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河北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05) | |||||
部门 | 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资金管理方式 | 政 策 依 据 |
城市管理部门 | |||||
1 | 生活垃圾处理费 | 1.居民: (1)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每户每月5元 (2)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每月每户3元 (3)外埠来津居住人口每人每月2元 2.非居民:每吨260元 |
缴入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国发[2011]9号 计价格[2002]872号 津财综[2017]139号 津财综[2017]165号 | |
2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1.城市道路占用费标准:见津发改价费[2012]339号 (1)经营类棚亭:0.3-1.4元/日·平方米 (2)维修类棚停:0.2-0.6元/日·平方米 (3)经营摊点:0.2-0.8元/日·平方米 (4)维修摊点:0.1-0.4元/日·平方米 (5)邮亭报亭奶亭:0.1元/日·平方米 (6)副食、食品、饮食门前售货:0.1元/日·平方米 (7)堆物堆料:0.3-0.5元/日·平方米 (8)工程占路:0.2元/日·平方米 (9)机动车存车场:0.04-0.12元/日·平方米 (10)公共自行车存车处:0.02-0.06元/日·平方米 (11)单位自行车存车处:0.06-0.1元/日·平方米 (12)占路广告牌(M):0.4-0.8元/日·平方米 注:里巷、甬路按市场外标准减收50%。 2.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见津城管财[2021]121号 (1)快速路车行道:656元/平方米 (2)主干路车行道:585元/平方米 (3)次干路车行道:543元/平方米 (4)支路车行道:470元/平方米 (5)里巷道路:180元/平方米 (6)人行道(沥青砼):128元/平方米 (7)人行道(水泥砖):112元/平方米 (8)人行道(彩砖):159元/平方米 (9)水泥砼车行道:216元/平方米 (10)水泥缘石:25元/米 (11)双色彩砖人行道:135元/平方米 (12)水磨石彩砖人行道:170元/平方米 (13)水磨石侧石:80元/米 (14)水磨石侧卧石:100元/米 (15)石材路车行道:973元/平方米 (16)石材路人行道:682元/平方米 (17)石材缘石:94元/米 (18)石材侧石:143元/米 (19)人行道(环保型砖):159元/平方米 (20)环保型侧石:54元/米 (21)罩面(细粒式改性沥青砼4cm面层):83元/平方米 (22)罩面(细粒式沥青砼4cm面层):73元/平方米 注:凡未列入项目的设施挖掘修复按实际发生确定。新、改、扩建城市道路竣工后5年内和冬季确需挖掘的,按照有关规定增加收取道路挖掘修复费。 |
缴入国库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 财办税[2020]13号 《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市政府令1990年第22号 市政府令2004年第65号 津政发[1981]231号 津政发[1999]59号 津政办发[2011]84号 津发改价费[2012]339号 津发改价费[2020]90号 津财综[2017]139号 津财综[2020]39号 津发改价费[2012]339号 津城管财[2021]121号 津城管公用规[2022]3号 津公用规[2023]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