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区卫生健康委转发市卫生健康委
关于印发天津市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
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第三版)的通知
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第三版)的通知》(津卫医政〔2023〕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天津清单(第三版)》药品的重点监测和信息直报工作,进一步完善机构内短缺药品管理规范,合理设置《天津清单(第三版)》药品库存警戒线,参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短缺药品管理指南(2018年版)》、《医疗机构短缺药品分类分级与替代使用技术指南》,科学评估、合理选择替代药品,保障临床救治需求。
2023年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