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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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印发《河北区光复道街道办事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5000159038E/2020-0063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光复道街道办事处
发 文 字 号 :
河北光政发〔2018〕17号
主    题 :
市场监管\食品监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河北光政发〔2018〕17号                                     

关于印发《河北区光复道街道办事处校园及

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区食安办制定了《河北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百日行动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我街实际,制定了《河北区光复道街道办事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百日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8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北区光复道街道办事处校园及周边

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百日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消除我街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净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按照津北食安办[2018]7号关于印发《河北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街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57 日至2018814日。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光复道街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光复道街办事处主任吴波任组长,光复道街办事处武装部长潘计平、光复道街党工委副书记李刚、光复道街党工委副书记李静、光复道街办事处副主任刘金义、光复道街办事处副主任王云龙、光复道派出所所长刘真武、光复道街市场监管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秦宇任副组长,成员有科教文卫事业科科长侯晓晖、科教文卫事业科科员黄亚琴、纪检科科长张奎文、宣传科副科长贾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副科长倪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王军、城管科科长郁杨、社区工作科副科长王晓悦、林古里社区主任张子明、北岸华庭社区主任郭蕊、昌海里社区主任刘欣、爱琴海社区主任杨玲、庆安街社区主任施鑫、建国道社区主任魏淳洋、瑞海名苑社区主任苗蕊、君临天下社区主任冯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市场监管所,秦宇任办公室主任。

三、治理重点

(一)重点区域

各类学校、幼儿园周边四至范围100米内。

(二)治理措施

1.清理证照不齐全、超过有效期、超范围从事食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网络订餐送餐点)、食品经营单位;

2.清理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不正规,食品、食品原料、一次性使用餐饮具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帐记录等票据不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单位;

3.清理私自更改操作间原有布局和卫生设施,清洁、清洗、消毒、储存、加工设施不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

4.清理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经营环境卫生不达标的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单位;

5.清理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五毛”食品、来源不明、“三无”(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中文标识、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食品和储藏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经营单位;

6.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占路经营、摆摊设点、利用违章棚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

四、具体步骤

(一)部署排查阶段(5月7 日-5月21日)

阶段主要任务是:全面调查摸底,准确把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在空间和数量上的分布情况。

一是部署启动。下发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百日行动方案,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街道办事处结合我街实际制定相应治理工作方案,部署安排全面启动综合治理行动。

二是舆论先行。利用多种形式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进行广泛宣传,告知食品经营者此次综合治理的相关规定。

三是摸底排查。对我街大、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进行统计(名称、地址)。

(二)集中清理阶段(5月22日-6月22 日)

阶段主要任务是:对第一阶段调查摸底的风险隐患开展集中清理整顿。

一是组织联合执法。街道办事处、街市场监管所、街综合执法队、公安派出所组成联合清查小组,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重点区域和治理措施,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对校园周边四至范围100米内的食品经营单位组织全面清理整顿,梳理痼疾难题,建立治理问题台账,实施销账式治理;对各类非法占路经营、摆摊设点、利用违章棚亭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一律严厉查处。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监管部门组织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进一步明确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三是效果初期评估。各部门总结阶段工作进展,撰写集中清理报告,对区域整治工作成效做好初步效果评估,针对重点、难点制定治理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下一阶段巩固提升奠定基础。

(三)巩固提升阶段(6月23日-7月23日)

阶段主要任务是:深化和巩固综合治理成果。

一是提升规范。在全街各类学校及周边设立警示牌,明确禁止在校园周边四至范围100米内摆摊设点、占路经营和食品流动售卖,公示所属辖区各部门监管人员姓名、投诉举报电话(街综合执法队)

二是巩固成果。各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定期会商、联查联动管理机制,加大日常检查,延时、错时巡查力度,对各类违法行为露头就打,发现一处,治理一处,严防死灰复燃。

(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24日-8月14日)

阶段主要任务是:对综合治理情况进行效果评估。

一是总结工作。各部门上报整治工作总结,街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撰写全街治理工作总结;

二是效果评估。街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检查组,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进行评价性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重在治乱,务求实效。街道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主要领导要及时听取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牵头组织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强化督查督办,确保整治见实效。

街道办事处要履行属地责任,充分发挥食安委作用,组织辖区内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食品安全协管员要履行食品安全巡查职责,做好巡查记录,一旦发现违法经营行为立即上报属地监管部门。

街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市、区市场监管委的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要在清理无证无照和违规从事食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方面发挥主力军作用。

街综合执法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占路经营、摆摊设点、利用违章棚亭从事食品经营行为。对居民区内道路、绿地、空地、楼道、庭院等部位从事摆买食品、加工食品等开展治理工作。

公安光复道派出所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整治工作,依据国家和我市出台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定,在依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和暴力抗拒执法方面发挥主力军作用。

(二)强化责任,失责必究。此次治理工作与正在开展的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工作问责力度,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于监管等行为,依纪处理。

(三)社会监督,形成氛围。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媒体、群众的监督作用,及时查处媒体和群众反映的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挤压非法经营空间,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让广大学生吃的安心,家长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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