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光政发〔2017〕17号
河北区光复道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
做好流动摊贩限时、限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
现将《河北区光复道街道办事处做好流动摊贩限时、限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17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北区光复道街道办事处
做好流动摊贩限时、限地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区综合执法局的部署,并结合我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街做好流动摊贩限时、限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容环境整治为重点,以流动摊点整治为突破口,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和提升城市形象,为建立市容管理常态化、长效化夯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组 长: 吴 波 光复道街办事处主任
成 员: 王 军 光复道街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王彩丽 光复道街林古里社区主任
孙 红 光复道街林古里社区文卫主任
张子明 光复道街北岸华庭社区主任
高 新 光复道街北岸华庭社区文卫主任
刘 欣 光复道街昌海里社区主任
刘 巍 光复道街昌海里社区文卫主任
杨 玲 光复道街爱琴海社区主任
董 硕 光复道街爱琴海社区文卫主任
苗 蕊 光复道街瑞海名苑社区主任
陈 洋 光复道街瑞海名苑社区文卫主任
施 鑫 光复道街庆安街社区主任
齐江月 光复道街庆安街社区文卫主任
魏淳洋 光复道街建国道社区主任
霍明茹 光复道街建国道社区文卫主任
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大队,电话:24465152。
三、整治范围
全街共设两个固定流动摊贩聚集地,一是设在兴隆街与胜利路交口有15个流动摊贩,二是设在小树林大街与新大路交口,有6个流动摊贩。
四、整治内容
(一)开展巡视工作。对辖区内周边是否存在流动摊贩进行巡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对流动摊贩限时经营。
(二)做好限时、限地工作。对兴隆街要求每天上午10点前全部撤出,对小树林要求每天上午9点前全部撤出。有流动摊贩聚集点位,街综合执法大队对流动摊贩实行疏堵结合,指定摊贩在固定的地方,限时经营,规范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街综合执法大队要充分认识到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整治行动,为群众创造更加优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严肃纪律,依法行政。街综合执法大队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缺席,不得擅离职守,必须严格执行行为规范,做到着装规范、执法规范,语言举止文明,确保整治工作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