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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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河北区商务委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商贸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50001574702/2020-0041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北区商务局
发 文 字 号 :
河北商务发〔2015〕1号
主    题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运行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机关各科室:    

按照市商务委、区政府加强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吸取近期一些地方先后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群众聚集踩踏事件的教训,确保我区2015年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和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现就做好当前商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责任落实    

按照市区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有关要求,机关各科室要提高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意识,全面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体系,针对节日特点,立即带头组织开展对促销、展会、展卖、购物节等商贸活动安全事故隐患的安全大检查,督促整改落实,提高节日安全监管责任意识。    

二、工作落实    

(一)成立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的四个春节安全检查组,人员由安监科、商业科、服务业科等有关科室组成。    

(二)检查时间及安排    

1、从2015年2月11日—2月17日。春节前各分管领导自行安排组织分管科室人员检查。    

2、从2015年2月18日—2月24日(腊月三十到初六)。由主要领导,各位分管领导带队对商场、超市、意风区、菜市场等进行检查。检查范围内容及人员见附表。    

3从2015年2月25日—3月5日,各分管领导自行安排组织分管科室人员进行检查。  

(三)春节期间各科室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划分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四)春节期间值班人员不得脱岗,保障24小时通讯联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五)各检查组在3月7日前把检查情况报安监科。    

三、检查指导内容    

(一)对商业活动多和人员流动量大的商场、超市、批发商场、宾馆、饭店、加油站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要做到出口通畅、指示标牌和照明设备齐全、消防报警装置和救火设备维护良好,保证突发事件的正常使用。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二)预防节日市场人员拥挤踩踏事件发生,督促举办大型商贸展会活动企业办理审批报备手续,制订现场安保预案,加强现场巡视和问题整改,对人员流量大的现场进行动态监测和流量限制管理,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强化监管。    

(三)指导商贸企业落实节日安全防范制度和安全预案演练活动,安全隐患要登记台账档案,隐患问题有人负责整改,职工安全教育和处理安全隐患技能保持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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