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光政发〔2016〕3号
河北区光复道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办公电脑
使用与管理规定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社区:
现将《河北区光复道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办公电脑使用与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16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北区光复道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
街道社区办公电脑使用与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电脑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按照区委关于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相关要求及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规范登记管理。办公电脑是作为街道、社区干部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办公用品,属国有资产,街行政办、社区工作科应统一做好机关和社区固定资产登记,领用统计等工作;使用人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出卖转让,不得故意损坏,不得擅自拆装,未经许可不得外借他人使用;各科室确定每台电脑责任人,并在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查。
二、加强保密管理。各科室、社区连接互联网的电脑要进行审批备案,并只能用于上网查阅、下载工作资料、收发与工作相关的邮件及文件等,不允许存有大量区、街文件和日常工作资料。可将上述文件存储于不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中。
三、严格使用管理。严禁上班时间(包括:午休时间、班后时间),在办公电脑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网络内容或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网上购物、炒股等,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相应惩处。责任人承担管理责任。
四、坚持长效管理。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定,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和对办公电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街工作纪律检查组将按季度对各科室电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社区居委会计算机日常检查由社区工作科负责组织。检查结果将在街领导班子会上通报,对造成不良影响或在上级检查中出现问题的科室、社区、个人,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