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河北区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开放
时间的方案(试行)》的通知
为了推进河北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各级公共文化场所的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共文化场所对百姓免费开放的时间,现通知如下:
一、区级文化设施开放时间
(一)文化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
周一—周日 9:00---17:00 8小时
每周开放时间为56小时
(二)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60小时)
周三—周日 9:00---19:30 10.5小时
周二 12:00---19:30 7.5小时
周一、周二上午闭馆
每周开放时间为60小时
(三)少儿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4小时)
周二—周日 9:00---17:00 8小时
周一闭馆
每周开放时间为48小时
二、基层文化设施开放时间
(一)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图书馆分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
周二—周日 9:00---16:00 7小时
周一闭馆
每周开放时间为42小时。
(二)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图书馆基层服务点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
周二—周六 9:00---16:00 7小时
周一、周日闭馆
每周开放时间为35小时
三、法定节假日及春节期间的开放时间
法定节假日一律正常开放,时间为9:00---16:00
正月初一至初三为12:00---16:00
四、其他要求
1.各公共文化场所将开放时间在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开放时间的,要向区级文化管理部门报备,并将调整时间进行明示。
2.各公共文化场所的管理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对场所的开放情况进行严格管理。
3.区级文化管理部门将不定期暗访各场所的免费开放情况。
2018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