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天津市财政局关于
印发2024年天津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
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区属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水平,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财综〔2020〕57号)的有关要求,市财政局制定了《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天津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津财综〔2023〕8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天津市市级
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财综〔2020〕57号)的有关要求,我们制定了《2024年天津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各区财政局参照本通知规定,制定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开。
附件:2024年天津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