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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北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的十条举措

来源: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10-28 17:00
来源: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10-28 17:00

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2〕92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9〕8号)要求,推动网上办事从“能办”向“易办”转变,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结合河北区建设创新活力之城的奋斗目标,现提出以下具体举措。

    一、统筹网上办事入口 整合政务服务资源

落实全市在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筹建设要求,以天津网上办事大厅为外网PC端访问总入口,以“津心办”APP为移动端访问总入口,以天津市政务一网通权力运行与监管绩效系统为工作人员操作后台,以天津政务一网通平台事项库管理系统为事项目录和实施清单数据库,构成在线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统一对外提供网上政务服务。借力河北区数字产业集群发展成果,加强与钉钉数智园区企业和华为天津总部上下游产业链企业的交流调研,寻求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框架内,创新智慧政务应用场景。区级各部门、各街道不再新建独立对外服务的政务服务平台。(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办、区科技局;责任部门:区委网信办、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二、健全系统管理机制 强化日常培训管理

   完善政务一网通系统管理员制度。区政务服务办牵头推进全区政务一网通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设置区级系统管理员。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部门、本街道及所辖社区政务一网通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设置本部门、街道系统管理员。各单位原则上安排两名熟悉政务服务和计算机网络工作的人员为系统管理员,互为A、B岗。区政务服务办定期组织政务一网通系统管理培训,通报工作落实情况。(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办;责任部门: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三、规范网上办事指引 实现智能咨询引导

    落实全市政务服务智能咨询引导系统建设要求。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24小时在线智能咨询和工作时间在线人工咨询服务。按照政务服务知识库建设要求,结合市民网上咨询关注度,认真梳理细化和动态完善政务服务知识库内容,实现政务服务咨询问答智能化。市民访问天津网上办事大厅的“统一咨询”模块,即可通过智能或人工方式咨询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及相关注意事项(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办;配合部门:区规自局、区住建委、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救援支队、区交管支队、公安河北分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四、细化梳理操作规程 实现事项库标准化

    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基天津政务一网通平台事项库,汇聚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实现数据同源、同步更新。重点做好区、街道、社区事项实施部门权限分配和监督电话、咨询电话、办事地点、办公时间、交通方式等信息的规范填报。落实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查标准、办理程序和办结时限等60个要素,推动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办;责任部门: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五、健全数据共享机制 实现精准顺畅对接

    搭建区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加快推进政务部门间数据流通共享,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和可用性、时效性。优先将更多直接关系企业和群众办事,应用频次高的不动产登记、社会保障、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入准营等数据纳入数据共享范围,持续提升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成效。(牵头部门:区委网信办;责任部门: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六、推动线上线下融合 满足群众多样需求

构建15分钟政务服务便利圈。依8个区级中心、10个街级便民中心和118个社区便民服务站构建政务服务网络闭环体系,实现高频事项15分钟就近办和即办事项15分钟“限时等待”。对已实现线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和社区要同步提供线下窗口办事服务,由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办理渠道。申请人在线下办理业务时,不得强制要求其先到线上预约或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办;责任部门: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七、推广无人审批模式 优化帮办导办服务

    推动无人干预自动审批改革。全区设置2个无人审批超市,13个网点,在现有142个无人审批、一证通办、码上办事项的基础上,重复性高、办理量大、标准化、可行性强的事项上线运行。通过申请材料结构化、业务流程标准化、审查规则指标化、数据对比自动化,打造无需人工填写、无需人工审核的智能申报审批模式,区政务服务中心开设网上办事体验区,由帮办服务人员帮助市民进行实名认证、网上提交申请、领取办理结果全流程演示和帮办服务,提升市民对网上办、自助办的使用率和满意度。(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办;责任部门: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八、建立“红黄牌”预警机制 倒逼服务效能提升

   建立覆盖区、街道、社区的政务服务效能预警机制。依托政务一网通权力运行与监管绩效系统,通过数据智能采集、汇聚、分析事项的受审过程、审批时长。对1个工作日内未受理、受理后承诺办理时限即将届满事项赋“黄牌”;对2个工作日内未受理、受理后承诺办理时限已经届满事项赋“红牌”。“红黄牌”预警以短信形式向接件、审批人员推送预警信息;同时由区政务服务办通过政务网邮箱向相关区级部门、街道办事处发送《超时办件提示单》,通过层层压力传导,确保责任到人、服务到位,切实提高业务办结实效。(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办;责任部门: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九、完善服务评价体系 及时回应市民关切

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完善网上办事评价、核实、整改、反馈、回访、监督全流程评价闭环机制,坚持评价人自主自愿评价原则,采取短信邀评、智能邀评、消息提醒等方式,充分给予评价人自助评价的权利。对市民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首页投诉、建议咨询栏目,向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进行投诉、建议和咨询的,由各政务服务部门限时答复,其中投诉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情况特殊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议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答复;咨询应当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区政务服务办对本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定期通报将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办;责任部门: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十、强化网路技术保障 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围绕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网络接入需求,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防护,为区级各部门、街道和社区提供安全可靠的网络接入方式。(牵头部门:区委网信办;责任部门: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长期开展落实网络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在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主体责任,采取相关措施,加强数据安全、业务安全、接入安全保障,对运维人员、运维操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安全、稳定、可靠的运行环境。(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办;责任部门: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附件:天津市河北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的十条举措》任务分解表

                          区政务服务办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



《天津市河北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的十条举措》任务分解表
落实举措 主要内容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一、统筹网上办事入口 整合政务服务资源 落实全市在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筹建设要求,以天津网上办事大厅为外网PC端访问总入口,以“津心办”APP为移动端访问总入口,以天津市政务一网通权力运行与监管绩效系统为工作人员操作后台,以天津政务一网通平台事项库管理系统为事项目录和实施清单数据库,构成在线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统一对外提供网上政务服务。借力河北区数字产业集群发展成果,加强与钉钉数智园区企业和华为天津总部上下游产业链企业的交流调研,寻求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框架内,创新智慧政务应用场景。区级各部门、各街道不再新建独立对外服务的政务服务平台。 区政务服务办、区科技局 区委网信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民宗办)、区委编办、区委办(档案局)、区发改委、区卫健委、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人防办、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金融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河北分局、公安交管河北支队、区应急救援支队、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规划河北分局、区残联、医保河北分中心、社保河北分中心、公积金管理河北分部、各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
二、健全系统管理机制 强化日常培训管理 完善政务一网通系统管理员制度。区政务服务办牵头推进全区政务一网通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设置区级系统管理员。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部门、本街道及所辖社区政务一网通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设置本部门、街道系统管理员。各单位原则上安排两名熟悉政务服务和计算机网络工作的人员为系统管理员,互为A、B岗。区政务服务办定期组织政务一网通系统管理培训,通报工作落实情况。 区政务服务办 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民宗办)、区委编办、区委办(档案局)、区发改委、区卫健委、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人防办、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金融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河北分局、公安交管河北支队、区应急救援支队、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规划河北分局、区残联、医保河北分中心、社保河北分中心、公积金管理河北分部、各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
三、规范网上办事指引 实现智能咨询引导 落实全市政务服务智能咨询引导系统建设要求。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24小时在线智能咨询和工作时间在线人工咨询服务。按照政务服务知识库建设要求,结合市民网上咨询关注度,认真梳理细化和动态完善政务服务知识库内容,实现政务服务咨询问答智能化。市民访问天津网上办事大厅的“统一咨询”模块,即可通过智能或人工方式咨询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及相关注意事项。 区政务服务办 区规自局、区住建委、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救援支队、区交管支队、公安河北分局 2022年12月
四、细化梳理操作规程 实现事项库标准化 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基于天津政务一网通平台事项库,汇聚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实现数据同源、同步更新。重点做好区、街道、社区事项实施部门权限分配和监督电话、咨询电话、办事地点、办公时间、交通方式等信息的规范填报。落实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查标准、办理程序和办结时限等60个要素,推动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区政务服务办 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民宗办)、区委编办、区委办(档案局)、区发改委、区卫健委、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人防办、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金融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河北分局、公安交管河北支队、区应急救援支队、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规划河北分局、区残联、医保河北分中心、社保河北分中心、公积金管理河北分部、各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
五、健全数据共享机制 实现精准顺畅对接 搭建区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加快推进政务部门间数据流通共享,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和可用性、时效性。优先将更多直接关系企业和群众办事,应用频次高的不动产登记、社会保障、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入准营等数据纳入数据共享范围,持续提升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成效。 区委网信办 区政务服务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民宗办)、区委编办、区委办(档案局)、区发改委、区卫健委、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人防办、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金融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河北分局、公安交管河北支队、区应急救援支队、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规划河北分局、区残联、医保河北分中心、社保河北分中心、公积金管理河北分部、各街道办事处
六、推动线上线下融合 满足群众多样需求 构建15分钟政务服务便利圈。依托8个区级中心、10个街级便民中心和118个社区便民服务站构建政务服务网络闭环体系,实现高频事项15分钟就近办和即办事项15分钟“限时等待”。对已实现线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和社区要同步提供线下窗口办事服务,由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办理渠道。申请人在线下办理业务时,不得强制要求其先到线上预约或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区政务服务办 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民宗办)、区委编办、区委办(档案局)、区发改委、区卫健委、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人防办、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金融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河北分局、公安交管河北支队、区应急救援支队、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规划河北分局、区残联、医保河北分中心、社保河北分中心、公积金管理河北分部、各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
七、推广无人审批模式 优化帮办导办服务 推动无人干预自动审批改革。在全区设置2个无人审批超市,13个网点,在现有142个无人审批、一证通办、码上办事项的基础上,重复性高、办理量大、标准化、可行性强的事项上线运行。通过申请材料结构化、业务流程标准化、审查规则指标化、数据对比自动化,打造无需人工填写、无需人工审核的智能申报审批模式,区政务服务中心开设网上办事体验区,由帮办服务人员帮助市民进行实名认证、网上提交申请、领取办理结果全流程演示和帮办服务,提升市民对网上办、自助办的使用率和满意度。 区政务服务办 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民宗办)、区委编办、区委办(档案局)、区发改委、区卫健委、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人防办、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金融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河北分局、公安交管河北支队、区应急救援支队、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规划河北分局、区残联、医保河北分中心、社保河北分中心、公积金管理河北分部、各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
八、建立“红黄牌”预警机制 倒逼服务效能提升 建立覆盖区、街道、社区的政务服务效能预警机制。依托政务一网通权力运行与监管绩效系统,通过数据智能采集、汇聚、分析事项的受审过程、审批时长。对1个工作日内未受理、受理后承诺办理时限即将届满事项赋“黄牌”;对2个工作日内未受理、受理后承诺办理时限已经届满事项赋“红牌”。“红黄牌”预警以短信形式向接件、审批人员推送预警信息;同时由区政务服务办通过政务网邮箱向相关区级部门、街道办事处发送《超时办件提示单》,通过层层压力传导,确保责任到人、服务到位,切实提高业务办结实效。 区政务服务办 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民宗办)、区委编办、区委办(档案局)、区发改委、区卫健委、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人防办、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金融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河北分局、公安交管河北支队、区应急救援支队、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规划河北分局、区残联、医保河北分中心、社保河北分中心、公积金管理河北分部、各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
九、完善服务评价体系 及时回应市民关切 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完善网上办事评价、核实、整改、反馈、回访、监督全流程评价闭环机制,坚持评价人自主自愿评价原则,采取短信邀评、智能邀评、消息提醒等方式,充分给予评价人自助评价的权利。对市民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首页投诉、建议咨询栏目,向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进行投诉、建议和咨询的,由各政务服务部门限时答复,其中投诉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情况特殊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议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答复;咨询应当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区政务服务办对本区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定期通报,将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区政务服务办 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民宗办)、区委编办、区委办(档案局)、区发改委、区卫健委、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人防办、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金融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河北分局、公安交管河北支队、区应急救援支队、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规划河北分局、区残联、医保河北分中心、社保河北分中心、公积金管理河北分部、各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
十、强化网路技术保障 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围绕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网络接入需求,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防护,为区级各部门、街道和社区提供安全可靠的网络接入方式。 区委网信办 区政务服务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民宗办)、区委编办、区委办(档案局)、区发改委、区卫健委、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人防办、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金融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河北分局、公安交管河北支队、区应急救援支队、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规划河北分局、区残联、医保河北分中心、社保河北分中心、公积金管理河北分部、各街道办事处 长期开展
落实网络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在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主体责任,采取相关措施,加强数据安全、业务安全、接入安全保障,对运维人员、运维操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安全、稳定、可靠的运行环境。 区政务服务办 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民宗办)、区委编办、区委办(档案局)、区发改委、区卫健委、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人防办、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金融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河北分局、公安交管河北支队、区应急救援支队、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规划河北分局、区残联、医保河北分中心、社保河北分中心、公积金管理河北分部、各街道办事处 长期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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