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搜索

当前位置:

关于印发《河北区2024年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天津市河北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 2024-05-10 14:21
来源: 天津市河北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 2024-05-10 14:21

河北区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4年河北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4月23日


河北区2024年诚信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河北区诚信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提出的“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市“八个聚焦”工作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树立“以诚润津、以信兴诚”价值理念,以信用建设赋能“十项行动”为牵引,强弱项、补短板,着力推动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机制,提升信用基础建设水平

(一)全面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区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完善定期会议、任务分解、督促提醒、通报和培训等工作推动机制。制定并落实《河北区2024年信用体系建设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各成员单位要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专人负责,保持工作连续性、稳定性。

(二)完善工作配套制度。完成《天津市河北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4年版)》编制上报工作。持续推动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纳入各行业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和落实方案。推动行业商协会信用评价及结果应用。

(三)信用信息应归尽归。按照《天津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3版)》(河北区)及数据“更新频率、字段设置、内容要求、数据数量”等规范要求,对各类信用信息以及特定信用信息做到应归尽归,实现河北区“信用信息数量和归集目录占比”全市排位双提升。建立公共信用信息校对、核查工作机制,加强常态化数据质量监管,需在作出“双公示”决定14个工作日内报送,确保行政强制、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等5类行政管理信息归集的完整性、合规性、及时性,确保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报送合规率达到100%。

(四)强化数据和网络安全保障。指定专人负责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维护运营,定期开展信用信息系统等保三级备案和测评,与系统承建方签订信息保密协议,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电子政务外网区物理隔离且数据有效交互,确保数据安全。

二、惠民便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五)加强政务环境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等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围绕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高、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比例低、自行开展分级分类监管领域不多等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全面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完善政务诚信监督、政务失信投诉和政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督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区级各单位整改到位、动态清零,提升政府公信力。健全公务员录用、调任环节信用核查机制,完善政务失信记录归集、共享、应用,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强化对公职人员信用监督管理。深化公共信用报告在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人力社保等领域的替代和拓展。

(六)推动失信问题专项治理。2024年,按照区诚信办《河北区诚信建设重点指标攻坚方案》(〔2023〕年6号)明确的责任部门任务、完成路径,量化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等,进一步修订完善并抓好落实,见行见效,全面提升河北区整体信用环境。

(七)强化“信易贷”平台推广。深入落实《天津市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工作方案》,加强“信易贷平台和小程序”宣传推广,积极动员有效融资需求的经营主体注册信易贷平台、填写小程序,报送需求情况,助力企业融资发展。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推动出台地方特色信用贷款产品。

(八)拓展“信易+”惠民应用场景。依托自然人信用评价结果,在“海河分”微信小程序中开展的应用场景个数,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在旅游、出行、停车、体检、观影、演出、健身、养老、家政、住宿、购物、餐饮、搬家、汽车服务、就医购药、公共服务、政府消费券、品牌券、金融、租赁、快递物流(参考但不限于)等各种领域开发惠民应用场景,鼓励区域性和跨区域连锁企业惠民应用场景。各街道全年申报成功惠民场景不少于2项,其他单位不少于1项。

三、信用赋能,助力高质量发展

(九)全面提升信用承诺覆盖面。根据《关于印发《河北区信用承诺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河北诚信建设领导小组〔2022〕7号)要求,在行政审批、信用修复、安全生产、人力社保、商贸流通、食品药品、工程建设、生态环保、医疗卫生、统计、金融、税务、文化旅游等领域推广落实信用承诺制度,实施从作出承诺—履约监管—公示共享的信用承诺全流程管理。严格落实信用承诺制管理,组织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信用承诺书。年内,创新推出至少一个具有我区特色的“信用+”应用场景,为各类守信主体在行政审批、融资贷款、住房租赁、交通出行、旅游购物等方面提供优惠便利。

(十)持续优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房地产、人社、政府采购等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结合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在体育健身、教育培训、文旅、标准化菜市场、建筑施工、医疗机构、社会组织、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加快构建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制定相关制度文件,形成评价结果,实现精准、高效监管。

(十一)提升信用修复服务效能。建立失信主体信用修复督促常态化机制,组织开展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培训,推动其如期完成信用修复;各成员单位及其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务必重视被行政处罚后及时有效完成信用修复,消除不良失信记录;对信用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提出的信用异议,相关责任单位须根据职责提交书面答复。

    (十二)加大诚信宣传和开拓创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多媒体作用,通过诚信典型案例发布、政策权威解读,组织开展“诚信经营承诺店”“诚信宣传月”“信用日”宣传、普及《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等形式,进校园、进企业、进街道社区等开展专题活动,积极宣传报道。参与国家和我市组织的信用案例评选及其他市、区级诚信建设推动工作。做好“信用中国(天津·河北)”网站和“信用河北区”微信公众号日常安全运维,及时更新栏目内容。运用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经济运行、政务服务、基层治理、民生保障等方面深度融合,创新性地开展工作,通过有关媒体宣传推广信用工作成效。

   (十三)打造信用示范园区。选树园区作为诚信载体重点培育对象,将诚信守法落实到生产经营各环节,广泛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支持信用管理人才培养,提升信用良好单位的获得感。诚信载体可在政策项目扶持、融资赋能、招商引资、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品牌建设、人才支撑等方面享受一系列培育政策措施。   


政策解读:河北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河北区2024年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政策解读

附件:
 
分享到: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隐私声明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主办: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1201050001津ICP备12006841号-3 津公网安备 12010502000001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920*1080)

隐私声明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主办: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1201050001

津ICP备12006841号-3

津公网安备 120105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