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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北区防汛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5-25 18:00
来源: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5-25 18:00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防汛应急工作,明确区政府各有关单位汛期灾害处置工作职责。根据天津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由河北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制定河北区防汛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邀请权威专家进行论证把关,按程序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建议,达成了一致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预案》的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对“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新时期防灾减灾理念的论述,充分做好我区洪涝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全区人民安全度汛,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安全稳定。

《预案》的工作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坚持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坚持依法管理、社会参与。

、《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本区组织应对汛期灾害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汛期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我区的洪涝灾害包括暴雨、洪水、内涝等灾害,以及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

四、《预案》的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预案》的主要内容

《预案》结合本区实际,部署了防汛工作主要任务、成立了区防汛指挥部、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各职能组的责任分工、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主要内容共分为11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指导思想、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提出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坚持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对辖区内洪涝灾害的风险作出研判。

第二部分为组织体系。成立由区长任总指挥,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区委办公室主任、区人武部部长、有关业务分管副区长任副总指挥,各相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的防汛指挥部。根据区防汛指挥部工作职责,明确了区防指成员单位、各职能组和各街道分指挥部在防汛工作中承担的责任。

第三部分为预防和预警。明确了预防方式、预警机制、预警分级和预警调整与解除机制,为有效防控防汛突发事件的发生,做好对突发事件风险因素评估,依托市气象、水务局发布的预警信息,建立完善日常防汛预警机制。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划分为Ⅰ、Ⅱ、Ⅲ、Ⅳ共四个等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第四部分为信息报送。明确了报送机制和报送内容,接到预警信息后,区防汛办、各职能组牵头单位及各街道分指挥部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五部分为应急响应。明确了响应分级、响应启动、响应行动、响应升级和应急响应行动。按照洪涝灾害严重程度,将应急响应从高到低分为Ⅰ、Ⅱ、Ⅲ、Ⅳ应急响应。对参加防汛抢险救灾的各成员单位、各职能组及各分指挥部的具体应急行动提出具体要求。

第六部分为应急保障。重点明确了通信、应急队伍、应急物资、人员转移、供电、交通运输、医疗、治安、资金等9个方面保障措施。

第七部分为善后处置。应急响应结束后,各街道分指挥部及各职能组,要及时对本次受灾抢险情况进行总结。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及时会同有关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对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统计、核实和评估,负责善后处置工作,相关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按照短期恢复与长远发展并重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对损毁的防汛设施制订恢复重建计划和善后处理措施,并进行修复。

第八部分为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对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提出具体要求。

第九部分为预案管理。主要内容包括预案编修、预案实施时间、预案解释。

第十部分为名词术语、缩略语的说明。对预案中出现的名词术语及缩略语做出解释说明。

第十一部分为附件。主要附件内容包括《河北区防洪、排涝相关配套方案》、《河北区主要行洪河道堤防防汛责任明细表》、《河北区防汛办信息》、《河北区应对极端强降雨应急机制牵头编制落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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