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认定河北区科普教育基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进一步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全域科普纵深发展,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河北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河北区科技局〔2021〕14号)有关规定,区科技局、科协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了现场踏勘、集中评审,提出了建议名单。经区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网上公示等环节,决定认定区检察院阳光•冰凌工作室、天津市第十四中学数字博物馆、天津市第七十八中学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天津市隆达新苑社区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基地4家单位为天津市河北区区级科普教育基地。
希望新认定的区级科普教育基地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面向公众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为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作出积极贡献。
天津市河北区科学技术局
天津市河北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