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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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河北区国资委关于做好我区区属国有企业2015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5671484624N/2020-0013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河北国资〔2015〕13号
主    题 :
商贸口岸\内贸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我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了解和掌握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资产运营质量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基本情况,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各项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做好我市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15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津国资财经[2015]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具体要求如下。    

一、编制范围      

区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均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填制《天津市2015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二、《2015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组成及具体报送内容      

《2015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编制由报表封面、国资统计报表(共9张)、国有资产运营情况分析报告组成。    

2015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报送内容包括: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国有资产运营情况分析报告的纸质文件及电子文档,汇总及分户数据电子文件各一式一份。其中:纸质的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以“元”为金额单位,A4纸统一装订。    

三、2015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上报时间      

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上报时间为         2016年     1月     20日前    。    

各主管部门要在总结以前年度报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工作体系,加强工作组织、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规范,确保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编制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2015        12    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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