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随着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尤其是机构改革后政府相关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发生调整,突发事件应对指挥体制、运行机制以及部门任务分工已发生变化,原《天津市河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不能满足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同时《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规〔2021〕1号)已于2021年1月13日印发执行。根据天津市和河北区的工作部署安排,河北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对《天津市河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按程序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建议,邀请权威专家进行论证把关,并由区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核。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区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二、把握的主要原则
《天津市河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以提高我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为目的,维护全区安全和社会稳定,重点把握了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两个维护”,强化党对应急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二是坚持“两个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分级响应机制。三是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强化各级各部门防范风险的责任和要求,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四是坚持依法管理、社会参与。依法依规切实推动全社会各领域、各单位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各类事故灾害的能力建设。鼓励公共安全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强化突发事件应对科技支撑、人才支撑。
三、重点说明的内容
(一)《总体预案》定位。《总体预案》是新时代全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重塑的制度载体,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总体安排,是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重要依据。
(二)总则。明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类分级、分级应对、响应分级、应急预案体系。
(三)组织指挥体系。明确我区区级领导机制、办事机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专家组、街道办事处(社区)应急管理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应急机构。
(四)预防预警。从风险防控、监测、预测预警等方面作出规定,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快速获取机制,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系统,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有效监测预判。
(五)应急处置。明确了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指挥协调、处置措施、信息发布等环节,抓好以源头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保护我区公民和机构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
(六)恢复与重建。明确了善后处置、应急救助、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工作,健全区委区政府统筹指导、地方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恢复重建机制,强化资金、政策、规划统筹,促进资源融合、效能提升。
(七)应急保障。在应急管理部门的统筹指导下,建设和管理本行业、本领域的专业应急队伍。建立健全灾害风险保险体系。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建立健全应急指挥平台体系。
(八)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通报表扬。进一步明确预案编制、预案审批与衔接、预案演练、预案评估修订、宣传和培训, 提高全社会的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九)附件。明确了天津市河北区突发事件分灾种响应部门、河北区应急预案处置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