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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5-03-25 17:59
来源: 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5-03-25 17:59

2024年,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开展民政法规政策研究,推动民政法治建设工作,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现将区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1.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中国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各级领导认真参加区委组织部开展的各类脱产培训,多场合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集中交流研讨1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1次,全体公务员在线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1次。

2.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天津执法培训平台、公务员学法用法平台考试,参考率100%,通过率100%。建立季度执法业务培训制度,面向全体民政局工作人员,讲授《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常用法律法规,以及民政相关法规。

3.强化法治思维运用。邀请孚惠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走进民政局开展讲座,围绕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恪守为民初心、建设清廉民政,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文明执法三个方面展开,重点讲解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要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法治思维在民政工作中的重要性,《民法典》涉及民政部门职责规定,建设清廉民政,民政系统典型违纪案例,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民政人的行为规范等内容。李律师深刻分析了民政行政执法工作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如法律风险、社会稳定风险等,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对策略,指导工作人员如何在执法过程中正确评估风险,采取合理的措施降低风险,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和行政争议,维护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和社会稳定。

(二)深化民政法治改革

1.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联合政务服务办出台《规范河北区社会组织登管衔接提高登记审查质量的实施方案(试行)》并制定了“一图读懂”,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工作。印发《河北区社会组织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工作方案(试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区级社会组织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组织工作秩序,保障社会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方案,推动联合执法检查按时完成,落实系统回填和公示。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并运行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编制统一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统一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统一的随机抽查工作规范、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公示抽查检查结果、依法处置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等。

2.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指导督促各类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诚信档案,接受公众监督,制定长效措施,促进社会组织安全高效运转。结合“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宣传引导,持续精准发力,多措并举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行业诚信自律建设等重点工作,不断增强行业自律建设。不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巩固拓展脱钩改革成果,加强行业自律,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发挥行业监管、信用监管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领域责任体系,强化道德规范建设,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依法维护社会秩序、解决社会问题、协调利益关系、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促进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创新工作新模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工作,不断充实社会工作队伍,让更多、更专业的社会组织参与到社会救助、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优化服务供给侧等领域中,实现社会工作与其他领域工作深度融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真正实现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在社会组织章程范本中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加强对社会组织章程的审核,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对行业协会商会法人治理结构、内部财务管理、规范服务行为等方面进一步进行细化明确,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面提升行业协会商会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管能力。实施社工站等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1个,涉及资金274.8万元,形成了政府搭台、社会组织唱戏的良性互动工作模式。充分利用社会组织资源、发挥社会组织优势,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加强引导,畅通渠道,更好调动社会组织参与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充分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3.规范慈善捐赠。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指导慈善组织规范运行,进一步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度,促进慈善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社会力量补充作用,区慈善协会依托海河沿线观景带、大悲禅院、德云社等具有河北区特色的文化产业,拓展慈善募捐渠道,发挥慈善组织引领作用,汲取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活动,鼓励有意愿有能力的爱心企业和社会群体投身慈善、回报社会,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发挥慈善帮扶的补充救助作用。

(四)公正文明执法

梳理规范权责清单,实现动态管理。行政执法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注重证据意识提升和自身权益保护。建立安全监管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与区检察院制定《关于建立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组织养老机构负责人参观区检察院检察办案工作区、红色检魂党建基地,签署维护住养老年人合法权益承诺书,通过建立行政监管与检察监督联动机制,形成民政部门、检察机关及相关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高效联动的工作格局,促进提升养老机构安全能力水平,共筑养老机构安全监管防线。根据《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及《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相关规定,会同区市场监管局、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有无从事遗体运送、存放、外运;有无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在销售的丧葬用品有无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等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督促整改落实。在全面掌握属地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网点的基础上,针对重点场所、重点对象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更有针对性的执法工作,对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制造、销售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充分发挥源头治理作用,推动树立文明殡葬、文明祭扫新风尚。对辖区内殡仪服务公司及殡葬店联合检查约230余次,对全区153家社会组织开展年检。今年以来,一共行政处罚4起,其中养老机构处罚2起,社会组织处罚2起,推动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网上公开。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能力运用仍需强化。对民政法规研究不深入,运用法律的思维和方法推动工作的惯性和敏锐度不足,特别是业务科室日常行政以业务政策为主,法治观念、法治意识还不是很高。

(二)法治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法律专业人员不足,执法培训效果不是很明显,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素质待提高,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

(三)法治宣传工作仍需增强。工作人员自身对法律知识掌握不是很透彻,开展法治宣传的意愿不强,宣传形式过于单调,难以做到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开展法治宣传。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工作要点。在局长办公会、党委会上,认真听取法治相关议题,研究法治问题,提出解决办法,集体作出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天津市孚惠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落实公职律师制度,改聘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作为单位内部法律顾问。落实法制审核制度,确定我局法制审核人员。每年向区依法治区办进行一次述法,并汇报区民政局法治建设情况。

(二)落实制度机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天津市孚惠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在招录公职人员时,在特定岗位要求需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目前,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1人。落实法制审核制度,确定法制审核人员1人,重要案件集体决定3起。加强执法证件管理,严格退出机制。落实“三项制度”,执法人员录音录像,领导不插手司法案件。建立刑法行政案件衔接机制,在执法平台录入行政案件时,考虑是否进行行刑衔接。

(三)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学习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深学《天津市民政行政执法职责划分规定》,深入了解市级、区级行政执法职责划分,深学2023版《天津市民政系统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示范文本》和《天津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推动执法人员季度培训机制建立。高度关注《民法典》赋予民政遗产管理人职能履职情况,听取徐东案、孙洪彬案、丁志坚案、王文敏案进展情况,积极与法律顾问联系,为案件进展把好方向。目前孙洪彬案已结案。

(四)强化政务公开。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对涉及公众利益事项均在政府网站或河北区民政局公众号予以公开,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今年以来政务网公开信息44条。

(五)推动普法宣传。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牵头建立普法任务清单,实现普法教育常态化。充分利用重大时间节点,安排各科、中心深入街道、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普法学习宣传教育,通过普法宣传“线上线下”全面发力,让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在3.5日学雷锋纪念日、9.9日中华慈善日等重大节日,组织10余家志愿服务类社会组织,通过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市民讲解宣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详细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计划,包括明确活动主题、确定活动形式、策划活动内容、制定宣传方案等。制定《河北区民政局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方案》,指导各机构围绕深入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深入开展高发类案件防范提示宣传、打造反诈宣传队伍建立宣传阵地等方面广泛开展反诈宣传工作。利用电子屏幕投送反诈视频、反诈标语、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挂图等多种方式,发布防骗提示,深刻揭露诈骗分子犯罪手法特点和严重危害,切实提高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能力,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四、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加强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民政法治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调研,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提报,确保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真正成为一项硬标准、硬要求和硬约束。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完善季度执法培训机制,发挥法律专业人才自身优势,开展与民政工作相关的执法培训,不断提升民政执法队伍法治素养,促进执法人员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推动执法人员参观见学,增长见识,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民政法治宣传。立足民政工作实际,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好担负起新时代民政工作职责使命,不断推动民政法治建设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进一步利用微信公众号、天津民政等宣传窗口,推送民政执法普法先进典型,营造严格公正规范执法普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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