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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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河北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
111201050001569619/2023-0001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
发 文 字 号 :
河北教发〔2023〕27号
主    题 :
教育\基础教育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按照《市招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补充方案的通知》(津招委中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持有河北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转学条件

(一)转学对象

持有河北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学材料

1. 河北区常住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2.《转入河北区初中就读申请书》;

3. 蓝印户籍学生还需提供蓝印户口本各页、房本、城市建设费发票照。

二、工作安排

1.登记报名。2023111-1117,家长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津入转学系统”,点击“初中转学”按钮。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2.材料核验。20231118-1126,对学生在转学系统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统筹安置。20231127-123日,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进行统筹安置。

4.通知报到。2023124-125日,转入学校通知家长报到上课事宜。

5.到校上课。20231211日,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6.符合转学条件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转学的学生,须于20231230日(含)前向区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统筹安置学校,并在学校办理中考报名手续。学生须按要求到校上课。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

三、工作要求

1.确保材料真实。家长与学生提供的材料务必真实、准确、齐全,如出现材料不全、不准、虚假等问题,将取消学生转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2.确保通信畅通。家长及学生要保证网上报名时所留存手机号在转学期间通信畅通,相关材料提交后,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材料如有问题,工作人员会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3.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其他

1.学生就读学位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

2.学生转学全过程由河北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2-26288185

(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津入转学系统小程序二维码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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