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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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审计结果公告】关于河北区2020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
11120105000157008W/2023-0000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北区审计局
主    题 :
财政审计\审计监督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39次会议材料

关于河北区2020年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河北区审计局局长  王 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相关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按照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区审计局对河北区2020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市、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本次审计涉及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重点方面,同时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进行跟踪检查。

一、2020年区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的基本情况

2020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市、区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克服财政增支减收压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多方筹措财政资金,推动区域经济加快恢复。克服疫情冲击、减税降费以及市级下划大企业减收等困难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争取国家和市级各类政策资金支持,全年发行政府专项债券28.7亿元,财政直达资金13.8亿元,市转移支付资金43.39亿元,用于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和弥补“三保”缺口等刚性支出。

————加大疫情防控投入,改善和保障民生。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积极筹措防控资金,加快资金拨付使用,保障隔离场所有效运转和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机制,发挥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和助企纾困作用。落实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政策,保障低保调标经费,及时拨付采暖供热延时补贴,保障居民温暖过冬。支持校区建设,缓解学位资源短缺,提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学能力。落实公安辅警制度改革,切实保障群众安全。

————强化财政监管,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认真落实“真过紧日子、过真紧日子”要求,实施“禁止类”、“限制类”管控清单,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分别同比下降24.41%和25.55%。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缴力度,收回存量资金5268万元。制定《天津市河北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等7个文件,进一步强化对项目支出的预算绩效管理。

(一)区级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279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9%,加上市转移支付收入305373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9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024万元,调入资金22642万元,减上解支出50448万元,一般公共总收入466283万元,当年支出45442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87%。

市转移支付政府性基金收入128331万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87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15331万元。当年支出37126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260万元,其中区属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收入78万元,市转移支付收入182万元。当年支出23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二)区级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通过了对年初预算的调整,收入预算由年初的238000万元调整为176000万元,支出中143000万元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区级决算草案与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执行情况相比,一般公共总收支无变化。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加151万元,主要是上解上级支出。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按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3万元。

(三)区级政府债务收支情况

   2020年政府债务年末余额1169900万元,当年新增债务289900万元。

二、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0年区财政部门加强预算管理,保障基本民生和重点领域支出,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所提高,但同时也存在以下问题:

1.预算编制及资金下达方面

(1)预备费设置比例不达标。年初设置预备费5000万元,占当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0.93%,低于预算法规定的要求。

(2)预算编制不完整。42家一级预算单位未将上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编入当年部门预算,涉及金额53454.24万元,占全部结转结余资金的55.33%。

(3)个别预算编制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54.3万元用于区国资委“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4)部分预算安排不精准。一是个别项目未形成支出,涉及金额2002.95万元。二是在下达给区国资委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未统筹考虑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85.35万元,继续安排预算且未形成支出,年末累计余额139.65万元,造成资金沉淀。

(5)市财政局提前下达的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未编入年初预算,涉及金额15118.6万元,较2019年大幅度减少。

2.预算执行和资金管理方面

1)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未在30日内分解下达到预算单位,涉及金额8829.63万元。

(2)区国资委所属北融公司上缴的股权转让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未按规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涉及金额1891.79万元。

(3)新增暂付性款项数额较大,超出同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之和的5%。

3.其他方面

(1)未制定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截至2020年末,未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区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

(2)部分教育经费投入未完成“只增不减”的目标。2020年幼儿园、初中、中职生3个学段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较去年分别下降1166万元、2374万元、1647万元。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20年度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运用联网大数据,对全区215个一、二级预算单位进行联网全覆盖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收支管理方面

(1)部分项目资金执行率偏低。2019年立项截至2020年末4家单位5个项目执行率低于30%,项目拨款164.43万元,支出12.19万元,结转金额152.24万元。

(2)部分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国库。新开河街道办事处等6个单位收取的房租收入等未按规定上缴国库,涉及金额183.01万元。

(3)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

一是区人力社保局等5个单位超额提取工会经费,涉及金额28.98万元。

二是区卫生监督所等2个单位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节日福利等,涉及金额0.72万元。

2.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资产核算不规范。区公证处等3个单位购入摄像机等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核算,河北一幼等3个单位购入园务管理软件等未纳入无形资产管理核算,涉及金额32.79万元。

(2)公车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未办理资产调拨和产权变更手续,资产单位、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不一致,涉及42个单位106辆公车。

(3)资产管理不规范。区人力社保局5套房屋由于产权不清晰,未计入固定资产账,也未登记备查簿;区卫生监督所等7个单位未按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3.资金账户管理方面

(1)公务卡管理不规范。一是木斋中学等2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涉及金额2.07万元,问题单位较去年减少9个;二是建昌道街道办事处等6个单位公务卡年末余额超限,问题单位较去年减少4个;三是江都路街道办事处等15家单位公务卡报销不规范,未提供刷卡消费凭据,涉及金额3.42万元。

(2)天津站区环卫监察所2个银行账户未备案。

4.项目绩效管理方面

(1)个别项目经费实际支出用途与绩效目标不一致。区文物管理所文保工作经费,应用于开展业务培训、组织专家论证会等活动,实际用于梁启超和觉悟社纪念馆维修费用,涉及金额5.95万元。

(2)由于疫情等原因,个别单位项目绩效的数量指标未全部完成。

5.政府采购方面

望海楼街道办事处等17个单位改造整修、购置办公家具等未执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61.61万元。

 6.内控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区国资委等6个单位存在部分大额资金支出未集体研究,个别经济事项支出在先、集体决策在后,实际资金列支渠道与会议研究决定不符,未明确大额资金限额,未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问题。

2自制凭证列支劳务费、讲课费等。涉及区委党校等14家单位43.81万元

(3)未按规定开具合规发票。涉及扶轮中学等3个单位259.71万元。

(4)会计核算不规范。一是区人力社保局未按实际用途从零余额账户向其他实有资金账户划款302.2万元;二是区商务局2014年支付出国费用7.35万元,未及时追回长期挂账,现正通过法律程序追偿;存在长期未达账项7.7万元,已补记入账;三是中山志成职专食堂收支未纳入学校财务核算,现已将结余餐费2.1万元纳入统一管理。

7.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方面

木斋中学使用公款为离岗在编教师缴纳保险、公积金等,涉及金额30.86万元。

8.残疾人补贴发放方面

由于殡葬信息不联网,残疾人死亡未及时停发相关补贴,涉及金额3.72万元。其中区民政局管理的92人,涉及2.98万元;区残疾人劳服所管理的40人,涉及0.74万元,经审计建议,已全部追回。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1.新增财政资金跟踪审计。按照审计署和市局统一部署,对河北区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开展了跟踪审计。市区两级组成联合审计组,现场延伸31个预算单位,抽审金额5.6亿元。共发现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用于以前年度已基本完工项目等五个方面问题,涉及7个单位,问题金额2765万元。审计期间,积极督促整改,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追回违规使用资金并上缴财政2318万元。

2.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根据市审计局部署要求和我局工作安排,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跟踪审计,对各责任单位上报的清欠工作台账更新情况、清欠进度、工作总结等任务清单落实情况进行核查。2020年初拖欠账款总额5458.88万元,均为区城管委拖欠的工程款。区审计局提出应以造价公司审核结算价做为清偿数额的审计建议。截至2020年6月底,区城管委已全部清偿。

3.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根据市审计局统一安排,对区群众体育设施工程组织、器材采购与安装、资金拨付与使用、工程验收与资产调拨、器材使用与管理等情况开展审计调查,提出区体育局应与器材接收方、供应商签订三方协议、按规定组织安装验收等建议。截至2020年3月,河北区健身园覆盖率超过83%,方便了居民就近健身,进一步解决群众“健身去哪儿”的问题。

4.老年人助餐服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根据市审计局统一安排,对河北区老人家食堂开设与运营、助餐补贴申请与发放、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助餐服务评估与监管等情况开展审计调查。截至2020年8月底,全区共建立老人家食堂132家,给予助餐补贴和食堂运营补贴11.33万元,累计发放“惠老卡”和“普通卡”2126张,开展多元化服务,满足老年人个性化用餐需求。审计也发现部分食堂资质审查缺少近三年内是否有食品安全重大违规记录材料、未与补贴对象或法定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等问题,提出严格审查助餐机构资质,按要求签订服务协议等建议。

5.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专项审计调查。根据市审计局部署要求,重点检查了区生态环境局对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监督管理情况,并对天津泰嘉热力管理中心天泰路供热站等4个项目单位28台锅炉的低氮改造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立项审批、低氮技术设备的选择等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改造后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值符合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达到了改造的既定目标。

(四)其他交办重要事项审计情况

1.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审计。以单独立项的方式对区委办公室等7个单位开展了审计,河北区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替代台账,及时编制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工程建设管理体系,但审计也发现在终端应用、资产管理、售后服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2.河北区公租房(廉租房)项目经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根据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关于公租房移交属地的相关文件,公租房运营管理权于2020年11月移交区政府,实现属地化管理。受区政府委托,开展了兰景园等10个公租房项目和北明新苑等2个廉租房项目管理、经营、使用情况审计调查。涉及小关等3个房管站及下属单位,延伸审计了福桥里等4个项目管理中心。区房产服务中心加强管理,北翔家园等2个小区在全市廉租房小区运营管理考核中分获第一名、第三名。但审计也发现,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严格、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不到位、资金管理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控制存在风险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管理不规范以及经营管理标准化程度有待提高等问题。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落实工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专题听取了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十一届区委常委会第228次扩大会议将审计整改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彰显了河北区坚定推动审计整改见底见效的鲜明态度。河北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认真贯彻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完成整改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问题和事项持续进行跟踪。2019年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37个问题,除1个问题正在积极整改外,其余问题已整改。对本次审计发现问题,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进,督促整改。

三、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升财政监管水平。严格按预算法规定设置预备费,提高部门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硬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力,杜绝零支出项目,提高项目支出编制的精准性。加强财政暂付性款项清理消化和规范管理,将新增款项控制在规定限额以内。及时分解下达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切实发挥资金作用。加快制定并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加快制定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适度举借政府债务。规范国有企业举债融资行为,强化政府债务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加强对各单位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采意识。合理确定预算支出规模,做到有保有压,兜牢“三保”底线。

 (二)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管理机制。将重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目标申报等管理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推进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相融合。财政部门和预算主管部门应建立绩效监控机制,定期对各预算单位绩效目标运行情况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跟踪管理和监控,积极推动绩效问题整改。财政部门要结合运用绩效评价结果指导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逐步建立健全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评价、政策和项目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项目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三)优化国有资产管理手段,提高监管效能。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各预算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预算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内部控制和绩效管理制度,防控管理风险。定期或不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做到账实、账账相符。明确管理责任,规范使用流程,加强产权保护,推进相关资产安全有效使用。加强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尽快办理资产调拨、产权变更手续,同时做好会计处理和信息系统登录工作,统一权属和注册登记管理。

(四)贯通监督合力,提升综合效能。既要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功能,紧扣“十四五”目标任务,加大对重大战略举措、各类风险隐患、重大改革任务、重点项目资金、公权力运行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力度,同时要加强审计与人大、纪检、组织、巡察等部门的高效贯通、有效协作,逐步构建区委审委会统筹指导、审计机关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协调联动、主管部门管理督促、被审计单位具体落实的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深入剖析审计发现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有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监督综合效能。各预算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区审计局将继续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决策部署,发挥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海河人文地·活力新河北”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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