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进一步做好沿街建筑整修和园林绿化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绿化所、工程科、园林科、街景科、整修办:
日前,沿街建筑立面和园林绿化建设工作已全面展开,城市综合整治考核督察组在检查中发现,有些单位存在对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监理现场安全管理不严、文明施工措施不达标及安全防护网、安全帽、安全带(绳)使用不当等问题,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如期完成任务,现将进一步做好沿街建筑整修和园林绿化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沿街建筑综合整修和园林绿化建设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自觉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把抓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抓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工作有机统一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二、精心组织,科学施工
严格按照工程技术规范要求,科学组织实施,各单位在做好《安全协议书》和《安全责任书》签订的同时,严格按照程序规范组织施工;
严格抓好施工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安全员要不间断地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和报告,切实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实施旁站式监理,既监工程质量,也监施工安全,切实把住安全施工关;
严格施工纪律,对不按施工工艺、工法施工,不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停工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的施工单位和个人要给予经济制裁,直至整改到位。
三、积极预防,狠抓管理
(一)沿街建筑立面整修工作
1、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组织指挥,高空作业人员须通过健康检查,具有高空作业经验,持有有效上岗证件。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实施,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绳),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滑鞋,且必须两人以上分组进行,不得单独行动,地面设专人做好监护,现场指挥人员要加强观察,加强安全保护,及时提醒,确保安全。
2、施工现场要设置警示牌,拉好警戒线,重要路口设置专人,提示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安全。施工前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施工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施,防止施工材料和工具从高空坠落,伤及过往行人和车辆。机械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施工现场用电进行设计、安装、使用、维护和拆除,所有用电线路禁止私搭乱接,配电箱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工作业时要佩戴和使用专业安全防护用品,避免出现触电伤人事故。
4、加强消防安全教育,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施工现场堆放的施工材料要做到摆放整齐、牢固安全,同时安排专人看管,最大限度减少对行人、车辆的影响。搭建脚手架和大型机械施工不得堵塞安全通道。不得在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板房和工棚内违规取火,使用电器取暖等,要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安全常识。
(二)园林绿化建设工作
1、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是绿地内的各种管线井,要检查井盖是否齐全完好,对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无主管井,首先进行保护,再按照建设程序联系管理单位,请专业部门处置。加强施工工地内的设施进行保护,尤其是土方作业过程中,要对地下管线进行摸底和复核,避免挖断各种管线,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置。
2、加强树木支撑,支撑要足够牢固,避免因风大引起树木到伏。沿街行道树支撑不得占压人行道和盲道,确保行人通行。支撑物无尖角,无细丝,无针刺,不对行人安全照成威胁。
3、做好工程前期踏勘工作,对绿地内的设施(包括各种管线井)在设计图纸中要标注清楚,踏勘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存在技术难度的,要临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设施管理单位处理。
4、监督建设单位对施工人员施工过程进行安全检查,明确要求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同步加强对机械车辆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2017年4月7日
(联系人:王正春;联系电话:26296622)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