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政务公开  >  政策一点通  >  河北区文件  >  区应急管理局
名    称 :
河北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5MB1755763P/2023-0002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北区应急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河北安生办〔2021〕6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科学界定事故隐患类型和危险程度,进一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市安委办公室根据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就细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级、强化隐患治理和统计工作印发通知进行专题部署,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细化事故隐患分级和判定标准

(一)事故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和轻微事故隐患。

(二)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其中,工贸、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已有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从其规定。

(三)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的隐患。

(四)轻微事故隐患是指当日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可以列为。

二、进一步强化事故隐患治理和统计分析

(一)各部门要持续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将发现的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及时移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职责的部门照事故隐患分级和标准予以判定,对涉及重大事故隐患的问题呈报区政府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并明确有关属地、部门紧盯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整治,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隐患整改“五到位”的要求,确保各项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到位,逐项销号。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依法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确保安全风险有效防控化解、隐患问题及时整改闭环。

(二)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统计分析职责,建立完善隐患台账、整改措施清单,并将排查发现的隐患全部纳入,并按照本通知确定的标准进一步加强隐患分级。通过隐患分级和统计分析科学反映区域内、行业领域内的真实安全风险状况,为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集中力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奠定基础。

(三)各部门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四铁”“六必”的要求,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专业水平、整改力度,及时完成隐患整改的同时要深入分析事故隐患存在的根本原因,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清除死角,堵塞漏洞,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四)本通知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级标准自2021 年3 月 1 日起施行。请各部门结合三年行动、隐患排查整治、执法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做好部署和衔接,同时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和隐患数据收集报送工作有序进行。

2021年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