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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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印发《天津市河北区月牙河街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5000159011N/2023-0000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月牙河街道办事处
发 文 字 号 :
河北月政发〔2021〕13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应急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关于印发《天津市河北区月牙河街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科室、各社区、驻街单位:

  现将《天津市河北区月牙河街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河北区月牙河街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2021年12月20日    

天津市河北区月牙河街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依据

1.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增强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健全街道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提高街道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市应急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市应急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通知》、《天津市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河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国家和本市、区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本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1.突发事件类别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和建设工程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急性中毒(食物、职业等中毒)事件,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群体性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舆情突发事件、刑事案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相互交叉和相互关联,或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2.突发事件分级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从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本街道行政范围内由本街道负责或参与的突发事件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以及事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防灾减灾救灾相结合。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强化源头治理、前端处理,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做好常态下的风险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工作,优化非常态下信息报告、决策指挥、抢险救援等机制,全面提升风险防范应对能力。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减灾救灾能力,最大限度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科学决策、防灾救灾和恢复重建体系。加强公共安全的科学研究,组织攻关,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

4.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实行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负责制,实行街道、社区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和处置责任。

5.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坚持资源共享,利用辖区社会资源,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建立健全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合力。

(四)预案体系

月牙河街道办事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综合应急预案

《月牙河街道办事处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是办事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重要依据。综合应急预案街道办事处制定公布实施,并报河北区人民政府备案。

2.分灾种应急预案

分灾种应急预案是办事处有关职能办、室、所根据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各自职责,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个职能办、室、所职责的应急预案,是应急机构与职责、人员、装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各项应急处理措施的具体化。

3.社区应急预案及驻辖区单位应急预案

社区应急预案及驻辖区单位应急预案是根据办事处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的要求,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的涉及本社区、本单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五)风险综述

我街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

1.自然灾害

面临的主要自然灾害有:地震、暴雨、洪涝、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低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道路结冰等10余种自然灾害。

2.事故灾难

我街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主要分为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生产安全事故:我街主要为商贸企业(商场、超市、酒店、餐饮企业等)和一个加油站,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生产安全风险隐患点多面广,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等;同时,重大突发事件很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公用设施破坏等次生、衍生事故,会对周边的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此外,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未及时处置,可能造成多人伤亡,造成事故后果较为严重。

建设工程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主要表现在: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导致的安全事故;建设项目工程施工造成燃气、电力等公用设施设备损坏等次生灾害隐患。

火灾事故:电气故障、违章操作、用火不慎、吸烟、自燃、雷击等都是导致火灾发生的重要因素。同时,居民区、商场、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用火用电,天燃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料使用不当、管线、阀门破损、软管老化、未设置报警器或报警器失效等,也是导致火灾的重要原因。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不到位也是一项重要的消防安全隐患。

交通运输事故,主要表现为道路、轨道、公共汽车运营事故。雨、雪、雾、霾、道路结冰等恶劣天气影响,道路交通标志、防护设施缺失或故障、破损,驾驶员违规驾驶、车辆故障、他人干扰驾驶人员等原因是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事故后果为车辆损坏、人员伤亡,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会对周边产生影响;此外,由于公共交通设施承载人员较多,一旦发事故,可能造成多名人员伤亡,并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

公共设施和设备故障:本街主要涉及的公共设施和设备故障为供排水突发事件、大面积停电时间、燃气突发事件、供热事故、道路桥梁突发事件、通信事故、人防工程事故、特种设备事故等。

特种设备事故风险主要存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高层电梯、我街高层建筑电梯也存在同样的事故风险。

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主要表现在:突发环境事件导致污染物泄漏;重污染天气引发的空气质量下降;因违规排污引发水体污染。

3.公共卫生事件

月牙河街面临的公共卫生事件风险主要有: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等。

由于传统传染病再度肆虐、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以及全球气候变化、人口流动频繁、药物滥用等因素,各种传染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爆发流行风险日益加大。新能源技术、现代工业和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在客观上加剧了食品安全、环境安全突发事件的威胁。在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发生不断增加的同时,也面临着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所产生的次生和衍生的大量公共卫生问题。

4.社会安全事件

面临的社会安全事件风险主要有: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和恐怖袭击事件、金融突发事件、刑事案件等。

处于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和高发期。随着天津市经济发展,环境的不断完善,企业、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数量增长迅速,在社会治安方面,盗窃、抢劫等刑事案件、社区居民信访等维稳事件、企业及建设工程项目劳资纠纷等各种社会安全事件增长迅速。金融、互联网领域等领域,高科技犯罪案件频繁发生,特别是金融衍生品、投融资平台的风险依然存在;民族、宗教问题以不同的形态长期存在于各种社会矛盾之中;涉外突发事件伴随开放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将逐步增多。

二、组织体系

(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

设立河北区月牙河街道办事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是街道办事处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街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街道所属科室负责人各社区书记/主任为成员。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区、街道关于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决策部署;审定办事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研究和决定我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办事处突发事件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应对办事处辖区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分析总结办事处年度应对突发事件工作。

(二)日常工作机构

在领导小组下设街道公共安全公室(简称公共安全),作为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街道办事处公共安全,承担本街道办事处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国顺担任,副主任由李东担任,成员由公共安全人员组成。

党政办设立值班室106,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公共安全办主要职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区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督促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有关应急工作的决定事项和领导的批示、指示;组织编制、修订办事处各专项预案;协调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三)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下设若干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按照业务分工,分别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按。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分管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办事处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专项应急指挥部的成员单位和职责分工在街道有关专项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

主要职责:组织审核办事处专项应急预案;落实办事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指示;根据职责分工,组织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并协调解决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检查各相关单位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承办办事处和办事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项应急应道小组办公室设在牵头科室,作为专项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

(四)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是处置突发事件的现场工作机构,由办事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事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机构有关人员组成。当发生复合型多灾种突发事件,需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超出分管副主任的分管范围时,由办事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实施指挥;当发生一般性单一灾种的突发事件,需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不超出分管副主任分管范围时,由办事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实施指挥。

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的主要任务是:制订应急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调集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等,督促检查各项抢险救灾工作的落实;了解和掌握现场处置情况和事态发展情况,并及时向办事处报告;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把关工作;指导善后处理等工作。

(五)社区应急机构

各社区工作站设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社区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值守和先期处置工作。

社区工作站应明确工作责任人,建立应急值守制度,协助街道应急指挥中心及相关部门开展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送、社会动员、应急宣传教育等工作。

(六)企业(事业)单位

本街道的企业(事业)单位要落实应急管理责任人,成立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组建专(兼)职救援队伍,落实应急物资器材、组织应急训练演练,负责本单位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值守和先期处置工作。

(七)应急组织机构的联合行动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统一指挥的原则,办事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事处突发事件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各社区及辖区内各学校(幼儿园)、企业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指挥机构构成办事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突发事件发生后,依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通过整合办事处相关职能站办所、相关社区和事故发生地相关单位,组建若干个工作小组,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工作。各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相互支持和协同,共同做好各项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需要驻辖区单位、部队提供援助时,由办事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协调,形成上下结合、军民结合的应急联动机制。同时,办事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保持与区政府的联系,及时上报事件动态,如果需要及时请求支援。

三、风险防控

(一)网格化管理

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应建立完善网格化风险防控体系,落实风险防控措施。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应明确统筹灾害信息员、群测群防员、气象信息员、“九小”场所网格员、综治员等人力资源,建立统一规范的基层网格员队伍,履行风险隐患巡查报告、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先期处置、灾情统计报告等职责。

(二)风险监测

风险监测信息主要来源于网格员、基层公安派出所、所属站(点)工作人员发现的动态情况,数字化监控系统捕捉到的信息,以及政府公众网信息网所发布的监测信息等

街道办事处和各社区要整合完善应急指挥通信网络,形成覆盖街道、社区、辖区单位的三级应急信息化平台。各社区、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加强对信息监测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本社区、本单位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并涉及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制度,明确监测信息报送渠道、时限、程序。发现并确认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前兆信息时,应先采取有效的预防和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三)隐患排查

街道办事处、社区应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表,制定重大风险点、危险源防控措施和工作方案,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短期内能完成整改的要立即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责令相关责任人应立即排除,或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其停产整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倾向性问题,要研究治本措施,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相应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四)预警传递

1.确定预警级别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按照突发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预警级别按照国家、天津市制定的具体划分标准执行。

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街道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和部门(单位)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评估,预测突发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级别。预警级别由办事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按照预警等级提出预警建议,上报区政府。

2.预警信息发布

蓝色(四级)预警,由办事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办事处、再由办事处报区政府同意后,负责发布或取消;黄色(三级)预警信息,由区政府报市级应急领导机构发布;橙色(二级)红色(一级)预警信息,按规定由级应急领导机构负责发布。对于市、区两级发布的预警信息,由公共安全公室接收并及时向各社区、企事业单位传达。

预警信息内容包括: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发布主体、发布时间和咨询电话等。

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社区工作站应当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包括特定区域小区广播短信)、电子显示屏等通信手段和传播媒介,采用公开播送、派发传单、逐户通知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将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各界和公众。

3.预警响应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及时收集和上报有关信息,公布信息接报和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告采取的有关特定措施、避免和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

2)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应急准备。

3)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装备、设备和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确保其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4)加强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确保交通、通信、供排水、供电、供气、输油等公共设施的安全运行。

5)转移、疏散或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6)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7)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主体负责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专项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应当根据事态发展和相关专家的预警建议,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信息,终止预警。

四、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告

信息报告程序:出现突发事件险兆或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单位、人员及社区信息员第一时间报街道公共安全办室,,八小时以外报街值班室(106),同时报社区主要领导,情况紧急时直接向“110119“120”报警;街道值班室接报后立即报本街道办事处带班领导,按照领导指示15分钟内报区政府值班室,并通报区应急、卫生等主管部门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突发事件处置等有关情况。

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和程度、人员伤亡和失联情况、已采取的措施,请求紧急增援事项,或需通报周边地区情况等。

指定现场联络员,上报区政府值班室、区应急局,并负责续报和深入续报现场处置情况等。

(二)分级响应

针对紧急情况的严重程度,将响应级别划分为一级响应、二级响应和两个级别。

一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突发事件较大(Ⅲ级)突发事件以及跨街道行政区的突发事件,在上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街道一级响应。突发事件发后,街道办事处立即启动相应灾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组织应急救援专业小组,调动全街应急资源,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同时向区政府报告。市、区层面应急指挥机构到达现场后,街道现场负责人及时主动汇报现场情况,移交现场指挥权,并在市政府、区政府及市级、区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

级响应。发生一般IV级)突发事件,街道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启动街道二级响应。由办事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办事处突发事件专项预案,有关社区、单位相应启动预案,同时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并组织专业应急救援工作组,按照工作职责和分工,做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防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办事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送应急处置情况,以及当前存在的突出困难、安全隐患和重大险情等情况。办事处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启进行响应升级,并及时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三)协调指挥

当确认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时,街道负责人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或指挥中心(街道办事处网格中心会议室),组织公安派出所长、科室负责人、事发地社区负责人成立现场指挥部,研究制定紧急处置措施。办事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相关社区、有关单位应立即做出响应,按照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开展前期应急处置工作。

在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由各社区居委会书记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确定联系人和通信方式限定时间赶赴现场分组处置,控制现场动态,排除险情等

公共安全办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协调联系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公共安全办协调公安、交通、消防和医疗急救等部门应急队伍,先期开展救援行动,组织、动员和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四)处置措施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区委、区政府视情采取以下应急救援行动

(1)组织营救受灾和被困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视情组织动员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人员救助等工作;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等控制措施;

(3)组织应急测绘和勘察队伍,利用无人机、雷达、卫星等手段快速获取现场影像,分析研判基础设施和居民住房损毁情况;

(4)与市级气象、水务、地震、环保等部门联动,获取相关监测预报,分析研判事发区域的突发事件发展趋势等情况;

(5)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抢险救援车辆等应急交通工具,确保受危害人员、救援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送达;

(6)组织救治伤员,治疗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例,隔离传染源,观察密切接触者,对易感人群开展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和卫生防疫知识宣传;

(7)组织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短时间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社会生产生活基本需要;

(8)禁止或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和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9)启用区政府财政预备费和应急储备物资,必要时依法征用或要求有关企业生产供应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10)向受灾人员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燃料等生活必需品,指定有关的场地、场所作为临时应急避难场所,做好遇难人员家属安抚工作,妥善处置遇难人员遗体;

(11)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做好救灾款物信息公开工作;

(12)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哄抢财物等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社会秩序;

(13)加强舆情监管,依法打击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的行为;

(14)加强公共卫生和环境监测,防止疾病、环境污染等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2.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区委、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针对事件的性质特点,采取以下措施:

(1)尽快了解和分析事件起因,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和说服教育,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

(2)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对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实施强制隔离,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3)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严防破坏行为;

(4)加强通信管控和网络舆情监控,依法打击编造、传播不实信息的单位和个人。

(5)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6)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7)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8)加强对党政机关、军事机关、广播电视台等易受冲击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设置临时警戒线,加强对重点敏感人员、场所、部位的安全保护。

(9)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后,立即依法出动警力,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根据现场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强制性措施,尽快恢复社会秩序。

10)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五)响应升级

因突发事件次生或衍生出其它突发事件,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态发展,需由多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多个部门(单位)增援参与应急处置的,先期牵头处置的专项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应及时报告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协调其他专项应急指挥部、部门(单位)参与应急处置。

当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街道办事处自身控制能力,需要其他街道或者区政府提供援助和支持的,由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报请区委、区政府协调相关资源和力量参与事件处置。

当突发事件事态不能有效控制、社会危害不能有效减轻时,按规定程序宣布本街道进入紧急状态,并要立即报告区政府。

(六)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

发生突发事件后,应由街网信办牵头负责,做好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客观公布事件进展、公共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当突发事件超出我街道控制能力时,由街道网信办报请上级新闻发布主管机构统一协调组织信息发布工作。

街网信办组织有关单位做好舆情分析、引导工作,加强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和舆情分析,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及时调控管控有害和负面信息;会同公安派出所,依法依规对散布谣言、恶意炒作等行为进行处理。

(七)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经有关机构、专家评估,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的危害或威胁被控制、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由办事处负责处置的一般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由办事处现场应急指挥部召开会议研究提出意见,经办事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办事处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经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后,由市应急委或市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或区应急委或区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宣布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指挥部停止运行后,通知相关方面解除应急措施,转入恢复与重建阶段,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有序撤离。同时,视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灾情反弹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必要时,通过信息发布平台和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紧急状态决定的终止和公布依照法定程序执行。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应急工作结束后,办事处各职能部门、各社区居委会和相关单位要在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及工作需要,街公共服务办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和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按照规定给予抚恤、抚慰、补助

办事处有关职能部门、各社区居委会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或指导开展重建家园、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收集污染物、清理现场、开展卫生防疫、物资和征用补偿等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使事发地的生产、工作、生活、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二)社会救助

街公共服务办负责统筹突发事件社会救助工作,按照政府救济和社会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社区工作站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和发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街公共服务办应及时向区民政部门、慈善部门争取援助,并动员社会各界提供援助,广泛开展互助互济和经常性捐赠活动。

(三)保险

灾害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要及时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通报情况;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要及时组织和督促有关保险公司赶赴现场提供定损理赔等保险服务。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为在应急工作中因工伤亡人员足额支付工伤保险费用。

(四)调查评估

1.事件调查

对于一般突发事件,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区政府的指示开展事件调查评估工作,形成调查报告,或配合区政府开展调查工作。对于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由市、国家调查工作组负责开展事故调查,街道办事处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突发事件调查工作的机构、部门,应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组建事件调查评估

2.评估总结

公共安全公室应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的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应急处置结束后,公共安全公室组织各参与救援的部门、单位对应急救援过程中的响应、决策、指挥和后勤保障等救援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规定上报区公共安全公室备案或归档。

六、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依托民兵、预备役人员、警务人员、医务人员、保安员、红十字救护员等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传递预警信息、开展自救互救、转移安置人员,协助做好秩序维护、物资发放等工作,且应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

1.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由消防河北支队组建,接受街道办事处统一指挥,承担本区范围内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任务。

2.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街道有关部门根据风险防范应对工作需要,加强本行业、本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突发事件发生后,服从街道应急指挥部统一发布调度指令。

3.医疗救援队伍。由街道辖区靖江医院等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组建,接受街道办事处统一指挥,承担本区范围内各类突发事件伤员救援任务。

4.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加强以社区、企事业为单位的基层应急力量建设,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装备和器材,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

5.民兵、预备役人员警务人员应急救援力量。由区武装部根据区政府赋予的任务分街道组建,统一使用。驻区部队、武警应急救援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本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7.社会应急力量。街道办事处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要采取措施,规范志愿者等社会应急力量,纳入区应急体系,突发事件时辅助专业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二)物资保障

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按照本街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需求和有关规定,做好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或与有关企业签订协议,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根据应急指挥部的动用指令组织物资调运工作。

应急物资清单详见附件表4。

(三)资金保障

街道办事处采取财政措施,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分级负担。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应急演练和救援救灾工作资金由街道办事处公共安全办提出,经综合保障办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区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四)紧急避难场所

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坚持就近安置原则,选择公园、广场、人防工程中小学校、机关办公地点等作为紧急避难场所。

本街道办事处的应急避难场所详见附件5

(五)治安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要求,由公安月牙河派出所负责,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做好现场控制、交通管制、疏散救助群众等工作,指导社区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维护公共秩序。

(六)医疗卫生保障

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负责本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信息报送网络,加强医疗卫生系统救援队伍建设管理。根据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卫生防疫等环节的需要,调度、安排医务人员和医疗物资装备,有效发挥突发事件现场伤员救治、转运和后方收治的作用。

街公共服务办加强应急技能培训基地建设,做好医疗救助志愿者队伍培训工作,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

(七)通信与信息保障

办事处公共安全办和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非常态下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信息传递无阻;制定应急期间党政领导机关、现场指挥部及其他重要场所的通信保障方案;建立应急人员通信联络动态数据库,明确应急参与部门、人员的通信方式、联系方式;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报送网络,确保党政机关信息发布。

设立办事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接、处警中心。接、处警中心设在月牙河派出所,依托110 警台和派出所指挥平台,对突发事件统一接、处警。主要职责是受理各类突发事件报警,负责向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传递突发事件信息。

(八)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河北支队王串场大队制定突发事件期间的交通管制和线路通行、车辆调度等保障措施,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人员、应急交通工具、应急物资优先通行,必要时报请区政府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输安全畅通。

七、预案管理

(一)培训演练

1.培训

1)街道办事处及社区要广泛宣传应急避险知识,深入普及自救互救技能,深入普及应急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2)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社区、辖区各单位要针对自身特点,有计划的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每年对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尤其是应急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应急常规性的培训,建立一支业务精湛、行动迅速、能打硬仗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队伍的专业技能与实战能力。

2.演练

街道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完善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加强统筹协调,结合本街道风险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街道办事处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综合、分灾种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社区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法律规定,经常性地开展或者会同相邻的单位、社会组织等开展针对性强的应急演练。

(二)预案评估、修订

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单位)应当建立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分析评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5)应急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

(6)在应急处置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作出重大调整;

(7)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三)制定解释

本预案由月牙河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编制、修订、解释与组织实施。街道有关部门和各社区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预案。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及时修订本预案。

(四)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20221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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