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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情况说明

来源: 天津市河北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1-08-24 18:50
来源: 天津市河北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1-08-24 18:50

根据《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19年市政府令第15号)有关规定,区司法局对全区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工作。现将清理情况说明如下:

1.20206月,根据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政府政务服务办联合发文关于商请就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提清理意见建议的函》的文件要求,开展河北区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经过对全区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河北区无涉及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

2.2020年8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国办函〔2020〕62 号) 文件要求,我区对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出了部署,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清理情况进行了汇总梳理,河北区无涉及民法典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截止20218月,河北区没有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没有生效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失效的规范性文件4件,包括:以河北区知识产权局名义发文的规范性文件2件《天津市河北区2017年专利资助办法》(河北知[2017]64号)、《天津市河北区知识产权资助管理办法》(河北知[2016]5号),以河北区科委名义发文的规范性文件1件《河北区科委 河北区财政局关于河北区科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暂行办法》(河北科委[2016]20号),以河北区楼宇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1件《河北区促进商务楼宇发展暂行办法》(河北楼发[2017]6号)。

通过开展专项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全区依法行政意识,规范了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程序提升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质量,进一步提高了全区法制工作人员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水平。

                                         河北区司法局

                                             20218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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