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布
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各有关保护单位,区文化馆:
为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精神,经区文化馆非遗中心对申报的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认真筛选、评审,区文化和旅游局批准确定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计7人),现予公布。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河北区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2023年 2 月 13 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