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区关于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
各旅行社、旅行社分社: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有效防范旅游市场风险,严厉打击以旅游名义组织非法集资、不合理低价游、合同诈骗等旅游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禁止销售两条线路(含)以上的旅游套餐
各旅行社及分社、旅行社网点、旅游网站,不得捆绑销售两条线路以上的旅游套餐产品,不得一次性向游客收取两条线路(含)以上的旅游款,包括出境游及国内游。旅行社、旅游者实行每走一条线路、每发一个团“即时结清”的收款、付款方式。旅行社不得以“买一赠多”“交押金送旅游”等方式变相从事不合理低价游。
二、规范收取出境游保证金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规范出境游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旅发〔2015〕281号)要求,各组团社收取出境游保证金,必须采取银行参与的资金托管方式,不得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直接收取,不得要求旅游者将出境游保证金直接存入旅行社工作人员提供的个人账号。收取出境游保证金数额、归还期限应当在销售旅游产品时向旅游者明确告知,并在旅游合同、旅游产品宣传材料、旅游门店、旅游网站、旅游促销点的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告。
三、继续狠抓不合理低价游整治
各旅行社依照法律法规主动规范经营服务行为,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不进行虚假宣传、强迫消费等违法行为,遵守公平竞争规则,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让旅游者体验到优质服务。
四、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各旅行社从即日起对一年以来销售旅游套餐(两条以上线路)情况、收取出境游保证金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将对各旅行社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五、鼓励社会各界广泛进行举报监督
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鼓励旅游者和其他旅游参与者、社会各界对旅行社存在的违法销售旅游套餐行为、违法收取出境游保证金、不合理低价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88908890。
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8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