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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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河北区关于开展“书香伴我度假期” 读书征文、阅读实践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50001570408/2020-0095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 文 字 号 :
河北文旅发〔2015〕4号
主    题 :
文化旅游\文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河北区关于开展“书香伴我度假期”

读书征文、阅读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河北区城市书吧全民阅读平台的作用,鼓励中小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依据天津市新闻出版局相关文件要求,河北区新闻出版局决定在我区的城市书吧开展以“书香伴我度假期”为主题的暑期阅读实践活动,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作为2015书香天津全民阅读系列活动的一部分,本次活动面向河北区中小学在校学生,依托城市书吧开展多种形式的暑期阅读实践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在中小学生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陶冶爱国情操,培养阅读兴趣,让他们在阅读中享受快乐,增长知识,提升素养,励志成才,让书香伴随他们度过炎炎夏日。

二、活动内容

(一)阅读实践

1.以城市书吧为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教育、科普安全教育等活动,鼓励中小学生利用暑期进行课外阅读,鼓励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带动学生家长伴读,共同分享阅读快乐。阅读内容可根据个人爱好从城市书吧现有图书中选定。

2.组织高年级学生开展“暑期我当管理员”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参与城市书吧管理,协助管理员做好出版物借阅、阅读活动组织等工作。各部门要为学生担任暑期管理员创造条件,并确保他们的安全。

(二)征文写作

在阅读实践基础上,继续开展“我的书吧,我的梦”读书征文活动。写出自己在城市书吧读书、实践的收获和感受。基本要求:

1.作品要紧紧围绕主题,题目自拟,文体不限。

2.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书写,小学组一般不超过500字,中学组、成人组一般不超过800字。

3.作品应当内容真实,小学组、中学组作品应符合学生语言特点。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如发现抄袭行为即取消参评资格。

4.作品中提到的图书,请标明图书的名称和出版单位。作品末尾请注明作者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校、年级、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城市书吧所在地。有指导教师的请注明。

三、活动安排和要求

本次阅读实践活动从2015年7月启动,请各街道及图书馆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单位阅读活动安排,组织开展暑期阅读实践活动。利用多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调动中小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广泛关注。

请各街道重视此次活动,负责组织本区域城市书吧征文的征集和初评工作,8月20日前,将选送的小学组、中学组、成人组各3篇优秀作品、选送征文作品登记表及阅读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电子版、纸质版)报区图书馆。

区图书馆要加强对阅读活动的宣传和引导,督促检查城市书吧的正常开放。要做好阅读活动的协调、组织和服务工作,将阅读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做法及时汇总上报,给予宣传。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萌、倪枭枭

联系电话:26288030

电子邮箱: hbqjcsb@163.com

附:2015年“我的书吧,我的梦”阅读实践活动选送征文作品登记表

2015年7月28日

附件

2015年“我的书吧,我的梦”阅读实践活动选送征文作品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作品名称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学校

年级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农家书屋(城市书吧)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小学组

1













2













3















1













2













3













成人

1






不填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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