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19年市政府令第15号)有关规定,对近2年来全区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情况说明如下:
截止2023年5月,河北区现行有效并实施使用的规范性文件共1件,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天津市河北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河北政办规〔2022〕1号)。
河北区司法局
2023年6月2日
附件:
根据《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19年市政府令第15号)有关规定,对近2年来全区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情况说明如下:
截止2023年5月,河北区现行有效并实施使用的规范性文件共1件,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天津市河北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河北政办规〔2022〕1号)。
河北区司法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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