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光政发〔2019〕6号
河北区光复道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
电梯安全综合协调会议制度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社区及有关单位:
现将《河北区光复道街道办事处电梯安全综合协调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19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北区光复道街道办事处
电梯安全综合协调会议制度
一、协调会议组成单位及成员
电梯安全综合协调会议由大悲院管委会、意风区管委会、区安监局、区房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及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成员为各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
二、协调会议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机关电梯安全监管有关文件和部署我街相关工作,研究并提出实施意见和措施。
(二)通报我街电梯安全监管总体情况,各有关社区汇报本单位电梯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并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三)对各社区通报的情况和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统一思想认识,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建议,明确各自的职责。
(四)协调解决电梯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五)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电梯安全问题。
三、协调会议召开的时间
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遇有重大问题随时召开。会议议题由街安监科在会议召开前制定,并向各社区发送会议通知。
四、协调会议的工作要求
(一)协调会议为非常设机构,协调会议办公室设在街安监科,主要负责协调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协调会议由街安监科主持。
(二)协调会议成员社区应确定专职联络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社区及时调整后报安监科备案,并按时参加协调会议。
(三)协调会议由协调会议办公室负责记录起草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社区。各社区分别按各自职能与权限抓好落实。
(四)各协调会议成员社区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电梯安全工作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协调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按要求准时向街安监科报送开展情况。各成员社区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协调会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