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区党委、政府近期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通知要求,结合市、区两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区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努力确保全区“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月10日。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在对全区所有企事业单位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治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危险化学品方面:以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为重点,对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加油站,危险货物运输作业,废弃危险化学品存放处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学校实验室、医院等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严查企业是否有未经安全生产设计自制零部件问题;企业是否将安全生产制度台账资料束之高阁问题;严查有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能立即提供仓库清单,仓库清单与库存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超量、超品种以及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问题;安全评价报告是否存在漏评虚假评价等内容,对非法生产、加工、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严格依法治理。
(二)消防方面:突出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旅游景区、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城中村、“飞地”、老旧小区、废旧厂房、拆迁闲置地块、民宿客栈等场所、“九小单位”、危险化学品企业、燃气使用单位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内容。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问题。
(三)交通运输方面:结合“春运”交通流动性特点,重点检查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严查公路设施隐患和道路运输秩序,严厉打击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全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控。
(四)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检查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挂靠行为;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防风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施工现场、生活区、易燃物品存放区、活动板房、仓库及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燃气方面:重点检查燃气管线(供应站点)安全防范措施、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燃气站无证经营、违规充装,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使用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内容。建立燃气、供热企业与住建、城管等政府部门、施工管理单位三方沟通对接机制。
(六)特种设备方面:以供热锅炉、起重机械、人员密集场所电梯使用单位为重点,重点检查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配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及落实,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等内容。对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超期未检、未定期维护保养或进行自行检查,未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问题进行重点治理。
(七)工业和楼宇园区方面:重点对全区有限空间、涉爆粉尘、楼宇园区等领域开展排查整治。突出对是否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资格;是否建立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是否进行危险作业风险评估,是否制定控制措施、作业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否符合“三同时”相关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否存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是否对承租方或委外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进行审查,是否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定期检查承租方或委外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八)仓储物流方面:重点检查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仓储物流企业,库房内储存物品的分类、分堆、限额存放情况,与风管、供暖管道、散热器等的距离是否满足“五距”要求;仓储场所不搭建临时性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室内储存场所不设置员工宿舍,甲、乙类物品的室内储存场所内不设办公室;落实储存安全、装卸安全、用电安全、用火安全的各项规定,保障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定期组织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检测、维修,保障完好有效等内容。
(九)涉疫场所: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是否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并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筑结构、电力设施、电气线路、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日常巡查、应急处置、紧急疏散是否有序开展或准备充足等内容。
三、组织方式
(一)交叉互查
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区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和情况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将成立由局领导带队的检查推动组,于近期深入我区开展组织、推动、协调和检查工作;市内六区安委会办公室将以交叉互查的方式,带领区应急、交通、建筑、消防等部门对我区重点企业开展抽查检查。
(二)督导检查
各相关区级领导将按照《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中共河北区委办公室 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河北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包联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北党办〔2020〕16号)要求,成立包联督导组,持续组织、推动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并深入联系的街道开展带队检查,推进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纵深发展。区安委会办公室将组成工作组,结合区级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对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指导推动。
(三)全面排查
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本行业领域、本系统、本街域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全力确保全区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稳定,确保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扛起政治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属地、行业领域监督管理责任,统筹结合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聚焦企业主体,推动形成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引导企业向主动加强内生管理、自主开展风险管控、自觉查改安全隐患转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安全发展。
(三)强化监管执法。各执法部门要坚决摒弃执法监管中的“好人主义”,严格落实“四铁”、“六必”工作要求,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厉惩处、严厉问责,绝不姑息。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做到一般隐患立即整改,确保现场治理到位;较大隐患限期整改,确保按时清理到位;重大隐患督办整改,确保风险管控到位;反弹隐患持续整改,确保彻底消除到位。
(四)注重工作实效。区安委会办公室将会同有关区,确定交叉检查工作安排,对企业开展突击检查,坚决杜绝“走过场”“讲情面”“手下留情”等好人主义行为,对发现问题将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并跟踪督办整改进程。
(五)拓展宣传渠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主阵地”作用,大力营造舆论宣传氛围;要组织主流媒体报道大排查大整治期间的亮点做法,公开曝光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并利用“一网双微”平台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和“两节”“两会”期间安全提示;同时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共同参与、共同治理,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各部门各单位应于2021年1月18日前,落实本部门、本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月10日(星期三)前,将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