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部门、各街道:
根据《天津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工作计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河北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工作计划》。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河北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5月18日
河北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3年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深入打好污染防攻坚战,按照《天津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工作计划》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河北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实施我市“十项行动”、我区“八个工程”任务,牢固树立“添秤”、“交账”意识,统筹推进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定不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宜居宜业宜游宜乐的“美丽河北”。
二、主要目标
2023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全区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完成国家下达的重污染天数控制目标;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85.71%,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100%,劣五类水体比例0%,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减排50吨、氨氮减排5吨;全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1.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抓好《河北区碳达峰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按照国家、天津市部署安排,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完善我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
2.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成果作为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等的重要依据,统筹生态保护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
3.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将2023年能耗目标合理分解至重点用能单位,组织开展2022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双控考核,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依法确定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推动“双超双有高能耗”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4.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严格落实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以及产能置换、区域污染物削减等要求,严格落实《天津市工业布局规划(2022-2035年)》。
5.加快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
加快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持续巩固家用散煤清零成果。严格执行天津市《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坚持商业散煤治理长效机制,巩固禁燃区内商业用户散煤治理成效,组织开展禁燃区生态环境执法管理。
6.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鼓励采用步行、骑行、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方式。完善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党政机关率先创建节约型机关,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
(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7.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
(1)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体系。按照市生态环境局部署,适时修订《河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动态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确保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实施应急预案抽查审核,组织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对各单位、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问题突出的予以通报。
(2)加强重污染应急监管。落实面源扬尘应急管控要求,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石材加工、石料切割等应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等作业;重点区域地铁施工工地焊接采取密闭式(固定或移动罩棚)作业,焊接烟尘集中收集处置;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加强移动源应急减排监管,开展柴油货车、工程机械等专项检查;落实重点企业生产调控,削减污染物排放强度;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各街道属地职责,重污染应急期间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开展联合检查,落实各项重污染防控举措。
(3)完善污染应对机制。开展夏季臭氧污染天气应对,组织建立臭氧天气管控清单,探索建立臭氧常态化应对机制。完善重点行业在线监测预警机制。根据重污染预警级别,逐级加大对供热站燃气锅炉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异常排放预警频次,定时通报在线监测情况并督促企业落实生产调控,降低污染物排放峰值。
8.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1)组织开展臭氧防治专项行动,编制2023年度臭氧污染防控专项行动方案。
(2)深入开展重点行业NOx治理。加强燃气锅炉及直燃机动态排查,继续巩固全区29家105台共2254蒸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成果,确保改造后燃气锅炉NOx稳定达标排放,对NOx排放浓度高于50毫克/立方米的直燃机,鼓励实施改电,将燃气锅炉达标排放纳入执法检查重点。
(3)开展全区干洗服务行业管控,动态更新干洗店底册,严格管理干洗行业有机溶剂使用,巩固开启式干洗机淘汰成果,全面推广使用配备溶剂回收制冷且不直接外排废弃的全封闭式干洗机,提高溶剂回收效率。
(4)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定期组织对胶粘剂、清洗剂及木器、车辆、建筑内(外)墙、防水、工业防护、地坪等涂料销售环节监督抽查,重点关注产品VOCs含量抽查结果是否满足强制性国家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后处理;推动重点行业综合治理,加强监管,组织专项执法,重点对2家注塑企业、4家汽修喷漆单位生产工序和使用环节的有机废气不经过收集处理直接排放、擅自停运或不正常运行处理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强化监督检测。对在营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开展检查。
(5)实施季节性调控。合理安排大中型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划线、沥青铺设等市政工程施工计划,尽量错开5至9月高温时段。确需作业的,应向区攻坚办报备取得许可,并最大程度使用低挥发性涂料。
9.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1)严格新车排放监管。实施重型汽车国六b排放标准。开展新销售机动车环保一致性抽检工作;对本区销售的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情况开展检查;开展非免检柴油车注册登记前排放检验;对检验不合格车辆开展溯源监管。
(2)配合推动淘汰老旧车。推动全区所有施工工地停止使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引导工业企业停止使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逐步减少使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清扫车、洒水车、垃圾运输车。
(3)强化在用车排放监管。持续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以轻型柴油货车、老旧柴油车和遥测超标率较高的车型为重点开展路检路查,全年拦检不少于4000辆次。持续开展入户检查,重点检查轻型柴油货车、老旧柴油车和遥测超标率较高的车型,全年不少于500辆次。完善超标车管控机制,超标车辆维修达标并复检合格后,方可通过通行证环保审核。
(4)规范管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通过随机抽查、远程监控等方式,实现对辖区内两家排放检验机构检查全覆盖。开展检测数据核查工作,重点核查首检超标车、路检超标车、外埠车辆、5年以上老旧柴油车和“黑名单”车辆。开展记分管理,对排放检验机构落实排放检验和维护(I/M)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持续强化非道机械管控。对新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环保一致性和环保信息公开检查;落实《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严格机械管控要求;推进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的工程机械(含按非道路排放标准生产的非道路用车),具备条件的可更换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发动机。新增或更新3吨以下叉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按年度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专项检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对部分机械进行排放检验,比例不得低于20%,基本消除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全年检查不少于800台次。
(6)加强油气监管。严格执行油品质量标准,加强车用油品、车用尿素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流动加油车;开展加油站油气排放专项执法检查,依法处罚油气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7)优化交通疏导。研究制定年度优化交通组织方案,完善交通设施,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加强车辆拥堵路段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排放。
10.坚决打好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攻坚战
(1)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开展扬尘专项治理行动,制定扬尘管控专项行动方案,全面推进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完善施工扬尘管理清单动态更新机,将工地扬尘治理与施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招投标等挂钩,采取通报、限制招投标、降级资质等措施,实施联合惩戒。加强施工工程“六个百分之百”控尘措施监管,推动地铁施工焊接作业采用环保型焊材,现场配备焊接烟尘收集装置。加强城区道路保洁和清扫,实现清扫保洁全覆盖,加大湿式吸扫作业力度,提高全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持续开展道路“以克论净”工作,落实道路科学扫保检查,定期通报结果;定期组织开展区属重点道路排查,对发现的破损路面及时进行修复。
持续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控、堆场扬尘管控和裸露地面治理。开展渣土运输合法合规整治行动,检查建筑垃圾源头治理和运输情况,从严查处渣土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抛洒滴漏、车轮带泥、车体不洁等违法违规问题,对查处的渣土运输违规企业和车辆定期通报。对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违法违规设立的消纳场所,坚决予以取缔。开展裸地治理,动态更新我区82块裸地台账,逐一落实治理措施,确保每年新增裸地100%完成治理。定期对已完成治理的裸地开展“回头看”,杜绝反复。
持续开展降尘量考核,十个街道平均降尘量控制在6吨/月·平方公里以下。每月根据市降尘量考核通报结果,对各街道排名通报,促进街道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落实降尘量治理举措。
(2)深化恶臭异味污染排查治理。定期更新恶臭异味污染分级管控台账,动态更新恶臭异味源清单。加强废品回收点位宣传引导和巡查管控,严厉打击废品回收企业、个人露天焚烧电线、垃圾等违法行为。加强工业、市政设施等领域恶臭异味治理。深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与执法检查。制定我区2023年餐饮油烟行动方案,持续开展排查,动态更新餐饮服务项目清单,确保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全覆盖、油烟达标排放。健全落实“街道吹哨、部门报到”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重点关注群众多次举报的餐饮企业,严厉查处餐饮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巩固全区禁止露天烧烤工作成果。
(3)加强噪声污染管控。贯彻落实《噪声法》要求,完善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强化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在全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范围组织开展建立交通、施工、工业、社会生活等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源清单及影响范围进行摸排,并在2022年清单的基础上进行动态更新。根据噪声源影响摸排结果,开展实施辖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严格执法监管,及时、快速、高效处理各类噪声举报投诉事件。全面加强安静小区创建及维护工作。创建1个“市级安静居住小区”被列入2023年民心工程,通过广泛宣传安静小区治理经验和噪声污染防治知识、理念,在全区营造出共同维护生活环境和谐安宁的良好氛围,带动全区居民共同维护美好家园,全区声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11.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完善落实长效养管机制,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快推进排水管网改造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合流制改造,雨、污混接串接点及时发现及时治理,实现城市污水“应收尽收”。强化汛期污染防控,建立完善雨水管网(井)清掏长效机制,加大汛前管网清掏力度。按照市政设施养护标准拟定2023年区属市政排水设施养护计划,本年度计划疏通管道946公里,掏挖各井型360610座,维修各井型2164座,返修管道0.5公里。规范管理洗车、夜市、餐饮等生产经营性单位沿街商业排水排污行为。
12.深入打好入海河流水质提升攻坚战。坚持控源、治污、扩容、严管,持续深入推进“一河一策”。实施入海河流总氮协同管控。按照市统一部署,落实大运河生态保护与恢复。落实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发现解决工作机制,提升水环境监管水平。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涉水污染源执法检查。
13.深化排污口监督管理改革。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2023年底前完成辖区内所有河道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溯源工作,“一口一策”制定分类整治方案,完成重点流域30%整治任务。依法依规审批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14.严格建设用地环境安全。充分考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实现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实现全覆盖。强化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监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保存管理。优先监管地块分期分批启动实施土壤污染管控措施。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风险管控、修复,依法做好效果评估。将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取得施工许可的修复工程项目并入建筑工程管理。
15.推进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协同防治。持续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推动全域开展“无废细胞”创建工作。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深入实施新污染物治理方案。
16.扎实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地下水水质巩固或提升行动,确保达到国家“十四五”考核目标。规范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管理。
(五)提升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7.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聚焦涉危险化学品、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加强污染防控。严格核与辐射监管,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加强风险防范,提高应急响应、安全保障能力。
18.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推进公平公正规范执法。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公检法联动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废气治理设施、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数据造假等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坚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曝光制度。扎实推进中央、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19.强化生态环境经济政策。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落实《天津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探索符合河北区实际的实现路径。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充分利用各项政策金融工具,梳理符合支持范围的企业、项目推介给金融行业主管部门,支持绿色项目和企业发展。
20.强化生态环境统筹监管。全力推动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推进重点单位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实现重点单位联网率达到90%,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达到95%。持续开展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监测人员新标准新技能培训,提升服务管理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部门、各街道要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巩固扩大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保持定力、接续奋斗,统筹推进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努力巩固扩大我区污染防治攻坚成效。
(二)全面落实责任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天津市《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天津市河北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各部门要按照攻坚方案,全力组织实施,严格进度管理,落实任务措施。各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重点任务安排,及时发现、解决推动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部门、街道全面压实责任,确保我区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各项重点任务顺利推进。
(三)严格执法监管
各部门、各街道要切实落实生态环境监管职责,强化行业监管和执法监督,组织推动各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执法工作,持续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形成强大威慑,塑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
(四)强化督察考核
强化各部门、各街道攻坚成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强化攻坚调度机制,对进展滞后的及时预警、督办,对突出问题和整改不力的典型案件,视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对因攻坚措施推进不力、敷衍应对、不作为不担当等导致目标任务未完成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约谈问责。
附件1:
2023年生态环境质量及污染减排目标
各区 |
大气环境质量 |
水环境质量 | ||||||
PM2.5 年均 浓度(微克/立方米) |
优良天数比率 (%) |
重污染天(天) |
优良水体比例 (%) |
劣五类 水体比例(%) |
水功能区 水质达标率(%) |
水污染物化 学需氧量减排量(吨) |
水污染物 氨氮减排量(吨) | |
河北区 |
35 |
72.00 |
完成国家下达的重污染天数控制目标。 |
85.71 |
0 |
100 |
50 |
5 |
附件2
2023年各断面水质目标
序号 |
断面名称 |
所属河流 |
考核区 |
2023年考核目标 |
|
1 |
北洋桥 |
北运河 |
河北区 |
Ⅲ |
|
2 |
海河三岔口 |
海河 |
河北区 |
Ⅲ |
|
3 |
海津大桥 |
海河 |
河北区 |
Ⅲ |
|
4 |
新开桥 |
新开-金钟河 |
河北区 |
Ⅲ |
|
5 |
满江桥 |
月牙河 |
河北区 |
CODMn≦8mg/L |
|
6 |
北安桥 |
海河 |
河北区 |
Ⅲ |
|
7 |
解放桥 |
海河 |
河北区 |
Ⅲ |
附件3
3-1 2023年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重点任务
序号 |
类别 |
重点任务 |
具体内容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
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 |
抓好《河北区碳达峰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按照国家、天津市部署安排,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完善我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 |
区碳达峰碳中和 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 |
持续推进 |
2 |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 |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
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及工业炉窑。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成果作为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等的重要依据,统筹生态保护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 |
区发展改革委 区生态环境局 |
持续推进 |
3 |
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
强化重点用能 单位节能管理 |
将2023年能耗目标合理分解至重点用能单位,组织开展2022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双控考核,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执法监察。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3年12月 |
4 |
开展清洁生产 审核 |
依法确定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推动“双超双有高能耗”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3年12月 | |
5 |
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严格落实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以及产能置换、区域污染物削减等要求,严格落实《天津市工业布局规划(2022-2035年)》。 |
区发展改革委 区商务局 |
持续推进 |
6 |
调整能源结构推进减污降碳 |
推进机动车新能源化 |
城市环卫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其中轻型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
区城市管理委 |
持续推进 |
7 |
调整能源结构推进减污降碳 |
推进机动车新能源化 |
全区各级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新增和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租赁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区财政局 区发展改革委 |
持续推进 |
8 |
加快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 |
持续巩固家用散煤清零成果。 |
严格执行天津市《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坚持商业散煤治理长效机制,巩固禁燃区内商业用户散煤治理成效,组织开展禁燃区生态环境执法管理。 |
区商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河北区各街道 |
持续推进 |
9 |
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
促进绿色消费 |
完善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 |
区城市管理委 区商务局 |
持续推进 |
10 |
发展绿色建筑 |
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 |
区住房和建设委 |
持续推进 | |
11 |
推广绿色出行 |
鼓励采用步行、骑行、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方式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12月 | |
12 |
推进绿色创建 |
党政机关率先创建节约型机关,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 |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区发展改革委 |
持续推进 |
3-2 2023年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
序号 |
专项 |
类别 |
重点任务 |
具体内容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 |
完善重污染应急预案体系 |
按要求 修订预案 |
按照市生态环境局部署,适时修订《河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 |
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区生态环境局) 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
2023年12月 |
2 |
定期更新 应急减排 清单 |
动态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确保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12月 | ||
3 |
实施应急预案抽查审核 |
组织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对各单位、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问题突出的予以通报。 |
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区生态环境局) 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
2023年12月 | ||
4 |
加强重污染应急监管 |
落实面源扬尘应急管控要求 |
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石材加工、石料切割等应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等作业;重点区域地铁施工工地焊接采取密闭式(固定或移动罩棚)作业,焊接烟尘集中收集处置;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和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各街道 |
长期坚持 | |
5 |
加强移动源应急减排 监管 |
加强对柴油货车的排放监管,实施移动源实时监控。 |
区生态环境局 |
持续推进 | ||
6 |
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 |
加强重污染应急监管 |
加强移动源应急减排 监管 |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加大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开展柴油货车、工程机械等专项检查;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加强运输车辆、厂内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管控。 |
区生态环境局 交管河北支队 |
长期坚持 |
7 |
完善重污染应对机制 |
不断完善 应对机制 |
开展夏季臭氧污染天气应对,组织各区建立臭氧污染天气管控清单,探索建立夏季臭氧常态化应对机制。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9月 | |
8 |
完善重点 行业自动 监控预警 机制 |
根据重污染预警级别,逐级加大对供热站燃气锅炉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异常排放预警频次,定时通报在线监测情况并督促企业落实生产调控,降低污染物排放峰值。 |
区生态环境局 |
持续推进 | ||
9 |
强化臭氧污染防治 |
开展 专项行动 |
组织开展臭氧防治专项行动,编制2023年度臭氧污染防控专项行动方案。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9月 | |
10 |
开展全区干洗服务行业管控 |
动态更新干洗店底册,严格管理干洗行业有机溶剂使用,巩固开启式干洗机淘汰成果,全面推广使用配备溶剂回收制冷且不直接外排废弃的全封闭式干洗机,提高溶剂回收效率。 |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道 |
持续推进 | ||
11 |
重点行业NOx治理 |
加强燃气锅炉及直燃机动态排查 |
继续巩固全区29家105台共2254蒸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成果,确保改造后燃气锅炉NOx稳定达标排放,对NOx排放浓度高于50毫克/立方米的直燃机,鼓励实施改电,将燃气锅炉达标排放纳入执法检查重点。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12 |
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 坚战 |
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 |
监督抽查产品VOCs含量 |
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定期组织对胶粘剂、清洗剂及木器、车辆、建筑内(外)墙、防水、工业防护、地坪等涂料销售环节监督抽查,重点关注产品VOCs含量抽查结果是否满足强制性国家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后处理。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住房和建设委 |
长期坚持 |
13 |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监管执法 |
组织专项执法,重点对2家注塑企业、4家汽修喷漆单位生产工序和使用环节的有机废气不经过收集处理直接排放、擅自停运或不正常运行处理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强化监督检测。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14 |
对在营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开展检查。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15 |
实施季节性调控 |
合理安排工程施工计划 |
合理安排大中型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划线、沥青铺设等市政工程施工计划,尽量错开5至9月高温时段。确需作业的,应向区攻坚办报备取得许可,并最大程度使用低挥发性涂料。 |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和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
2023年9月 | |
16 |
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攻坚战 |
新车排放监管 |
实施柴油车新排放标准 |
2023年7月1日,实施重型汽车国六b标准。严格环保审核,不符合排放要求的车辆不得在本市注册登记或转入本市。 |
区生态环境局 交管河北支队 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 |
2023年12月 |
17 |
严格新生产机动车环保一致性检验 |
开展新生产机动车环保一致性抽检工作,每年抽检机动车不少于20辆。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18 |
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攻坚战 |
新车排放监管 |
强化销售 环节环保 核查 |
对本区销售的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情况开展检查;开展非免检柴油车注册登记前排放检验;对检验不合格车辆开展溯源监管。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委 |
长期坚持 |
19 |
在用车排放监管 |
加快老旧车报废淘汰 |
推动全区所有施工工地停止使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
区住房和建设委 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12月 | |
20 |
引导工业企业停止使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逐步减少使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清扫车、洒水车、垃圾运输车。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委 |
长期坚持 | |||
21 |
持续开展 路检路查 |
以轻型柴油货车、老旧柴油车和遥测超标率较高的车型为重点开展路检路查,全年拦检不少于4000辆次。 |
区生态环境局 交管河北支队 |
2023年12月 | ||
22 |
持续开展 入户监管 |
开展入户检查,重点检查轻型柴油货车、老旧柴油车和遥测超标率较高的车型,全年不少于500辆次。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12月 | ||
23 |
完善超标车管控机制 |
超标车辆维修达标并复检合格后,方可通过通行证环保审核。 |
区生态环境局 交管河北支队 |
长期坚持 | ||
24 |
机构 监管 |
排放检验 机构监管 |
通过随机抽查、远程监控等方式,实现对辖区内两家排放检验机构检查全覆盖。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交管河北支队 |
长期坚持 | |
25 |
开展检测数据核查工作,重点核查首检超标车、路检超标车、外埠车辆、5年以上老旧柴油车和“黑名单”内车辆。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26 |
开展记分管理,对排放检验机构落实排放检验和维护(I/M)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27 |
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攻坚战 |
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 |
严格生产 销售监管 |
对新生产、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组织开展环保一致性和环保信息公开检查,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机械。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28 |
推广应用 新能源机械 |
鼓励新增或更新的3吨以下叉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商务局 |
持续推进 | ||
29 |
强化执法 监督和 排放检测 |
落实《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严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要求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30 |
按年度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专项检查,重点核验信息公开、污染控制装置、编码登记、在线监控联网等,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管控,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对部分机械进行排放检验,比例不得低于20%,基本消除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全年检查不少于800台次。 |
区生态环境局 |
持续推进 | |||
31 |
淘汰老旧 工程机械 |
推进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的工程机械(含按非道路排放标准生产的非道路用车),具备条件的可更换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发动机。持续推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场内作业车辆淘汰。 |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和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
持续推进 | ||
32 |
油品油气管控 |
加强油 气监管 |
严格执行油品质量标准,加强车用油品、车用尿素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流动加油车;开展加油站油气排放专项执法检查,依法处罚油气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
区市场监管局 区商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33 |
道路交通优化 |
提高道路 通行效率 |
研究制定年度优化交通组织方案,完善交通设施,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加强车辆拥堵路段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排放。 |
交管河北支队 |
持续推进 | |
坚决打好扬尘、异味、噪声等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攻坚战 |
深化扬尘等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
强化扬尘污染管控 |
开展扬尘专项治理行动,制定扬尘管控专项行动方案,全面推进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和建设委 各街道 |
持续推进 | |
施工扬尘 综合整治 |
完善施工扬尘管理清单动态更新机,将工地扬尘治理与施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招投标等挂钩,采取通报、限制招投标、降级资质等措施,实施联合惩戒。 |
区住房和建设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委 |
持续推进 | |||
46 |
加强建筑、公路、道桥、水利、园林绿化等施工工程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周边100%设置围挡、裸土物料100%苫盖、出入车辆100%冲洗、现场路面100%硬化、土方施工100%湿法作业、智能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控尘措施监管。 |
区住房和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
持续推进 | |||
47 |
推动重点区域地铁施工焊接作业采用环保型焊材,现场配备焊接烟尘收集装置。 |
区住房和建设委 区生态环境局 |
持续推进 | |||
道路扬尘 综合整治 |
加强城区道路保洁和清扫,实现清扫保洁全覆盖,加大湿式吸扫作业力度,提高全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区城市管理委 |
持续推进 | |||
48 |
持续开展道路“以克论净”工作,落实道路科学扫保检查,定期通报结果;定期组织开展区属重点道路排查,对发现的破损路面及时进行修复。 |
区城市管理委 |
持续推进 | |||
坚决打好扬尘、异味、噪声等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攻坚战 |
持续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控、堆场扬尘管控和裸露地面治理。 |
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控 |
开展渣土运输合法合规整治行动,检查建筑垃圾源头治理和运输情况,从严查处渣土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抛洒滴漏、车轮带泥、车体不洁等违法违规问题,对查处的渣土运输违规企业和车辆定期通报。 |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房和建设委 交管河北支队 区生态环境局 |
持续推进 | |
49 |
加强堆场 扬尘管控 |
对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控尘措施不到位的,整改到位后方可运行。对违法违规设立的消纳场所,坚决予以取缔。 |
区城市管理委 |
持续推进 | ||
50 |
加强裸露 地面治理 |
开展裸地治理,动态更新我区82块裸地台账,逐一落实治理措施,确保每年新增裸地100%完成治理。定期对已完成治理的裸地开展“回头看”,杜绝反复。 |
区生态环境局 |
持续推进 | ||
58 |
强化降尘量控制 |
持续开展降尘量考核 |
每月根据市降尘量考核通报结果,对各街道排名通报,促进街道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落实降尘量治理举措。 |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道 |
持续推进 | |
60 |
河北区平均降尘量控制在6吨/月·平方公里以下 |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道 |
持续推进 | |||
61 |
深化恶臭异味污染排查治理 |
加强恶臭 异味污染 管控 |
定期更新恶臭异味污染分级管控台账,动态更新恶臭异味源清单。 |
区生态环境局 |
持续推进 | |
62 |
加强废品回收点位宣传引导和巡查管控,严厉打击废品回收企业、个人露天焚烧电线、垃圾等违法行为。 |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道 |
持续推进 | |||
63 |
加强工业、市政设施等领域恶臭异味治理。 |
区生态环境局 |
持续推进 | |||
64 |
坚决打好扬尘、异味、噪声等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攻坚战 |
深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与执法检查 |
制定行 动方案 |
制定我区2023年餐饮油烟行动方案,持续开展排查,动态更新餐饮服务项目清单,确保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全覆盖、油烟达标排放。 |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道 |
2023年12月 |
65 |
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
健全落实“街道吹哨、部门报到”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重点关注群众多次举报的餐饮企业,严厉查处餐饮企业违法行为。持续巩固全区禁止露天烧烤工作成果。 |
区生态环境局 河北区各街道 区市场监管局 各街道 |
持续推进 | ||
68 |
加强噪声污染管控 |
完善环境 噪声污染 防治长效 机制 |
贯彻落实《噪声法》要求,完善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强化污染防治责任落实。 |
区生态环境局 公安河北分局 区住房和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其他噪声相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
69 |
在全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范围组织开展建立交通、施工、工业、社会生活等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源清单及影响范围进行摸排,并在2022年清单的基础上进行动态更新。 |
区生态环境局 公安河北分局 区住房和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其他噪声相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
70 |
根据噪声源影响摸排结果,开展实施辖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严格执法监管,及时、快速、高效处理各类噪声举报投诉事件。 |
区生态环境局 公安河北分局 区住房和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其他噪声相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
73 |
安静小区创建与宣传 |
安静小区 创建与宣传 |
全面加强安静小区创建及维护工作。创建1个“市级安静居住小区”被列入2023年民心工程,通过广泛宣传安静小区治理经验和噪声污染防治知识、理念,在全区营造出共同维护生活环境和谐安宁的良好氛围,带动全区居民共同维护美好家园,全区声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街道 |
2023年12月 |
3-3 2023年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重点任务
序号 |
类别 |
重点任务 |
具体内容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海河水污染防治 |
强化雨水管网(井)清掏 |
完成疏通管道946公里,掏挖各井型360610座,维修各井型2164座,返修管道0.5公里。 |
区住房和建设委 |
2023年12月 |
2 |
推动绿色发展 |
严控环境准入 |
原则停止审批园区外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 |
区政务服务办 |
2023年12月 |
3 |
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 |
配合市水务局统一部署,将淡化海水纳入全市供水资源统一配置。 |
区住房和建设委 |
2023年12月 | |
4 |
加强用水监管 |
配合市水务局,落实取排水相关管理工作。 |
区住房和建设委 |
2023年12月 | |
5 |
强化城镇污染治理 |
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 |
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持续严格落实长效养管方案,加强日常巡查保洁 |
区住房和建设委 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12月 |
6 |
补齐城镇基础设施短板 |
持续开展管网串接混接改造,建立管理台账清单,实施动态更新,销号管理。 |
区住房和建设委 |
2023年12月 | |
7 |
加强重点河道沿线雨水污水管网排查整治 |
区住房和建设委 |
2023年12月 | ||
8 |
降低月牙河降雨后河道污染强度,氨氮浓度最高不超过8mg/L。 |
区住房和建设委 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12月 | ||
9 |
严格水生态环境监管 |
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责任 |
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作用。 |
区住房和建设委 |
2023年12月 |
10 |
重点排放源 专项执法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查废水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落实相关专项执法行动。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12月 | |
11 |
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 |
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编制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 |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和建设委 |
2023年12月 | |
12 |
深化陆海统筹污染治理 |
入海河流总氮控制 |
加强固定污染源总氮排放监管执法。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13 |
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实行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依证监管。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3-4 2023年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重点任务
序号 |
类别 |
重点任务 |
具体内容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严格建设用地环境安全 |
保障重点建设 用地安全利用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
区生态环境局 规划资源局河北分局 |
2023年12月 |
2 |
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管理要求。 |
区生态环境局 规划资源局河北分局 |
2023年12月 | ||
3 |
加强风险管控和修复行业监管 |
公开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报告评审通过情况。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12月 | |
4 |
推进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协同防治 |
加强危险废物 监管 |
持续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12月 |
5 |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
推动全区开展“无废细胞”创建,创建数量不少于40个。 |
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23年12月 | |
6 |
加强塑料污染 全链条治理 |
发挥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联席会制度优势,组织成员单位积极落实《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天津市“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要求,推动区域塑料污染治理重点工作、专项执法检查和宣传等工作顺利开展。 |
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联席会成员单位 |
2023年12月 | |
7 |
推进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协同防治 |
加强新污染物 治理 |
落实《天津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持续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的日常监督和执法。推动国际公约履约工作,开展化学品环境国际公约管控物质统计调查。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12月 |
8 |
扎实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
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
实施地下水水质巩固或提升行动,确保达到国家“十四五考核目标。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12月 |
3-5 2023年提升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任务
序号 |
类别 |
重点任务 |
具体内容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
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
聚焦涉危险化学品、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加强污染防控。 |
区生态环境局 |
持续推进 |
2 |
严格核与辐射监管,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强风险监测、预警、防范,提高应急响应、安全保障能力。 |
区生态环境局 公安河北分局 区卫生健康委 |
持续推进 | ||
3 |
强化法治保障 |
加大执法力度 |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推进公平公正规范执法。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公检法联动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废气治理设施、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数据造假等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
公安河北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 |
持续推进 |
4 |
推进环保督察 |
扎实推进中央、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12月 | |
5 |
强化经济政策 |
健全生态产品 价值实现机制 |
推动落实《天津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探索符合河北区实际的实现路径。 |
区发展改革委 |
持续推进 |
6 |
大力发展 绿色金融 |
充分利用各项政策金融工具,梳理符合支持范围的企业、项目推介给金融行业主管部门,支持绿色项目和企业发展。 |
区发展改革委 |
持续推进 | |
7 |
强化统筹监管 |
推动排污许可 “一证式”管理 |
全力推动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推进重点单位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实现重点单位联网率达到90%,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达到95%。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9 |
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
持续开展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监测人员新标准新技能培训,提升服务管理的能力。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