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区财政局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按照市、区委的部署要求,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用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治庸治懒治无为,现就全局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庸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也是腐败”、“以问责逼促有为、无为不能占位”的要求,把鼓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统一起来,把保廉政与促勤政统一起来,把惩戒问责与保护激励统一起来,做到真管真严真担当,真查真纠真问责,坚决整治不作为、不担当问题,旗帜鲜明地保护作风正派、敢作敢为的干部,引导党员干部讲政治、敢担当、合力干,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苦干实干的竞进态势,为推进财政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缺乏政治担当,“四个意识”不强,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平淡化;
(二)贯彻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不力,对影响财政改革发展的重要事项不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正之风突出;
(四)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深入,对顶风违纪、不收手不知止和隐形变异问题查处力度不够;
(五)抓班子带队伍要求不严、管理不力,科室管理松懈,奉行好人主义,搞一团和气,不愿触及矛盾,不敢碰具体问题;
(六)思想保守僵化,进取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精神萎靡,得过且过,面对困难和矛盾瞻前顾后,患得患失,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
(七)为民意识不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措施不力,导致问题多次反复发生;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和恶劣影响;
(八)服务意识淡薄,对待基层和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不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工作制度,让群众办事来回跑,难办事、不办事、吃拿卡要;
(九)纪律松懈,消极怠工,推诿扯皮,庸懒散浮拖,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
(十)其他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三、工作任务
专项治理从2017年3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
(一)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对照专项治理重点内容,坚持把自己摆进去,通过工作督查、重点巡察、谈心谈话等多种途径,认真查找各科室存在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坚持开门查找问题,各科室要认真开展自查,科室之间注重发挥互相监督作用,不搞选择,不打埋伏,切实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列出问题清单,见人见事见细节,明确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自查出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逐一纠正、件件整改。
(二)加强教育,强化管理。各科室要把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牢牢把握财政改革发展机遇,提振士气、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强化监督管理,把功夫用在平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既注重结果控制,更注重过程管理,对党员干部不想作为、不愿担当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毛病酿成大错误,防患于未然。
(三)严肃问责,注重实效。局党组将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严肃问责,真正落实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使干部能上能下。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抓住“关键少数”和突出问题,对不作为、怠政懒政的,不敢担当、拈轻怕重的,严肃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四)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建立定期通报曝光制度。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查处的党员干部不作为、不担当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全局党员干部。加强正面典型的宣传报道,在全局营造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氛围。
(五)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把整改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对因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受到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党政纪处分等处理的,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督导,确保整改落实。针对专项治理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等问题、提高机关效能的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局党组将会同各科室负责人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的统筹协调,抓好部署指导、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局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市、区委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各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找准整治“标靶”,促进全局党员干部真正做到为官有为、为政善为、恪尽职守、敢于担当,确保高质量、高标准搞好专项治理。
(二)强化责任落实。专项治理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对开展专项治理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各环节工作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指导,确保专项治理抓深抓细抓实。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抓好“督查督办、执纪问责、通报曝光”等重点环节,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以严明的纪律保障专项治理有力有效开展。各科室要全面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自查自纠、教育管理、问题处理、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各项工作。
(三)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把不作为、不担当问题考准考实,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不作为、不担当的干部给予组织处理,办理“下”或者“转”的手续。加强舆论引导,对正面典型大力宣传,对反面典型公开曝光,形成正向激励、警醒震慑、标本兼治的氛围。围绕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以及财政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的组织实施,把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作为督查重点,及时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
(四)落实督促责任。建立协调沟通机制,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推动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不留死角、不走形式、不打折扣。各科室要积极配合,扎实推动工作开展,对工作推动不力、进展缓慢的科室要进行通报批评;对敷衍塞责、严重不负责任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问责,并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2017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