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搜索

当前位置:

区司法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5-03-25 18:08
来源: 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5-03-25 18:08


2024年,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贯彻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在区委政法委、区委依法治区办统筹推动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有力有序推动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现将全年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举措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做法和成效

    (一)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做好河北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召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推动会暨培训会,3件决策事项已完成全部程序,1件决策事项已履行中止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河北区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认真履行向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报备程序。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制度,区残联开展对规范性文件《河北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实施后评估工作。认真做好区政府常务会提请审议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今年以来共对区政府部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审议的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112件,提出修改建议事项29件。受理审核河北区棚户区改造拆迁遗留问题相关材料26件,为棚户区改造房屋遗留问题依法化解提供了法治保障。

    (二)用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河北区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2024年河北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河北区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河北区司法所协助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引》,建立了由10个司法所人员组成的基层执法监督队伍,初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全流程的监督体系。深入开展全区行政执法大培训活动,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对全区行政执法部门7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轮训。持续强化区政府常务会每月听取全区行政执法情况汇报机制,发挥好《河北区行政执法考评指标》“指挥棒”作用,继续实行执法工作考评通报制度,强力推动各行政执法单位履职尽责。     

    (三)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做好16名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重新签订了2024年度区政府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发放了聘书及年费。今年以来,邀请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重大决策、合同协议、化解矛盾、执法争议等法律服务30余次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及资深律师在服务资产盘活工作中的法治保障作用,精心挑选9家资深律所主任分别对接9个资产盘活组,积极为相关部门解决遗留资产盘活问题提供法律建议。扎实推动公职律师全覆盖工作,,新增设立公职律师单位3家,公司单位2家,较去年同期有较大提高。

(四)扎实有效做好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有序运行河北区行政复议中心,更新上墙制度、制作宣传展板,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事项,畅通群众申请通道。全年以各种方式接待咨询2000余人次,新收行政复议申请497件,受理431件,调解和解117件,审结312件,纠错41件。主动对接区人民法院召开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座谈会,不断深入落实府院联动工作要求。成立河北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持续指导全区行政应诉工作,定期通报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2024年,区属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100%。由司法局办理的以区政府为被告的案件败诉数量为0。

    (五)扎实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制发《河北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方案》,积极探寻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新路径。在司法部“社区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工作模式的基础上,创新拓展“培训师+N名法律明白人”工作模式,组织123名讲师团成员,对社区“法律明白人”进行“请进来+走出去”培训,努力实现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双提升”。注重工作经验总结,撰写的相关工作简报刊登在《天津司法简报》第8期,同时被《民主与法制时报》第3180期宣传报道。组织各街道和重点执法部门观摩区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庭审活动。开展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对6家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进行评议。

(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首道防线”作用。落实社区调委会每周、街道调委会每半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全年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8511人次,预防矛盾纠纷166件,化解矛盾纠纷2900件,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24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工作。在街道政法委员牵头下,指导各司法所主动与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对接,建立对接律师台账,为每个社区指定对应律师,推动“三所联动、三室联建”工作落实落地。研究制定《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下发《关于做好人民调解委员会自查规范工作的通知》,全面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对人民调解员分级分类开展培训,今年区级层面共组织开展培训6次,438人次参与,有效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纠纷能力。

(七)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按照《河北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制度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进河北区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窗口化、一站式的综合性服务,把中心建设成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素集成、部门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紧密结合各街道实际,依托司法所或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将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作为街级公共法律服务综合窗口。依托社区现有的社区服务中心建立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面推行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引导值班律师参与信访、调解、群体性事件处置,参与法治宣传等。全区10个街道、118个社区,与14家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村(居)法律顾问数量70余人,实现全覆盖。

  (八)积极完成其它法治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暨行政合同规范化专题培训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合同协议管理,防范法律风险。制定《关于对“四新经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执法的工作指引》,通过10项措施对属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各类市场主体施行包容审慎执法。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事项清理工作,组织全区相关单位开展涉企政策文件全面清理,努力营造“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托“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中心”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顾问团”,实现企业法律服务需求与律师法律服务供给的精准对接。联合区工商联为20多家企业进行新公司法重点问题解析讲座,推出4期“律企同行·法护营商”法律大讲堂网络课程。全区各律师事务所开展各种形式法治体检服务78次,提供法律意见书、“法治体检”报告数量65份。河北公证处推出《公证利企服务举措清单》,通过开辟“企业绿色通道”,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实行“一证一案”定制服务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

二、存在问题

    一是在推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上还需新招法。2024年,全区仅申报4项重大行政决策,与全市其它区相比数量较少。

在申报年度重大决策事项上,普遍存在着“不愿报、不敢报”的思想,个别部门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上不严格规范,存在着走形式、走过场的意识。

二是在破解行政复议“案多人少”难题上还需新思路。历经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新《行政复议法》实施,今年行政复议中心接待人数是去年同期的20倍,新收案件是去年同期的6.2倍,受理数接近去年同期的7倍。随着信访法治化履职案件的增多,案多人少矛盾形势更为严峻。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保障力度

    制定《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台账》,开展重点工作督察检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按时落实落细。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制度,积极主动挖掘发现重大行政决策线索,并探索建立申报奖励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进一步推动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论证、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论证。着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对重点执法领域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执法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对重要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建立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督办工作机制。树牢“复议为民”理念,做好行政复议中心接待工作,畅通群众复议申请渠道。继续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采取研讨、学访、同堂培训等方式,着力掌握公安、交管、住建、市场监管部门、信访履职案件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将调解工作贯穿到行政复议办理全过程,推动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以《行政复议建议书》《行政复议意见书》等方式强化对重点、热点执法领域的监督力度,及时向行政机关反馈行政复议期间发现的违法行政行为及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行政复议倒逼依法行政。

    (二)进一步聚焦普法宣传精度

    细化“谁执法谁普法”重点宣传项目,明确重点宣传内容的牵头责任单位。组织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活动,加强对被评议单位普法成果的发掘培育和宣传展示。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等以案释法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强化对《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总结和运用。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针对领导干部学习需求和职能特点,丰富学法内容和载体形式,进一步提升学习效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着力提升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质效,推动他们在基层法治实践中发挥更大作用。在重要普法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不断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进一步筑牢平安建设厚度

    持续加强日常、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纠纷隐患排查,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到位,严防发生“民转刑”案件。继续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对现有调解组织工作的指导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开展。做好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聚焦实际工作中的问题短板,有针对性的选择培训内容和方式,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的实效性。在目前已经建成“智慧矫正中心”的基础上,深化融合现代科技手段,以“非接触式”技术推进执法手段创新,构筑“电子围墙”、创设“云端课堂”、健全“共享网络”、深化智慧应用,充分利用好信息化监管手段,提升管理教育质量。加强安全风险管控,从规范开展调查评估、排查风险隐患、定期风险研判、与安置帮教做好执法衔接等方面持续发力,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安全稳定。

    (四)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温度

    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进河北区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河北区司法局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制度(试行)》,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评价结果应用,配优配强服务队伍,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长效化,优化“律企同行 法护营商”专项活动品牌,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有效防范化解生产经营风险,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天津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全过程监督案件办理及结案归卷,建立健全案件回访、旁听庭审等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估检查,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和质量。持续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推进“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走深走实,在已经推出的“六办”服务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办证手续,缩短办证周期,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服务“增肌”、流程“瘦身”,推动减证便民再升级。


附件:
 
分享到: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隐私声明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主办: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1201050001津ICP备12006841号-3 津公网安备 12010502000001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920*1080)

隐私声明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主办: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1201050001

津ICP备12006841号-3

津公网安备 120105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