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方案》(津党厅〔2021〕13号)和《河北区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方案》通知要求,为加快江都路街生态宜居建设,全面提升江都路街城市绿地生态系统功能和保护管理能力,压实保护和发展城市绿地的主体责任,现结合江都路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围绕提升江都路街城市绿地资源质量,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城市绿地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调、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城市绿地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美丽河北、生态河北建设。
二、落实林长制组织体系
(一)街道、社区二级林长
1.设立街道级林长、副林长。街道级林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张孝未担任,责任区域为全街域。街道级副林长由街道办事处包保领导担任,责任区域为包保社区行政区域,涵盖江都路街全部8个社区。
街道级林长:张孝未 责任区域:江都路街域
副 林 长:金 钢 责任区域:乐山里社区
李 萌 责任区域:汇光里社区
刘 铠 责任区域:衡山里社区
张 俊 责任区域:靖江里社区
付庆伟 责任区域:通达新苑社区
王志强 责任区域:如皋里社区
赵 阳 责任区域:廉江里社区
孙国忠 责任区域:隆达新苑社区
2.设立社区级林长。社区级林长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履行本区域城市绿地管理职责。
街道级和社区级林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城市绿化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基础管护队伍,加强巡查巡护,逐地逐片、一树一园落实源头管理责任,实现管理全覆盖。社区级林长对街道级林长负责,街道级林长对责任区域的区级林长负责。
(二)成立街道级林长制办公室
街道级林长办公室设在公共管理办公室,办事处副主任李萌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属地街道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林长制的各项工作制度,完成林长制工作计划及其他各项工作;组织社区管护队员完成工作任务;按时报送工作报告、信息等材料。
三、突出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江都路街生态屏障保护
加强对城市绿地和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加强对公园、绿道的建设和管理,切实做好生态红线的保护,推动城市绿化养护和建设管理,创新义务植树机制。
(二)强化城市绿地保护管理
提升城市绿地灾害防治水平。加强火灾防控、有害生物防治及城市绿地保护发展。开展美国白蛾等有害生物防治,提高预警预报和及时查处问题能力。对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擅自迁移、砍伐树木,损害绿地、树木和绿化设施等行为,增强保护管理力度。
(三)严格执法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完善城市绿地保护管理制度,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城市绿地督查和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城市绿地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破坏城市绿地的违法行为,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查处到位。
(四)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保障街级林长办公室工作力量,规范林长制运行。加强街林长工作机构、巡护装备建设,建立完善巡查队伍,强化对管护人员培训和日常管理,发挥源头管理作用,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
四、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林长制协作机制
协作单位包括街各科室和各社区。
(二)建立健全林长制办公室专题会议制度
林长制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2次林长制专题会议,主要研究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协作部门科室,解决城市绿地发展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贯彻落实林长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
(三)建立健全定期汇报制度
街道级林长制办公室要定期向区级林长办公室和对口区级林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街级副林长和社区林长定期向街林长汇报林长制工作。
(四)建立健全定期巡护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保护和发展城市绿地的责任,街道级和社区级林长应加大对责任区域内城市绿地保护发展工作的巡护力度,保证进行定期巡护,督促和落实林长制对于城市绿地保护发展和工作相关要求,协调各单位解决相关问题,确保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五)建立健全考核管理制度
建立林长制逐级考核管理体系,将林长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发现的造成城市绿地严重破坏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