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有力推动下,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部署要求,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持续推进深化改革,健全行政执法机制,优化行政执法环境,规范重点领域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成效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关键少数”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转化为贯彻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强大力量。2021年6月7日,邀请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开创河北区全面依法治区新局面”为主题为区政府系统各单位开展专题法治讲座。11月7日,邀请区政府法律顾问以“政府重大决策风险把控”主题为政府各部门开展法治讲座。在全区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为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良好法治环境。发挥执法协调小组统筹推进作用。副区长、执法小组组长刘彤斌主持召开会议,通报并分析2021年以来各执法单位行政诉讼败诉情况,并就行政败诉“典型差案”进行了评查,有力推进了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区人民法院和区司法局召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动会,通报学习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市高院关于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情况以及相关要求,充分交流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就下一步共享信息、协同推进,进一步提升我区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出了相应措施。
二是重点领域执法进一步强化。深入落实执法服务为民举措。区市场监管局对食品企业开展“打清整”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疫情期间药品安全“利剑行动”,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工作,对涉及危害食品安全类、假冒伪劣商品等领域2件案件移交司法机关立案。区卫生健康委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饮用水宣传周”“控烟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宣传月”等执法宣传活动。区教育局积极开展教育培训领域执法,累计行政执法检查61次,共检查培训机构 77家。区生态环境局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对工地、供热单位、医疗单位、汽修业、干洗业、餐饮业等进行专项检查。区检察院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区河长办建立协作机制,共同治理“禁渔期”非法捕捞问题。
三是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开设“跨省通办”窗口,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同城通办。全区的763个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建成2个无人审批超市、13个无人审批网点,131个无人审批、一证通办事项均已上线运行。落实“五减四办”,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办理率达100%,项目平均开工时间缩减120个工作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延伸至118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在大厅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接受线上线下监督,好评率99.9%。
四是涉企执法方式进一步优化。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干扰的通知》精神,最大程度减少行政执法工作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切实做到“无事不扰”,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区司法局制定“河北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涉企行政执法十项措施”,12月25日,经区政府十八届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十项措施》从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推行“服务型”执法、依法规范文明执法、严格实行亮证执法、严格控制检查频次、慎用行政强制措施、规范使用自由裁量权、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等十个方面内容作了相应规定。《十项措施》的出台,对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必将起到积极有效的重要作用。区司法局印发《河北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做到涉企行政执法工作“六个一”,即:开展一次传达学习活动;组织相关企业召开一次座谈会;制定一套贯彻落实《十项措施》的相关措施;制定一个柔性执法事项清单;开展一次涉企执法的案卷评查;开展一次“谁执法谁普法”进企业活动。
五是以教育为主的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说理式”、“柔性”执法工作模式。检查与服务并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通过推行宣传引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等柔性监管方式,有力地践行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减少执法的随意性,确保柔性执法切实发挥警示与教育的作用。区城市管理委制定《城市管理文明执法实施方案》,推进城市管理执法“721”工作法,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区生态环境局推行“首违免罚”制度,对因受疫情防控影响的12种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2021年,对20家企业免于行政处罚。区市场监管局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原则,积极采取说服劝导、法治教育等柔性执法方式,取得了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区应急局对首次被发现、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后果且能立即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容错机制,免于行政处罚。
六是行政执法监督作用进一步发挥。开展“行政执法三大活动”(执法人员大培训、监督平台大练兵、执法监督大检查),举办全区街道“拆违”执法业务培训会和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处罚法讲座,提升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素质。组织出现败诉行政案件的相关部门就案件情况、原因剖析、问题教训和整改措施,认真撰写报送分析报告,有力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执法检查相关配合工作,并监督督促相关执法部门将全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在“建昌道景明别苑别墅区”、“泰兴路违建市场”“机车车辆厂”等拆违工作中,及时提供法治保障,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为推进拆违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监督保障。全力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召开平台建设工作推动会,实行各执法单位监督平台数据月通报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督办工作,开展线上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共评查已结案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共313件,我区执法监督平台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录入行政执法案件29562件,其中行政检查27922件,一般程序处罚1401件,简易程序处罚239件。
七是“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开展“点单式”精准普法工作,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区检察院与团区委共同打造“河北区青少年司法社会服务中心”,通过法治宣传教育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特殊诉讼程序保障。区医保局对辖区140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发放《条例手册》,张贴宣传标语。
八是行政执法人员教育管理进一步强化。2021年,在全区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从5月份开始,历时3个月时间,紧盯行政执法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坚决整治行政执法中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的问题,树立为民执法、秉公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等五个方面的良好形象。举办了全区行政执法拆违工作培训,针对拆违执法法律依据、工作程序、关键环节以及结合法院判例、执法案例进行了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了执法能力,规范了执法行为。认真做好新任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备案及申领执法证件工作。2021年8月,我区对新申领执法证的79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考试,77名执法人员考试合格(1名因调离执法岗位弃考、1名考试不合格)。
九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适应基层治理工作需要,深入推进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提高街道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2019年6月底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河北区共下放10个街道综合执法事项288项,其中: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248项,行政检查权40项。在2020年成立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城市管理、住房建设 5支执法队伍基础上,2021年组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稳妥深化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深化“一支队伍管执法”,建立健全部门间无缝衔接的监管机制,河北区共10个街道办事处,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93名。确保街道综合执法管得对、管得全、管得住,努力提高执法服务水平。河北区基本建立了职责明确、边界清晰、行为规范、保障有力、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基层执法和法制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充实。部分单位基层执法队伍力量薄弱,干部老龄化严重,专业力量不足;有的未设置法制部门,法制审核力量相对薄弱;有的单位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储备不足,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与新时代法治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存在能力本领不足问题。
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通过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分析以及案卷评查情况反应出,行政执法工作上存在着不规范、不严谨、不到位的问题,执法文书制作不够严谨、执法程序不够规范,适用法律不够准确等。部分执法人员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还不够到位,呈现出重实体、轻程序的执法问题。
三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加强。相关执法单位主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性还不够高,在落实具体工作任务时还存在着主动性不强、调查研究不充分、改革力度不足等情况。在执法工作中,还个别存在着“运动式”“一刀切”执法,在创新执法方式上还不够积极主动。
三、2022年工作思路
一是深化执法协调小组实体化运作,在统筹推进重点任务上下功夫、见成效。根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部署要求,加强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制定执法领域重点任务,定期向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执法领域重点任务,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下功夫、见成效。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制度,认真处理群众反映的行政违法行为,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工作力度,提升执法信息归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是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在落实执法服务为民上下功夫、见成效。在善于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从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推行“服务型”执法、依法规范文明执法、严格实行亮证执法、严格控制检查频次、慎用行政强制措施、规范使用自由裁量权、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等十个方面内容,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创新开展。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在打造一支综合素质过硬队伍上下功夫、见成效。持续开展全区行政执法大培训活动,不断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常识、专业法律知识轮训。通过执法监督平台、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终端开通相应的学习模块,把教育培训贯穿于行政执法工作的全过程,满足行政执法人员利用零散时间进行自学的需要,提升业务知识学习的针对性、便捷性,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五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在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上下功夫、见成效。完善执法衔接配合的协调、督办机制,有效解决权责交叉、推诿扯皮、效能低下问题,提升权力运行的整体效能。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作用,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全程、动态监管能力。鼓励和支持执法部门加快推广GPS监测、电子监控、电子芯片等信息化手段在各领域执法工作的应用。建立“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和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参与应诉常态化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行为的行政效能监察和究责问责,确保行政执法队伍的纯洁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