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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承接天津市河北区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服务单位的公告

来源: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6-01-20 09:39
来源: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6-01-20 09:39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的工作部署,按照市政务服务办、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工作的通知》(津政务函〔2020〕12号)和《关于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电子印章的通知》(津政务函〔2021〕15号)精神,结合河北区工作实际,现面向全市征集承接2026年河北区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服务的印章刻制单位,相关事宜如下:

一、服务项目

印章刻制单位接受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委托,对河北区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业务提供实体印章和电子印章刻制服务。

二、征集时间

请印章刻制单位在2026年1月21日至127日工作日期间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或公章刻制业备案回执)且处于正常开业经营状态。

2.承诺自接到印章刻制信息后0.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体印章和电子印章刻制服务,并将实体印章按照企业指定地址寄出。

3.每套印章费用为80元,包括胶皮材质实体印章三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和电子印章三枚(电子公章、电子财务专用章、电子发票专用章各一枚),电子印章需同步符合《天津市电子印章管理办法》关于规格式样、图形化特征与实物印章一致的要求,寄送费用包含在印章制作费用内。

四、合作方式

接受征集条件的单位,应在公告期内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和签署的《印章制作单位刻制服务承诺书》(正反面打印)原件,送至河北区政务服务中心(河北区昆纬路39号17窗口河北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对照前述申报条件审查通过后将与其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自2026年210日至202729日。

附件:印章制作单位刻制服务承诺书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6120

(咨询电话: 26290201 工作日:8:30-11:45,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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