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和规范我区国有企业2015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工作,区属国有企业应切实做好我区2015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审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审计工作内容
2015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审计工作的内容包括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专项说明复核、管理建议书三部分。
1、财务报表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国有资产变动情况表、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减值准备情况表、基本情况表、企业期初数调整情况表进行审计,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2、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复核
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的财务专项说明,主要包括期初重大调整事项、非经常性损益、高风险业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资产损失管理情况、科技支出、企业对外借款、非主业投资和其他重要事项等进行审计或复核,并出具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3、管理建议书
会计师事务所应围绕“加强管理、提质增效”的工作目标,以财务数据为基础,运用行业对标、绩效评价等各种分析方法和手段,结合所属企业产业板块、行业特点、经营状况及战略定位,评估经营风险、揭示经营“短板”,提出对策建议。
二、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继续做好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审计工作质量,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1、落实责任,明确分工
各单位应认真加强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审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配合。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协调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积极做好企业内部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及时提供审计所需相关材料,为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提供必要的条件;做好与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协调工作,但不得干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活动,确保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对企业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中所反映的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问题,应当认真研究,切实整改,努力提高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
2、加强选聘工作组织管理
为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按照“市场主导、严格监管、方式灵活”的指导思想,会计事务所的选聘工作由企业在行业综合评价较高的会计事务所中自主选择的方式。企业应综合考虑经营收入、注册资本和执业注册会计师人数等条件,选择审计质量高、业务能力强、执业资信好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报表审计工作。
3、强化报表审计质量稽核
各单位要对企业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编制质量严格把关,真实反映经营成果,加强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企业要明确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任务和责任,严肃审计工作纪律,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实施报表审计。
区国资委将定期对审计报告进行复审和稽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通报,对随意外包业务、执业质量较低且不能真实反映企业情况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通报予以警示,情节严重的取消下一年度的审计资格,特别严重的五年内禁入国有企业选聘工作范围。
三、决算审计上报内容和时间
各单位应于 2016年 2月 29日前 将2015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审计报告、财务专项说明审核报告、管理建议书(纸质原件和电子文档)报送区国资委投资管理科。
2015 年 12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