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河北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河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河北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四、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已经完成决策的,承办单位应当自目录印发之日起十日内,整理好卷宗送市司法局审核;对于尚未完成决策的,应当自完成决策之日起十日内,整理好卷宗送区司法局审核。
附件:河北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河北区人民政府
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部门 |
1 |
河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区应急局 |
2 |
地铁7号线金纬路站、中山路站项目房屋征收 |
区住房建设委 |
3 |
河北区海绵城市实施方案(2021-2023年) |
区住房建设委 |
4 |
河北区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 |
区住房建设委 |
5 |
河北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区生态环境局 |
6 |
河北区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 |
区市场监管局 |
7 |
河北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区卫生健康委 |
8 |
河北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区教育局 |
9 |
河北区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
区应急局 |
10 |
大意风区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
意风区管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