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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区2018年防汛工作安排》政策解读

来源: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8-03-29 15:53
来源: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8-03-29 15:53


  一、预案编制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防汛工作部署,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根本任务,以避免或减少损失为目标,按照“建重于防,防重于抢”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万无一失”的方针,坚持立足于防大汛,排大涝,全面加强防汛应急处置能力和抢险能力建设。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克服一切困难,确保全区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规定,按照市防汛抗旱工作的总体布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河北区2018年防汛工作安排。

  二、成员单位组成情况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于涌同志兼任。办公室地点设在区建委院内,地址:河北区昆纬路39号406室,电话:26293182(白)、26293185、26242329(夜)、26293182(传真)、邮编300140。

  全区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均要在汛期建立防汛办事机构。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防汛分指挥部。各街道办事处主任任分指挥部指挥,成员由街武装部、城管科、房管站、派出所及驻街单位的有关领导组成,汛期要与区防汛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各街办事处、区属各单位和驻区单位要把防汛组织机构成员名单、防汛工作安排、应急措施、抢险预案、防汛物资储备、防汛值班人员名单、通讯电话等上报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各部门职责

  (一)市、区排水专业队伍要集中时间组织对区界内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疏通掏挖排水管道和雨水井,确保排水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压排水设施,排水部门要认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解决,以保障排水设施的功能完好。

  (二)市排水专业部门要对各泵站机组、沿河闸门进行全面检修保养,并消除隐患,保证机组安全运转,闸门起动灵活。及时对泵站出水口的淤泥杂物进行清理,保障排水畅通。

  (三)区建委要落实城市建设改造及重点工程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保证汛期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区正常排水,防止淹泡。并负责区内各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各类排水设施,不得向排水管道排放泥浆和带凝固性的物质,保证管道畅通。

  (四)区房管局要组织对全区公产危漏房进行检查维修,大力推动私产和企业产房屋的维修和加固,并组织汛期房屋排险队伍,确保居民安全度汛。同时,做好全区各拆迁片内的危陋平房汛期安全防护工作,确保不出现塌房伤亡事故。

  (五)驻区各单位要在汛前对本单位仓库、车间、变电室等重要地点及排水管道进行检查掏挖维修,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解决,同时做好抢险物资储备和自保自救工作。

  (六)各街道办事处要做好低洼地区内危漏房屋居民的安全转移和安置工作,组织好管界内居民日常生活用品的供应。

  (七)区民政局负责区内淹泡地区困难居民的安置救济工作。

  (八)区教育局要认真做好中、小学校及托幼园(所)房屋的检修工作,杜绝发生伤害事故,并要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做好危房居民的转移、安置、接待工作。

  (九)区商务委要组织有关单位做好汛期居民生活用品的供应和防汛物资的储备。

  (十)区武装部根据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天津警备区的要求,负责协调驻地部队支援抢险,并组织民兵应急防汛抢险队伍,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防汛抢险演练。各街道民兵应急工作,由各街道指挥,根据防汛情况需要统一服从防汛指挥部调遣。

  (十一)公安河北分局、交通河北支队在汛期要做好全区安全保卫和车辆疏导工作,保证抢险车辆安全运送物资及道路畅通。

  (十二)市容园林委、卫计委、各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各积水地区退水后的积水清扫、垃圾清理消毒及防疫工作,并做好伤病员救治工作。

  (十三)区人防办、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负责保障汛期各职能部门之间的通信联络,遇有问题及时排除故障,保证通讯设施完好。

  (十四)城东供电分公司负责及时对汛期断电情况进行抢修,保证泵站正常运转和居民用电,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十五)津滨威立雅水业有限公司河北营销分公司负责对汛期断水情况进行及时抢修,保证各单位和居民用水。

  (十六)燃气公司河北区服务所负责对汛期停气情况进行及时抢修,保证各单位和居民用气。

  (十七)消防河北支队负责消除火灾和低洼地区应急抢险工作。

  (十八)区新闻中心负责全区防汛工作宣传报道,使全区人民了解防汛形势,提高群众防汛意识,增强群众的防汛自救能力。

  (十九)区财政局要保证防汛所需经费的落实。

  (二十)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适时组织防汛演练,检验各单位防汛准备、物资储备及自保自救措施的落实情况,对于防汛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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