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区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为推动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领跑天津人工智能先锋城市建设,近日,河北区正式发布天津市首部人工智能产业专项政策——《河北区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条措施》,从支持企业落地发展、技术创新产品应用、平台建设和产业生态培育等四方面提出了十条具体举措,主要内容如下:
本政策对在河北区注册经营且依法纳税的人工智能领域企业,以及与河北区在人工智能领域具有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的高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公共算力平台、学会、协会等组织提供支持。措施内容主要围绕支持企业经营发展、支持技术创新及产品应用、支持平台建设和支持产业生态培育四个部分展开。
第一至四条是支持企业经营发展。第一条是对落户企业的支持,分为中小企业、头部企业和具有重大投资的企业三个等级,支持方式包含优惠算力、房租补贴、政府投资、产业用地、数据开放、应用场景及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到位额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等,对于头部企业和重大投资项目享受“一事一议”政策支持。第二条是对企业和各类组织使用算力服务的支持,以“服务券”的形式进行补贴,单个企业及各类组织的服务券金额每年最高30万元。第三条是对获得社会投资的初创企业给予追加投资支持,可根据企业得到的投资资金获得高1000万元的追加投资。第四条是对企业人才引育的支持,对于管理人才和技术专家给予子女入学绿色通道、人才公寓等服务;对于员工参与人工智能专业技能培训的企业,按照培训取得证书等级对企业给予每人最高4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第五至七条是支持技术创新及产品应用。第五条是对围绕人工智能重点领域及重要场景开展科研攻关,并在河北区落地转化产生效益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金支持。第六条是对生产销售重大技术首台(套)装备和研发首版次软件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金支持。第七条是对于参与人工智能标准研制的企业和各类组织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第八、九两条是支持平台建设。第八条是对建立行业专业数据集的企业和各类组织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金支持。第九条是对建设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的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第十条是支持产业生态培育。对在河北区承办人工智能产业活动的企业及各类组织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
《河北区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的出台,旨在通过不断升级完善我区产业政策,支持智能科技企业落户发展,加速关键技术创新和创新产品推广应用,进一步集聚和培育优秀人才。接下来,河北区将充分发挥政策引领、场景提供、项目支撑、人才集聚等各方力量,持续推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开创河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