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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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政策一点通  >  河北区文件  >  区生态环境局
名    称 :
关于印发河北区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 实施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
12120105000156742Y/2023-0000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北区生态环境局
发 文 字 号 :
河北污防攻坚指〔2020〕1号
主    题 :
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综合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河北污防攻坚指〔20201

区相关部门,各街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实现2020年目标,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河北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

                    202039         

河北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工作计划

根据《天津市2020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计划》和《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五个作战计划的通知》,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压紧压实“硬责任”,严格落实“硬指标”,强力落实“硬措施”,不断强化源头管控,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大幅度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效管控环境风险,协调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工作目标

2020年,河北区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47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例稳步提升;重污染天数比2015年减少25%。各街道PM2.5浓度持续改善,2020年同比2019年下降3%。

全区消除黑臭水体;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我市确定的攻坚目标要求:海河三岔口、北运河北洋桥水质达到Ⅲ类标准,新开河新开桥水质达到Ⅳ类标准,月牙河岷江桥水质达到Ⅴ类标准,子牙河大红桥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到2020年,全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三、主要任务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坚决治理“散乱污”企业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将“散乱污”企业排查纳入日常监管工作,随发现随整治。

2.推动机车车辆厂整体搬迁,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

(二)持续改善能源结构

3.有效推进清洁取暖。巩固城市家用散煤和商业散煤治理成果,继续开展家用散煤、商业散煤的排查和治理,真正做到燃煤清零。完成1924户散煤补贴发放工作。

4.强化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要求。落实国家分类管控要求,河北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使用高污染燃料项目,擅自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的,严格依法处罚。

5.开展燃气锅炉综合整治。巩固低氮改造治理成果,确保发挥作用,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每立方米80毫克。积极推进7个单位14台小型燃气锅炉的低氮改造工作。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6.持续推广应用新能源。按照市里统一部署,配合做好新增或更新公交、环卫、邮政、出租、轻型城市物流车辆中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工作任务。

7.推进老旧车淘汰。按照市里统一要求,配合做好加快淘汰国家第三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加强对“油改气”和采用稀薄燃烧技术车辆定期检验监管,严禁“油改气”车辆在定期检验时使用汽油通过检验。

8.优化城市交通出行结构。配合市有关部门建成以轨道交通为骨干、以城市公交为主体的公共交通系统。推进绿色交通出行体系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提高轨道交通、公交和共享单车出行人次。

(四)严格管控工业污染

9.深化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积极落实国家要求,建立基本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国家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重点行业许可证核发,做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排污许可要求排放污染物、未达标排放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10.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治理。落实天津中车机辆装备有限公司整体搬迁的要求,全部取缔关停各类工业炉窑。

11.加大重点行业VOCs综合整治。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全面推进企业实施源头替代。

加大无组织排放控制。对标《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对涉VOCs排放企业进行重新排查,加强储存、装卸过程以及废水、废液和废渣系统逸散排放控制,对现有治理设施不能满足新标准要求的,加快推进提升改造。

以有机溶剂使用量较大的,存在敞开式作业的,末端治理仅使用一次活性炭吸附、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的企业作为重点,持续开展VOCs治理执法检查,不能稳定运行的实施停产整治。

持续推进餐饮油烟深度治理,确保油烟净化设施与排风机同步运行、定期清洗。科学安排全区建筑墙体涂刷装饰、道路设施喷涂、市政道路划线、交通标线施划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时间。

(五)严格管控扬尘等面源污染

12.加强扬尘综合治理。确保月·平方公里不高于9吨的降尘标准,保证每月进行的降尘量考核中等偏上。强化施工扬尘管理。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污染防控措施,对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城市道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并同步落实好扬尘防控措施,控尘措施不到位的,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复工。对建筑施工工地出现“六个百分之百”污染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2次以上的施工单位,提请在全市范围暂停各类建筑施工项目投标资格。将施工企业扬尘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工作不到位,以及未按要求使用登记渣土运输车辆等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强化道路扬尘管控。加强各级道路清扫保洁,严格落实《河北区道路保洁工作实施方案》,强化湿度与机扫水洗的关联度,科学开展扫保工作。对断头路、城乡结合部道路、破损路面及时修复养护,有效减少路面积尘。

13.深入开展渣土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天津市渣土治理工作方案》要求,落实渣土排放核准、实施工地监控、强化过程运输、规范终端处理、鼓励资源利用。全面开展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顿,重拳打击遮挡牌照、不按指定路线行驶、苫盖不全、沿途撒漏等突出问题。

14.加强堆场扬尘污染控制。强化露天堆场扬尘整治,全面清理城乡结合部以及城中村拆迁的渣土和建筑垃圾,不能及时清理的必须采取苫盖等抑尘措施。

15.严控露天焚烧。强化各街道和责任部门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禁止焚烧垃圾、落叶、枯草要求。

(六)严格管控机动车污染

16.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继续开展生态环境、公安交管联合执法,严查机动车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对用车大户监督抽查,实现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全覆盖。开展渣土车尾气排放执法检查,对超标排放的依法处罚。构建超标柴油车黑名单,将遥感监测(含黑烟抓拍)、路检执法发现的超标车辆纳入黑名单,实现动态管理;持续运用“驾驶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处罚代码6063,对遥感监测发现的超标车辆,由生态环境部门移送至公安交管部门纳入6合1系统进行非现场处罚,设置进入河北区车辆检查点,严防外埠超标车辆入区。

17.优化中重型货车绕城行驶。继续实施区内中重型货车限行措施,通过优化行驶道路、分时规划路线等方式,完善区内环路通行条件。严格落实高污染排放车辆限行要求。

18.减少机动车怠速尾气排放。持续完善优化交通疏导方案,加强现场疏导,优化交通组织,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科技设施,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

19.加强油品供应管理。强化油品质量监管,加大对加油站所售车用汽柴油开展质量监督抽检,实现对本区加油站的全覆盖。不定期开展成品油黑窝点、流动加油车整治。持续打击非法加油行为,防止死灰复燃。开展全区加油站、运输汽油油罐车、收发汽油的储油库等油气回收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对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0.强化工程机械污染防治。生态环境部门牵头,住建委、城管委等部门建立分行业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监管机制,实施长效监管,不达标工程机械坚决禁止入场作业。以施工工地为重点,推进柴油施工机械和作业机械清洁化;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除涉及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

(七)严格新建项目环保准入标准

21.新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所需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倍量替代。

(八)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22.持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加强周边地区区域联动,遇不利天气及时启动应急机制,确保启动迅速、响应及时、减排有效,将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降至最低。按照天津市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完善河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落实“一厂一策”等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23.强化预警应对能力。加强与市里的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市级预测预报情况;提升重污染应对技术支撑能力,充分利用市里大数据分析、信息化手段,提高我区管理效率和工作成效。

碧水保卫战:

坚持“控源、治污、扩容、严管”四措并举,调整产业结构,治理工业、城镇生活废水,严格设施排口,入河排污口管控,深入实施入海河流“一河一策”确保入海河流稳定消劣。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保障饮用水安全。

(一)大力推动结构转型升级

1.严格环境准入。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开展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工作,完成年度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2.加大水资源节约利用。积极推广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按要求推动高耗水工艺、技术、装备按期淘汰工作。配合市相关部门,完成改造老旧供水管网项目。按照市统一部署,完成再生水利用项目计划。

(二)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3.深化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目录》等有关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国家规定的重点行业许可证核发。

4.实施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依照国家确定的目标,实施氮磷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氮磷排放重点行业企业监管,严禁企业超标排放。

(三)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5.雨污错接混接改造。按计划实施393处雨污错接混接改造项目,力争汛期前完成整体项目的60%。

6.管网空白区建设。配合市水务局统一部署,开展污水管网空白区排查整治,加快污水配套管网建设,中心城区污水管网覆盖率达到97%。

7.推进城市面源污染治理。汛期前完成排水管网清掏工作,减少降雨期间污染物入河。配合市相关部门,对具备收集条件的雨水进行处理。协助完成相关调蓄池建设任务。严格落实排水许可制度,开展违章排水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底商餐饮、沿街摆卖、汽修洗车等污水直排入雨水管网,督促各类纳管污染源达标排放。按照市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快海绵城市建设进度。

    8.水资源优化调度。实施辖区内一、二级河道水环境治理及水生态设施维护,持续实施河道日常保洁、水草打捞等措施。

(四)严格水安全管理

9.强化饮用水全过程安全保障。实现末梢水、二次供水水质卫生监测,实现饮水安全保障,确保城乡居民喝上清洁安全的水。

10.防范水环境风险。持续做好涉危化品、重金属、工业废物(含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等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能力。加强环境风险源环境监测和区域环境风险防范,完善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政府环境应急预案。

(五)严格水环境监管

11.黑臭水体监管能力建设。按照市统一部署,对已完成建成区黑臭治理水体的水质交叉监测,第二、三季度各监测一次透明度、溶解氧、氨氮、氧化还原电位等4项指标。

12.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开展入河排污口门规范化整治试点和重点入河排污口水质抽测。按照市统一部署,开展入河排污口门“查、测、溯、治、管”规范化整治试点。

13.加强监测监控。按月对辖区内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监测,评价,实行月排名制度。按照市相关要求,强化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在线监督管理工作。

14.加强执法监督。加强南水北调等沿线水质日常监测与执法检查,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定期抽查废水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综合运用查封扣押、按日计罚、限产停产、移送司法等强制执法手段,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每季度向社会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实施分类管理。

() 对月牙河岷江桥断面周边问题进行集中整改

15.加大问题集中整治。针对我区月牙河岷江桥断面水质超标现象反复的问题,2020年我区将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整治管理,主要包括,一是对月牙河周边的革新道、岷江路实施雨污分流改造;二是完成沿岸海门路市场的拆迁工程,减少周边水污染负荷;三是完成月牙河周边的雨污混接点的整改建设,此外我区还将对月牙河沿岸进行重点巡查和监测,严防泵站口门排污漏污污染,并与河东、东丽联防联控,重点整治月牙河沿岸污染问题。

净土保卫战:

(一)实施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1.开展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12月底前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重点行业企业信息采集风险筛查报告编制。

2.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数据共享,编制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区域规划、土地利用中的作用。

(二)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3.实施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全面落实《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城投公司代区政府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区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4.严格用地准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年更新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

按照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领的负面清单,在申报新增建设用地时,对列入污染地块名录的土地进行治理修复,合格后方可申报用地,不合格的,不予申报用地。

(三)加强污染源监管

5.加强重点企业环境监管。全面落实《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全区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督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每三年对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开展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管理,落实固废三防措施,到2020年,相关企业建立并实施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污染防控方案,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6.加强危险废物监管。鼓励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行建设或委托第三方单位建设运行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设施。创新社会源及分散源危废收集管理手段,开展收集试点,解决中小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题。

继续开展涉酸及涉危险废物企业大排查。建立并动态更新涉酸及涉危险废物企业清单,摸清企业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废酸、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严格按照原环保部指定的《“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和转移管理制度试点,严控重金属污染。

7.减少生活污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启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面摸排非正规生活垃圾堆存点,开展整治工作。强化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减少过度包装,鼓励使用环境标志产品。

(四)有序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

8.确定治理与修复重点。结合区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督促责任主体开展治理与修复。

9.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严格监管,治理与修复工程中要防止二次污染,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

附表:河北区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河北区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攻坚战名称

任务类别

任务内容

标志性进展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1

蓝天保卫战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

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坚决治理“散乱污”企业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将“散乱污”企业排查纳入日常监管工作,随发现随整治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道

持续推进

2

推动机车车辆厂整体变迁,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

3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有效推进清洁取暖

巩固城市家用散煤和商业散煤治理成果,继续开展家用散煤、商业散煤的排查和治理,真正做到燃煤清零。完成1924户散煤补贴发放工作

区城管委     

区商务局

各街道

2020年

4

强化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要求

落实国家分类管控要求,河北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使用高污染燃料项目,擅自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的,严格依法处罚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道及相关部门

长期坚持

5

开展锅炉综合整治

巩固低氮改造治理成果,确保发挥作用,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每立方米80毫克。积极推进7个单位14台小型燃气锅炉的低氮改造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管委    区供热公司

长期坚持

6

蓝天保卫战

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持续推广应用新能源

按照市里统一部署,配合做好新增或更新公交、环卫、邮政、出租、轻型城市物流车辆中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工作任务

市里统一部署

区商务局    区城管委

2020年12月底前

7

推进老旧车淘汰

配合做好加快淘汰国家第三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加强对“油改气”和采用稀薄燃烧技术车辆定期检验监管,严禁“油改气”车辆在定期检验时使用汽油通过检验

市里统一部署

区商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交管河北支队

2020年12月底前

8

优化城市交通出行结构

配合市有关部门建成以轨道交通为骨干、以城市公交为主体的公共交通系统。推进绿色交通出行体系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提高轨道交通、公交和共享单车出行人次

——

区住建委配合市交通运输委


9

蓝天保卫战

深入实施工业污染治理

严格排污许可管理

积极落实国家要求,建立基本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国家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重点行业许可证核发,做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

——

区生态环境局区政务服务办

2020年12月底前

10

加大依证监管和执法处罚力度,严厉查处无证排污行为

——

区生态环境局

持续推进

11

深入实施工业污染治理

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随着天津中车机辆装备有限公司的搬迁,全部取缔关停各类工业炉窑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商务局

2020年12月底前

12

加大重点行业VOCs综合整治

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全面推进企业实施源头替代

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

——

持续推进

13

加大无组织排放控制。对标《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对涉VOCs排放企业进行重新排查,加强储存、装卸过程以及废水、废液和废渣系统逸散排放控制,对现有治理设施不能满足新标准要求的,加快推进提升改造

区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单位

持续推进

14

蓝天保卫战

深入实施工业污染治理

加大重点行业VOCs综合整治

以有机溶剂使用量较大的,存在敞开式作业的,末端治理仅使用一次活性炭吸附、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的企业作为重点,持续开展VOCs治理执法检查,不能稳定运行的实施停产整治

区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单位

持续推进

15

持续推进餐饮油烟深度治理,确保油烟净化设施与排风机同步运行、定期清洗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道

持续推进

16

科学安排全区建筑墙体涂刷装饰、道路设施喷涂、市政道路划线、交通标线施划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时间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建委    区城管委    交管河北支队 各街道

5月15日—         9月15

17

严格管控扬尘等面源污染

加强扬尘综合治理

确保月·平方公里不高于9吨的降尘标准,保证每月进行的降尘量考核中等偏上

区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部门

各街道

长期坚持

18

确保月·平方公里不高于9吨的降尘标准,保证每月进行的降尘量考核中等偏上。强化施工扬尘管理。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污染防控措施,对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城市道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并同步落实好扬尘防控措施,控尘措施不到位的,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复工

——

区住建委

区城管委

持续推进

19

蓝天保卫战

严格管控扬尘等面源污染

加强扬尘综合治理

对建筑施工工地出现“六个百分之百”污染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2次以上的施工单位,提请在全市范围暂停各类建筑施工项目投标资格

——

区住建委

持续推进

20

将施工企业扬尘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工作不到位,以及未按要求使用登记渣土运输车辆等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

区住建委

持续推进

21

强化道路扬尘管控。加强各级道路清扫保洁,严格落实《2019年河北区道路保洁工作实施方案》,强化湿度与机扫水洗的关联度,科学开展扫保工作。对断头路、城乡结合部道路、破损路面及时修复养护,有效减少路面积尘

区城管委

各街道

持续推进

22

深入开展渣土专项治理工作

严格落实《天津市渣土治理工作方案》要求,落实渣土排放核准、实施工地监控、强化过程运输、规范终端处理、鼓励资源利用。全面开展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顿,重拳打击遮挡牌照、不按指定路线行驶、苫盖不全、沿途撒漏等突出问题,巩固我区智能渣土车辆运输全覆盖工作成果,切实提升渣土治理水平

区城管委

区住建委    交管河北支队区综合执法局

长期坚持

23

蓝天保卫战

严格管控扬尘等面源污染

加强堆场扬尘污染控制

强化露天堆场扬尘整治,全面清理城乡结合部以及城中村拆迁的渣土和建筑垃圾,不能及时清理的必须采取苫盖等抑尘措施

区城管委

区住建委

各街道

持续开展

24

严控露天焚烧

强化各街道和责任部门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禁止焚烧垃圾、落叶、枯草要求

区城管委

各街道

持续开展

25

严格管控机动车污染

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

强化生态环境、公安交管、联合执法,严查机动车环境违法行为

——

区生态环境局交管河北支队

持续推进

26

开展针对柴油货车常态化执法检查,加强对柴油抽检

——

区生态环境局交管河北支队

2020年全年

27

加强对用车大户的监督抽查

——

区生态环境局

持续推进

28

检查排放检验机构,实现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全覆盖

——

区生态环境局

持续开展

29

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

开展渣土车尾气排放执法检查,对超标排放的依法处罚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管委    交管河北支队

持续开展

序号

攻坚战名称

任务类别

任务内容

标志性进展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30

蓝天保卫战

严格管控机动车污染

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

构建超标柴油车黑名单,将遥感监测(含黑烟抓拍)、路检执法发现的超标车辆纳入黑名单,实现动态管理;持续运用“驾驶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处罚代码 6063,对遥感监测发现的超标车辆,由生态环境部门移送至公安交管部门纳入6合1系统进行非现场处罚,设置入津车辆检查点,严防外埠超标车辆入区

——

区生态环境局 交管河北支队

2020年

31

优化中重型货车绕城行驶

继续实施区内中重型货车限行措施,通过优化行驶道路、分时规划路线等方式,完善区内环路通行条件。严格落实高污染排放车辆限行要求

——

交管河北支队

持续推进

32

减少机动车怠速尾气排放

持续完善优化交通疏导方案,加强现场疏导,优化交通组织,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科技设施,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

——

交管河北支队

持续推进

33

加强油品供应管理

强化油品质量监管,加大对加油站所售车用汽柴油开展质量监督抽检,实现对本区加油站的全覆盖

——

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

持续开展

序号

攻坚战名称

任务类别

任务内容

标志性进展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34

蓝天保卫战

严格管控机动车污染

加强油品供应管理

不定期开展成品油黑窝点、流动加油车整治。持续打击非法加油行为,防止死灰复燃

——

区商务局

公安河北分局

区城管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应急管理局

持续开展

35

开展全区加油站、运输汽油油罐车、收发汽油的储油库等油气回收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对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区生态环境局

持续开展

36

强化工程机械污染防治

环保部门牵头,住建委、城管委等部门建立分行业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监管机制,实施长效监管,不达标工程机械坚决禁止入场作业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建委

区城管委

持续开展

37

以施工工地为重点,推进柴油施工机械和作业机械清洁化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建委

区城管委

持续开展

38

强化工程机械污染防治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除涉及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建委

区城管委

持续开展

序号

攻坚战名称

任务类别

任务内容

标志性进展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39

蓝天保卫战

严格新建项目环保准入标准

严格新建项目环保准入标准

新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所需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倍量替

——

区生态环境局 区政务办公室

持续开展

40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持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理

加强周边地区区域联动,遇不利天气及时启动应急机制,确保启动迅速、响应及时、减排有效,将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降至最低。按照天津市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完善河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落实“一厂一策”等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道及相关部门

持续推进

41

42

强化预警应对能力

加强与市里的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市级预测预报情况;提升重污染应对技术支撑能力,充分利用市里大数据分析、信息化手段,提高我区管理效率和工作成效

区生态环境局

——

持续推进

序号

攻坚战名称

任务类别

任务内容

标志性进展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1

碧水保卫战

大力推动结构转型升级

严格环境准入

严格项目审批程序,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核准制度

区生态环境局

区政务服务办

——

长期坚持

2

加大水资源节约利用

积极推广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按要求推动高耗水工艺、技术、装备按期淘汰工作

区工信委

——

2020年12月

3

配合市相关部门,完成改造老旧供水管网项目

区住建委

——

2020年12月

4

按照市统一部署,完成再生水利用项目计划

区住建委

——

2020年12月

5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深化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

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目录》等有关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国家规定的重点行业许可证核发

区政务服务办

区生态环境局

——

2020年12月

6

实施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

实施氮磷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氮磷排放重点行业企业监管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7

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雨污错接混接改造

按计划实施393处雨污错接混接改造项目,力争汛期前完成整体项目的60%

区住建委

——

2020年12月

序号

攻坚战名称

任务类别

任务内容

标志性进展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8

碧水保卫战

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管网空白区建设

配合市水务局统一部署,开展污水管网空白区排查整治,加快污水配套管网建设

区住建委

——

2020年12月

9

推进城市面源污染治理

汛期前完成排水管网清掏工作,减少降雨期间污染物入河。配合市相关部门,对具备收集条件的雨水进行处理。协助完成调蓄池建设任务

市排水三所

区住建委

——

2020年6月

10

严格落实排水许可制度,开展违章排水专项执法行动

市排水三所

各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

11

按照市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快海绵城市建设进度

区住建委

——

2020年12月

12

水资源优化调度

实施辖区内一、二级河道水环境治理及水生态设施维护,持续实施河道日常保洁、水草打捞等措施

市排水三所

区河长办

——

长期坚持

13

严格水安全管理

强化饮用水全过程安全保障

实现末梢水、二次供水水质卫生监测,实现饮水安全保障,确保城乡居民喝上清洁安全的水

区卫健委

——

长期坚持

序号

攻坚战名称

任务类别

任务内容

标志性进展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14

碧水保卫战

严格水安全管理

防范水环境风险

持续做好涉危化品、重金属、工业废物(含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等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能力。加强环境风险源环境监测和区域环境风险防范,完善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政府环境应急预案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15

严格水环境监管

黑臭水体监管能力建设

按照市统一部署,对已完成建成区黑臭治理水体的水质交叉监测,第二、三季度各监测一次透明度、溶解氧、氨氮、氧化还原电位等4项指标

区生态环境局

——

2020年10月

16

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

开展入河排污口门规范化整治试点和重点入河排污口水质抽测

区生态环境局

——

2020年12月

17

按照市统一部署,开展入河排污口门“查、测、溯、治、管”规范化整治试点

区生态环境局

——

2020年12月

序号

攻坚战名称

任务类别

任务内容

标志性进展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18

碧水保卫战

严格水环境监管

加强监测监控

按月对辖区内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监测,评价,实行月排名制度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19

按照市相关要求,强化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在线监督管理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20

加强执法监督

加强南水北调等沿线水质日常监测与执法检查,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

区生态环境局

——

2020年12月

21

定期抽查废水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22

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综合运用查封扣押、按日计罚、限产停产、移送司法等强制执法手段,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23

每季度向社会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实施分类管理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序号

攻坚战名称

任务类别

任务内容

标志性进展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24

碧水保卫战

对月牙河岷江桥断面周边问题进行集中整改

重点整治管理

对月牙河周边的革新道、岷江路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区住建委

——

2020年12月

25

完成沿岸海门路市场的拆迁工程,减少周边水污染负荷

区住建委

——

2020年12月

26

完成月牙河周边的雨污混接点的整改建设

区住建委

——

2020年12月

27

重点巡查和监测,与上下游联防联控

区生态环境局

区河长办

——

长期坚持

序号

攻坚战名称

任务类别

任务内容

标志性进展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1

净土保卫战

实施企业用

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12月底前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重点行业企业信息采集风险筛查报告编制

区生态环境局

——

2020年12月

2

实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制度

全面落实《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对拟回收土地使用权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区负责开展调查评估

持续推进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投公司

——

2020年12月

序号

攻坚战名称

任务类别

任务内容

标志性进展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3

净土保卫战

严格用地准入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年更新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持续推进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投公司

——

2020年12月

4

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

持续推进

区住建委     规划分局         区城投

——

2020年12月

序号

攻坚战名称

任务类别

任务内容

标志性进展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5

净土保卫战

严格用地准入

按照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领的负面清单,在申报新增建设用地时,对列入污染地块名录的土地进行治理修复,合格后方可申报用地,不合格的,不予申报用地

持续推进

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

——

2020年12月

6

依据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结果,将针对污染土壤空间使用的原则和要求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持续推进

区住建委

——

2020年12月

序号

攻坚战名称

任务类别

任务内容

标志性进展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7

净土保卫战

加强危险废物管理

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

10月底之前按照年度数量要求完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考核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

——

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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