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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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河北区光复道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电梯安全综合协调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5000159038E/2020-0063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光复道街道办事处
发 文 字 号 :
河北光政发〔2019〕6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河北光政发〔20196                                     

河北区光复道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

电梯安全综合协调会议制度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社区及有关单位:

现将《河北区光复道街道办事处电梯安全综合协调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19115

(此件主动公开)

河北区光复道街道办事处

电梯安全综合协调会议制度

一、协调会议组成单位及成员

电梯安全综合协调会议由大悲院管委会、意风区管委会、区安监局、区房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及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成员为各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

二、协调会议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机关电梯安全监管有关文件和部署我街相关工作,研究并提出实施意见和措施。

(二)通报我街电梯安全监管总体情况,各有关社区汇报本单位电梯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并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三)对各社区通报的情况和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统一思想认识,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建议,明确各自的职责。

(四)协调解决电梯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五)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电梯安全问题。

三、协调会议召开的时间

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遇有重大问题随时召开。会议议题由街安监科在会议召开前制定,并向各社区发送会议通知。

四、协调会议的工作要求

(一)协调会议为非常设机构,协调会议办公室设在街安监科,主要负责协调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协调会议由街安监科主持。

(二)协调会议成员社区应确定专职联络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社区及时调整后报安监科备案,并按时参加协调会议。

(三)协调会议由协调会议办公室负责记录起草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社区。各社区分别按各自职能与权限抓好落实。

(四)各协调会议成员社区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电梯安全工作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协调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按要求准时向街安监科报送开展情况。各成员社区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协调会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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