付平台,凡是办事过程中形成的材料、证明、证书、审批文件等均无需当事人重复提供。(区委网信办会同审批局牵头,公安河北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分局、区发改委、各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4.提高办事电子化程度。协助市级部门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应用,加快实现企业CA(认证机构)电子认证、市民身份电子认证。推动实施办事实名制,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结果互认、远程办事,为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归档的全程电子化办事提供支撑。(区委网信办牵头,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5.加强运行基础建设。依托“津云”大数据中心,充分利用现有计算、存储、网络、安全等资源,协助市级部门建设“政务一网通”门户及应用系统(区委网信办牵头,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协助市级部门建设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实现平台赋码、信息归集、全程跟踪,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区审批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级各部门、街道办事处落实);协助市级部门开发实体大厅一窗受理系统,与各部门、各单位业务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互换互用(区委网信办会同区审批局牵头,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落实)。
(三)全面提升“政务一网通”成效。
1.加强服务场所建设。加强区内服务大厅建设并向网上延伸,做到无缝衔接、合一通办,确保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办结,马上就办、办成办好。明确区、街道、社区三级便民服务平台管理职责,推动各类事项进驻各级服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实行集中办理、授权办理、现场办理、联合办理、限时办理、“一站式”办结。在各级服务大厅及重要服务场所设置自助服务终端,为市民提供事项指南查阅、网上申报、进度查询等服务。(区审批局牵头,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落实)
2.提高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效率。推行一窗受理、接办分离,实行前台一窗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推行24小时预约审批服务。清理取消和规范中介机构出具的行政审批要件,编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目录,制定区行政审批中介要件清单。(区审批局牵头,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落实)。推动教育、医疗卫生、户籍、社会组织登记、不动产登记、职业资格、医保社保等重点领域改革,规范提升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区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落实)
3.创新项目审批办理方式。推进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机制,落实“三类项目、一口受理、五个阶段、五联并进、两验终验”办理机制和“一口进件、一口出件”制度,推行“容缺后补、先办后补”和“以函代证、函证结合”等措施。(区审批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落实)
4.全面清理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进一步精简前后置审批,推进“多证合一”“多项合一”改革,减少相关许可证照。推行“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各类证能减尽减、能合尽合,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建立涉企证照改革目录管理机制。推进医疗、养老、教育培训、餐饮服务等领域的“证照联办”改革。(区审批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配合)
(四)全面配合“政务一网通”监管。
1.重视事中事后监管。市级相关部门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利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全面深化信用信息公示、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双告知、联合激励惩戒等监管机制,做到监管标准互通、违法线索互联、处理结果互认,全程记录,全程可追溯,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区级相关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与相应配合。(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审批局牵头,区级各部门配合)
2.协助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协助推进治理街道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街道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区委网信办办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热线办、各街道办事处及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执法监督平台功能,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指导,发挥执法监督平台作用。(区法制办会同区审批局牵头,区级各执法部门配合)
3.配合全流程管理。依托“政务一网通”平台,确保服务过程可追踪、可监督。配合推进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事项进驻同级服务大厅集中办理,纳入网上审批大厅,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行为,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区审批局牵头,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落实)
三、实施步骤
(一)2018年9月20日前,梳理集中上报第二批“政务一网通”事项目录。做好“政务一网通”改革专项督查的准备工作。
(二)2018年12月20日前,总结评估“政务一网通”改革成效,持续提升服务效能,“政务一网通”事项占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90%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天津市河北区“政务一网通”改革领导小组,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明确责任主体,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工作跟踪机制。配合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协作,服从统一调配指挥,形成改革合力。
(二)强化检查考核。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情况,研究推进重点任务,确保改革工作落实到位。将“政务一网通”改革工作任务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采取定期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检查,对改革落实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结合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对设置障碍、落实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做好“政务一网通”改革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充分运用电视、网络、报刊及手机终端、宣传专栏等新媒体、新网络、新载体加强宣传,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解读,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各方共识,为深化“政务一网通”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