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河北政办函〔2019〕23号)有关要求,结合本局工作的具体实际,制定2019年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2019年河北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主要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等信息向社会公开。
(二)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决定应当在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公开。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天津)”网站公开。
(四)推进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五)推进预决算公开。继续做好我局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六)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监测收集、分析研判、处置和回应工作机制,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基层单位、各科室负责对本科室应公开的政务、事务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质量和准确性,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对外发布。
(二)实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公开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
(三)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科室的责任,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权利、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查处。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