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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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河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生态环境监测 中心持证上岗考核的请示
索   引  号 :
12120105000156742Y/2025-0000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北区生态环境局
发 文 字 号 :
河北环报〔2025〕3号
主    题 :
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综合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的相关规定要求,我局特向贵局申请,安排我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进行持证上岗考核,考核涉及人员9人、4大类、19项、21个方法。具体申请内容如下:

一、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取得的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等四大类的部分人员持证项目20254月到期,须重新持证;

二、为保证监测工作顺利开展部分监测人员新增持证项目需进行持证上岗考核。

目前中心已完成了自认定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拟申请贵局于20253中旬组织专家对我中心进行持证项目考核。

妥否,请批示

附件:持证上岗考核申请表


2025219一一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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