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河北区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基层各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教基〔2022〕7 号)、《市教委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教政〔2023〕10 号)要求,河北区教育局等十部门制定了《河北区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并抓好落实。
河北区教育局 河北区委宣传部 河北区委网信办
河北区民政局 河北区文旅局 河北区团委
河北区妇联 河北区科协 公安河北分局
河北区关工委
2024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北区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
协同育人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共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指导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教基〔2022〕7 号)、《市教委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教政〔2023〕10 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工作的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积极搭建校家社协同育人平台,健全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实现校家社三方有效联动,引导全社会达成协同育人共识,形成强大育人合力,共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家社协同育人工作,广泛动员学校和社会力量,营造良好的校家社共育氛围,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水平,打造“各展优势、密切配合、相互促进”具有河北区特色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通过“一、二、三、四、五”的思路设计,逐步实现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健全,队伍更加充足,资源更加丰富,载体更加畅通,经验更加典型鲜明,进一步形成政府保障有力、学校主导有方、社会参与有序、家长尽责有情的校家社协同育人格局,助推河北区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三、总体思路
确立一个总体目标,即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协同育人理念为导向、探索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和教育融合新模式,打造“各展优势、密切配合、相互促进”具有河北区特色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
整合两个实验区建设,即将“天津市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建设与“天津市中小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区”建设工作资源整合,同步推进。包括两个课题组在独立开展工作的基础上,整合安排学习研讨、学访交流,做到优势互补,特色突出。
采取三项措施,即党建工作和发挥学校协同育人主导作用紧密结合,把稳党建育人“方向盘”;完善管理机制,构建学校积极主导的管理体系,形成管理育人“聚能环”;建立“校家社育人心联盟”,统筹用好各类社会资源,搭建社会育人“大舞台”,作为推动试验区建设工作的有力举措。
发挥四个作用,即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团,遴选家庭教育讲师团,发挥专业引领作用;加强“德育(班主任)名师工作室”建设,注重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培养培训,发挥教师指导作用;采取“建设家校(园)共育文化、构建家庭育儿课程、融通育人资源”的方式,充分发掘家长的特长和资源优势,丰富校园教育资源,促进教师与家长间联结互动、观念融合与行为同步,发挥家长主体作用;以街道为单位建立社会资源库,盘活街道资源,有效整合社区阵地、活动、队伍、资金等资源,搭建育人平台,为学生提供更加丰富的学习和实践机会,发挥社区协同作用。
开展五方面活动,一是文化入心活动。即用好社会资源,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涵养文化自信。二是读书入脑活动。校家社密切协同,指导学生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落实中小学生读书行动,幼儿园亲子阅读。三是健康入身活动。发挥“心联盟”作用,开展体育、艺术、劳动等活动,呵护学生身心健康;四是科学入学活动。依托河北区教育系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总体规划,做好科学教育的加法,培养学生科学素养。五是方法入家活动。依据《天津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相关条例要求,成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服务于各类家庭“依法带娃 科学育子”的需求。
四、具体任务
(一)创建校家社协同育人行政推动机制
1.成立区级校家社协同共育工作委员会。提请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区教育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公安河北分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区科协共同参与的“河北区校家社协同共育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部门、社会组织、社区、企业、公共场馆院所等各方资源,强化社区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参与教育治理体系建设。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校家社协同共育工作情况,调度工作进展,研究工作对策,部署工作安排,形成高效的信息流转及反馈机制。将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成效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教育质量评价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创建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考核体系。(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公安河北分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区科协)
2.成立校家社协同共育专项组织机构。为更好更扎实地推动校家社协同育人工作,发挥在业务指导、理论研究、队伍培养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河北区教育局成立以教育局分管局长担任主任、学管科负责人总协调统筹、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家庭教育工作站项目组负责人任组长,各基地校德育负责人为成员的河北区校家社协同育人项目组织机构。在项目工作组的带领下,积极探索家校协同育人协作内容。(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3.形成区校两级联动工作机制。在我区已经建立一个家庭教育指导中心,13个家庭教育工作站的基础上,各学校(幼儿园)将逐步设立家庭教育工作站,到2025年覆盖率达到100%。各工作站需设立一名总协调员,牵头成立含党组织负责人、中层干部、心理教师、班主任、家庭教育指导师、家委会成员、社区家庭教育指导站等不少于5人的工作小组,负责校家社协同共育工作,形成校家社三方互通,区校两级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
4.加强队伍建设和科研引领。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把心理健康工作能力和家庭教育能力作为每位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必须掌握的基本工作技能。在中小学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岗前培训、业务进修、日常培训等各类培训中,将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作为必修内容,确保每位教师每年至少参加1次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专题培训;鼓励班主任、任课教师考取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证;鼓励各单位积极参与心理与家庭教育研究课题,进行专项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理论与实践研究。(责任单位:区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各学校、幼儿园)
5.创建校家社协同育人资源库。校家社协同育人队伍包括:专家队伍、教师队伍、家长志愿者队伍、社区志愿者队伍、五老志愿者队伍。聘请心理专家、家庭教育专家、高校教师等组建的家庭教育专家讲师团,强化对家庭教育的专业引领;加强“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通过名师工作室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引领帮助更多教师提高家庭教育专业素养、理念和科研水平;选拔优秀班主任、任课教师组建家庭教育指导师团队,提升学校家庭教育专业水平,将有关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和工作量统计;发挥家长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家委会成员和热心家长的积极性,使其以志愿者的身份加入到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队伍中,组成家庭教育志愿者团队;发挥“五老”、优秀党(团)员、劳动模范的榜样引领作用,吸引更多社区、各行业优秀工作者加入到校家社协同育人队伍中,打造一批优秀志愿者队伍。(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学管科、人事科、教师发展中心、各学校、幼儿园)
6.选树典型,营造良好氛围。培育、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总结形成有特色、有亮点、可复制的示范经验。组织开展“示范家长学校”“家庭教育示范课”“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等创建活动。各级宣传、网信部门和媒体要积极借助各类传播平台,深入宣传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政策举措、实际成效和典型案例,广泛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和正确家庭教育方法,大力营造全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公安河北分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区科协、区融媒体中心、区教育局)
(二)充分发挥学校协同育人的主导作用
7.全面强化家校联系,注重细节管理。家校联系分两个层面:一是学校层面的家校联系。全面组建家长委员会,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家委会主任,将家委会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强化家委会成员的规范意识和校家社协同的全局意识,助力提升校家社有效协调沟通。时常以家长会、座谈会、学校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多种形式,主动向家长汇报学校教育教学信息,让家长了解学校发展的同时,也及时了解家长对教育的需求。邀请家长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对家长提出的合理建议积极改进。二是班级层面的家校联系。集中或者有针对性邀请家长,以“班级家长会”“家委座谈会”、家访、电话访问、微信沟通等形式,帮助家长及时了解学生在校(园)一日生活,回应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针对不同家庭的个性化需要提供具体指导。对个例学生要做好相关保密工作,充分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格家长在班级组建的通讯群中任意发布与教育无关内容,做好意识形态把关,有个例问题及时回复或者以电话形式了解情况及时处理。教师不得通过微信群等任何方式向家长布置作业、要求家长判作业、提出学科学业方面要求,严禁以家委会名义违规收费。(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
8.健全家访工作制度,落细家访要求。积极构建区校联动家访工作机制,区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与辖区内学校建立定点联系,每人每学期至少随机家访 2 次,了解家长诉求,监督家访制度落实情况。鼓励各中小学校建立“校领导带头、中层示范、班主任为主体、全员参与”的家访工作机制。校领导班子每学期至少带头开展入户家访1次,全年不少于5次;学科主任等中层领导示范性入户家访,每学年不少于10次;班主任每学年对每名学生至少开展1次入户家访;其他学科教师每学年家访不低于10次,具体频次由学校自定;新接班的班主任原则上在第一学期内要入户家访所负责班级的每位学生,了解学生真实的家庭状况,有针对性做好工作;对于重点学生要常态化家访;建议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新生入园前后进行一次家访。要根据学生个体情况做好访前准备,明确家访目的,精心设计家访内容,家访时要全面了解学生在家表现、家庭情况和家庭教育情况,给予学生发展指导和家庭教育指导。各学校要将入户家访工作情况计入教师工作量和考核体系中,建立好家访台账,精准记录家访时间、内容、成效,有关情况将作为市区心理督查的重点内容。搜集挖掘家访活动的典型事例,推荐我区优秀教师参加全市每年一次的“家访故事演讲大赛”。(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
9.深挖家长学校课程建设,丰富育人活动载体。积极落实《市教委关于深入推进家庭教育的通知》文件精神,各学校(园)全部成立家长学校,学校(园)主要负责人任校长,明确专人负责,规范开设家庭教育课程,推广使用《天津市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教程》,每学期开展授课不少于 3 次,实现家庭教育指导常态化。各校(园)可根据家长需求,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特点,或根据家长需求,邀请有关人员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和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每年以5.15家庭教育日、六一儿童节、运动会等时期为契机,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月、亲子运动会、学校主题开放日等活动,在广泛发动,积极参与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家庭教育活动。用好市级网上家长学校“天津家校”微信公众号,建好区、校两级网上家长学校,构建让广大家长有地方可去、有东西可学、有问题可询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
10.规范家长会频次内容。严格按照《中小学家长会“十必讲”正面清单》《中小学家长会“十不讲”负面清单》要求组织召开家长会,主动向家长传达国家政府部门颁布的家庭教育法律法规内容,向家长传递正确、科学的教育理念。原则上家长会每学期不少于2次,开学初和学期末必开,学期中各学校可结合实际再组织召开家长会。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及重点时段组织“有情施教”专题家长会,覆盖全体学生家长。书记、校长要带头上讲台,用好警示教育案例,讲解正确的育人观、成才观,引导家长尊重子女独立人格,关注子女心理健康。“有情施教”家长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案例素材开展宣讲,不得自行扩展内容。(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学校)
11.建立学生心理与家庭教育导师制度。各学校要建立全体
教师参与的学生心理与家庭教育导师制度,每学期开学2周内,由德育处统筹安排全校行政干部、学科教师都参与到与学生的谈心谈话、交流思想活动中去,与班主任共同承担相关学生的教育责任,谈话覆盖率达100%。每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家庭教育教师担任若干个班级的“成长导师”,每学期到相关班级作辅导报告各不低于2次,与班主任共同做好班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心理素质培养工作。
12.全面关注重点人群,倡导“带学生回家”专项行动。针对独居学生、家庭残缺学生以及需关爱的重点学生建立特殊群体学生一生一策关爱制度,完善特殊群体学生档案,摸清底数,实行一对一帮扶指导。倡导建立“一对一”的“爸爸老师”“妈妈老师”“哥哥老师”“姐姐老师”。倡导下课后、周末时、放假了“带学生回家”吃饭、聊天、运动、学习,辅导学生成长,每位教师都能够做学生的亲人、家长,用心用情关爱学生,让学生敞开心扉、感到温暖,找到人生的锚点和支撑。教师承担相关工作情况记入工作量,在绩效考核中予以体现。同时畅通学生和家长心理和家庭教育问题求助渠道,在全体学生和家长中大力普及宣传阳光心理热线(4001060525)和阳光家庭教育热线(4000716515),区级心理热线(15620399120)以及校级心理热线,使每一位学生和家长100%知晓。(责任单位:区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各学校、幼儿园)
13.用好社会育人资源。统筹用好各类社会资源,积极拓展校外教育空间。各校(园)主动与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少年警校、消防中队、关工委、军休所、各场馆以及所属社区取得联系,以日常开展的主题活动、主题教育日、纪念日以及“津彩假日夏(冬)令营”为契机,充分发挥“五爱”教育阵地作用、发挥关工委“五老”的优势,广泛开发有针对性的亲子实践课程,有针对性地常态化开展共青团和少先队活动以及劳动教育、实践教学、志愿服务、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研学活动等,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区将结合实际设立不低于10个区级家庭教育实践基地。(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社会基地)
(三)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14.依法承担实施家庭教育职责。广大家长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为指引,“依法带娃”“依规育娃”,上好“家庭教育”这门必修课程。不仅提供好物质保障,努力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和基本的物质需求,包括食物、衣物、住所等,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还应提供好情感呵护,要给予他们充分的关爱和情感支持,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尊重孩子的心灵感受和需要,倾听他们的内心。有义务和责任让孩子接受良好的学校教育,关注其学业发展,提供相关的支持帮助。在日常生活中,注重培养孩子科学的生活作息、饮食习惯和运动习惯,促进他们的良好发育。同时,从情感上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让他们远离不良污染,发现负面问题需要及时干预和解决。
15.主动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家长承担对子女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要强化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多与孩子沟通、多陪伴孩子,注重平等沟通,做到严慈相济,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子女养成良好思想和品行。要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共同构建平等和睦、相亲相爱、向上向善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留守儿童家长要定期与子女保持联系,给予关心关爱,及时将委托照护情况告知子女所在学校和实际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
16.注重与学校协同联动。家长要树立科学育儿理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学校互动活动,主动参与家委会的有关工作,充分理解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积极配合学校依法依规严格管理教育学生。要及时主动向学校沟通子女在家情况;要引导子女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进行有益的课外阅读,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引导子女合理使用电子产品,防止网络沉迷;保障子女营养均衡,督促子女按时就寝,促进子女保持良好身心状况和旺盛学习精力。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职责,加强子女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
17.积极引导子女体验社会。家长要高度重视社会实践大课堂对子女教育的重要作用,主动利用节假日、休息日带领或支持子女开展户外活动或参观游览,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研学实践、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劳动教育活动。要经常带领或支持子女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实践育人示范基地、劳动和法治教育基地、各类科技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实践场所参加活动,亲近自然、开阔眼界、增长本领、提高素质。(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教育局、区科协)
(四)社会有效支持服务全面育人
18.加强各部门工作协同。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各街道社区公共服务重要内容,推动建设覆盖各街道社区的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配备具有专业性的专兼职指导人员或志愿者,为家庭提供专业化、规范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重点关注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泛成立家庭教育中心,每年开展面向单位职工家庭教育培训,鼓励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公益性家庭教育,定期开展家庭教育讲座。支持开发家庭教育指导读本等公共服务产品,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每年要定期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宣传与指导服务活动。婚姻登记机构和收养登记机构应通过现场咨询辅导、播放宣传教育片等形式,向当事人宣传家庭教育知识。开放大学、老年大学、社区学院等单位统一设立家庭教育指导课程,积极发挥指导作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妇联、区民政局)
19.推进社会资源开放共享。近代中国看天津,百年天津看河北。河北区是天津近代工业发祥老城区,无论是天津北站、大经路、中山公园的建立,天地元黄宇宙日月辰律吕调马路的名称,还是海河沿岸的人文历史,各学校(园)都应当将讲好家乡的历史故事为己任,构建以国家思政课程为主体,融合以“觉悟社”“饮冰室”、“校史馆”,天津的“桥”文化等红色文化资源为特色的思政课程体系,把思政课搬进“校史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实践基地。同时还可通过举办中小学博物馆示范课程建设、博物馆讲解员进校园等方式深化“馆校共建”,促进文化场馆资源融入家庭教育体系,实现深度开放共享。持续推动 “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等工作,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妇联、区科协)
20.净化社会育人环境。深入开展儿童图书、音像等出版物清理整顿,开展“净网”“护苗”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有害出版物及信息,集中清理宣扬邪教迷信、涉政有害、含有“黄赌毒”和危害社会公德等有害内容的文化垃圾,营造良好文化市场环境。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大网络有害信息、网络游戏沉迷、不良网络行为治理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不得在校园周边 200 米内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和酒吧、互联网营业场所。加强对密室逃脱、剧本杀领域的综合治理,不断加大娱乐演出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保障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严禁社会机构以研学实践、夏(冬)令营等名义开展校外培训活动,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公安河北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