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区城市管理委按照河北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等文件要求,重点围绕《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紧贴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单位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扎实开展普法工作,增强全委法治意识。
结合全区“八五”普法工作规划,积极开展全委干部职工普法工作,制定了《河北区城管委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全委各部门及基层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了《河北区城管委在行政执法中精准普法工作方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河北区城管委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河北区“点单式”精准普法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工作方案》,明确了精准普法菜单、宣讲团。扎实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共性”“个性”学法清单学习工作,组织全委干部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利用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点时节,组织普法宣传活动和专题培训。
(二)强化执法教育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瞄准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将执法业务培训,转化为执法能力的提升。2024年,举办了行政执法专题培训38期,其中组织各街道执法大队培训12次,指导支队各大队及各街道执法大队相关法制工作70余次,积极会同区司法局组织开展2024年河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法律知识竞赛,通过“以学促练、以练促学、学练结合”的方式有效巩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在强化执法人员日常学习方面,按照执法人员全年每人自学时间不少于48学时规定,定期将自学内容发各单位,并指导执法人员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同时,还组织全委执法人员参加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网上的培训考试。按照市城管委开展城市管理执法系统岗位练兵活动要求,为支队搭建练兵平台,将支队日常工作开展与岗位练兵有机结合,制作了岗位练兵脚本,组织全支队执法人员开展自行演练,收到良好效果。
(三)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创新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模式,推动城管中心下移,深化城市管理与基层治理融合,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将河北区建昌道街道河兴庄综合管理办公室纳入“城管进社区 服务面对面”活动市级试点,落实宣传进社区、服务进社区、执法进社区。试点活动期间,先后印发了《河北区“城市管理进社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城市管理进社区”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先后召开专题会议5次,开展专项行动5次,陆续组织开展了“兴河园社区燃气安全宣传”、“河兴庄商业街垃圾分类宣传”等多方位、多角度的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材料800余份,邀请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宣讲团对“燃气安全知识及法律”进行宣讲,强化党建引领,签署了《“城市管理服务进社区”党建共建联建协议》。试点活动期间,积极征求群众意见,发放征求意见表180余张,收回163张,收集反馈意见34条,反馈意见均已对接处置。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近300家次,查出各类问题68个,立即整改64个,限期整改4个,作出行政处罚17件。
(四)发挥执法监督作用,规范全委执法工作。
按照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制定了《河北区城管委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方案》。年初,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关条款规定,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等8份行政执法文书式样进行了重新修订。9月份,对现行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规范了全委的行政执法工作。同时,积极推广“柔性执法”手段,更新《天津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提升执法效果和社会满意度,共开展行政柔性执法不予处罚案例2次。截止目前,我委未发生因执法问题造成的信访上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区城管执法支队获得2023年度住建部“强转树”先进单位。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法制审核人员监督作用,将全部行政执法行为纳入监督范围,形成全覆盖、全过程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按照“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的要求,足额配备了4名法制审核人员。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监督作用,规范执法信息录入,2024年,共录入行政执法信息1726条,行政处罚案件174起。河北区重点执法单位考核6-10份连续5个月位居第一名。
(五)加强区街执法联动,提升执法协同效能。
一是组织知识竞赛。2024年上半年组织开展河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法律知识竞赛。全区十个街道执法大队、区城管支队共12支参赛队伍24名一线执法队员参与竞赛。坚持以学促练、以练促学、学练结合,有效提升全区城市管理系统法治思维能力和执法业务水平。二是强化法制指导。对街道执法大队“一对一”培训,对街域内复杂拆违案件,通过现场调研、文书制作等“手把手”指导等方式依法推动属地街道案件顺利进行。对各街道执法大队现场业务法制指导70余次,并分别对光复道街、望海楼街、鸿顺里街、王串场街、建昌道街综合执法大队进行了个别案例及专项法制的指导与培训。三是凝聚执法合力。强化城管业务联动,区城管委执法支队加强与各街道执法大队协调配合,加强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的联动治理,进一步加强区、街执法力量协调协作,先后在光复道街意风区、望海楼街中山公园路、月牙河街靖江路和大江路、江都路街靖江路和真理道组织开展集中治理;积极服务保障“经纬艺术街区”提升改造等重点工程建设,配合光复道街深入开展狮子林大街地铁站周边的专项清整活动,以及意风区重点点位的非法观光三轮车治理活动。自10月份开展综合整治活动至今,河北区城管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约1300余次,治理劝导各类市容类问题900余起。
(六)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服务为民意识。
一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2024年,共完成依申请公开工作信息5条,在政府网站、执法监督平台、信用平台等网络平台主动公开工作信息200余条。二是深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结合城管系统工作实际,制定了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同时按要求上报了本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个单独检查事项和2个联合检查事项已全部完成。三是贯彻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年,累计立案处罚174起,合计 30.0045 万元。其中一般处罚16起,处罚金额24.1045万元;简易处罚158起,处罚金额5.9万元。针对何兴庄地区经营性质自建房,开展执法检查9轮共41次,发现隐患11处,整改11处,处罚7起。全年累计巡查道路1320条次,对道路在建工程,开展专项执法检查66次,对8处施工现场中出现不文明施工、有安全隐患带病施工,未落实相关环保要求施工等行为进行现场督促整改。针对沿街商户和燃气安全督导重点单位,先后走访约谈企业和商户22次,确保燃气设备依法依规、安全使用。车辆违法占绿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共计巡查发现占压绿地机动车199辆,其中现场下达告知书138辆,电话告知19辆,车辆信息不详交由交管部门帮助处理的42辆,均已整改完毕,治理共享单车占压绿地19处共计70余辆。四是加强重点地区执法保障。按照《河北区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全区执法力量,对意风区和海河沿线各个桥梁及周边区域内违法占路经营和“黑三轮”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治理,不断序化、美化市容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环境支持。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约1900余人次,对重点区域共巡查检查345余次,巡查道路660条次、学校12个次,公园13个次,市场14个,对解放桥、北安桥、金汤桥、茂业大厦、摩天轮、海河沿线周边占道经营、脏乱差等现象的环境秩序进行巡查检查及督办整改,治理劝导各类市容类问题735起。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力度还不够。宣传活动的形式、方法等较为传统,缺乏创新的意识。主要是对于运用新媒体进行法治宣传做的还不够,在如何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方面研究的还不够深入,针对法治宣传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办法不多,满足现状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还有所欠缺。
(二)法治培训还有待加强。尽管在法治培训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是在提高大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方面还不够,在处理日常业务时还存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风险。在培训的针对性上还需要研究改进。
(三)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对于执法和业务协同配合、执法制度完善、普法长效制度建设、人员监督培训等方面的研究和探索还不够,还需要根据当前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形成有效的、长期的、流程式的制度成果。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情况
(一)坚持政治统领,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市、区委全面依法治市、治区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参加专题培训班、开展专题调研等形式,坚持原原本本地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努力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织全委干部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学,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干部在线学习线上考试,全委81人参加线上考试,考试参与率100%、合格率100%,平均考试成绩97.8分。
(二)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身作则,严格践行,把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对法治建设做到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讲评。真正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在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依法行政不断深入。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学法用法,定期听取、研究法治工作,积极开展党委会议学法议法工作。健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制度机制,提高党内法规的普及度和知晓率。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的通知,组织全委全覆盖学习。
(四)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
强化工作举措,注重长远,积极推进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落实聘用法律顾问制度、培养单位公职律师,助力重大决策更加依法科学,并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发挥作用。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同时,按照区政府要求积极参加庭审观摩。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加强与公安、司法、法院等单位的沟通协助,通过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党委会会前学法等时机,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及党内法律法规的学习。坚持重点学与一般学相结合,集体学和自学相结合,全面学和具体学相结合,丰富学习内容,强化学以致用。
(二)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积极开展城市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培训,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培养,不断提升履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以“八五”普法规划为引领,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 ,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通过普法宣传等手段,大力提高我委干部学法、懂法、用法的能力。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增强群众法律法规意识,凝聚群众共建共享合力。
(三)持续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效能。
积极探索城市管理与基层治理的融合,推动城管中心下移,持续推进“城管进社区 服务面对面”活动。推行“执法+普法”模式,坚持“普法与行政处罚相结合,普法与批评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强化普法宣传,不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走深走实。
(四)持续提高依法行政决策水平。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继续发挥好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