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促进行政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履行职能,优化服务,树立优质政务服务新形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市、区诚信办关于2022年度政务诚信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公开承诺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正、公平、便民为基本要求,促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能,坚持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民主监督,促进公正执法,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推进工作深入发展。
二、公开承诺制度主要内容
(一)坚持依法行政。牢固树立宪法观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办事,积极推行“三个服务”:诚信服务、阳光服务和便捷服务。
(二)实行政务公开。公开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和办事结果。加强行政执法信息报送工作,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信用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更新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接受群众考核,接受群众评价。
(三)做到勤政高效。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执行“首问负责制”,及时办理和答复群众申请和咨询,对于事情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情,及时引荐相关办事人员,或者给予指导帮助。
(四)强化诚信意识。坚持诚实守信,严格履行约定义务,坚决杜绝推诿、拖延、扯皮现象。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提升诚信行政水平和提高诚信履职意识。
(五)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坚决杜绝不正之风,树立廉洁自律的好形象。对于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严肃问责。
三、相关要求
为切实加强公开承诺制度的落实,街道党工委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成员为各相关科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主任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各相关科室要紧紧围绕本科室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培训,增强承诺服务意识,确保公开承诺制度落到实处,对不认真落实公开承诺制度、出现严重违诺问题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